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公安局关于启用部分乡镇路段
电子监控非现场处罚的通告
为加强乡镇街道的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普定县公安局结合我县乡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实际,决定自2026年5月6日启用17处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对玉秀街道、马官镇部分路段采用电子监控非现场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道路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设置位置通告如下:
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及设置地点:
1.普四线波玉村卡口(普四线8公里50米)。
2.过府路违停球1(过府路50米)。
3.瑞金路违停球1(瑞金路30米)。
4.瑞金路违停球2(瑞金路240米)。
5.瑞金路违停球3(瑞金路370米)。
6.瑞金路违停球4(瑞金路550米)。
7.兴马路违停球1(兴马路40米)。
8.兴马路违停球2(兴马路240米)。
9.兴马路违停球3(兴马路440米)。
10.兴马路违停球4(兴马路640米)。
11.凤仪路违停球1(凤仪路200米)。
12.凤仪路违停球2(凤仪路300米)。
13.凤仪路违停球3(凤仪路360米)。
14.凤仪路违停球4(凤仪路560米)。
15.滨河大道违停球1(滨河大道50米)。
16.滨河大道违停球2(滨河大道460米)。
17.滨河大道违停球3(滨河大道700米)。
特此通告
普定县公安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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