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普定县民政局
关于废止普定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和
墓穴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普发改字〔2024〕21号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印发实施的《普定县城市公益性公墓(蟠龙山陵园)墓穴价格和墓穴管理服务收费(试行)的通知》(普发改字〔2021〕1号)文件自2024年11月29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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