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场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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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统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管理等职责。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4.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扶贫开发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等职责。

5.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6.林业站。主要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上级林业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年度采伐指标,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镇的林木采伐,木竹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的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7.国土所。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负责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计划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以及征地批后实施和补偿安置工作;协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宅基地的初审报批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协助做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档案。

8.人社中心。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乡镇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

9.财政所。主要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等职责。

10.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主要组织编制、实施本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村镇各项建设活动。

地址:普定县鸡场坡镇鸡场街上

邮政编码:562100

联系电话:0851-38673817

监督电话:0851-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