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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公安局关于处理被暂扣机动车的通告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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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遏制摩托车及农村面包车事故和“两抢一盗”案件频发的势头,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和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的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二、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行动、“打非治违”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积极开展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扣留了一批无牌无证及交通肇事的面包车和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大部分当事人都已在法定时限内到我队接受处理。但截至2025831日止,仍有739辆驾车当事人或车主未到我局依法接受处理。

自通告之日起,凡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我局扣留的739辆车辆,请驾驶人或车主在3个月内到普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处理、报废被扣留车辆。

特此通告

附件:普定县公安局违法车辆报废登记表.xls




普定县公安局

20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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