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洪梅
职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领导分工
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农业、畜牧、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监测、镇村公司、招商引资。联系落东村、那芮村。负责分管领域和所联系村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岗双责”。
洪梅,女,汉族,1986年12月生,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贵州省普定县鸡场坡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主办:普定县人民政府承办: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普定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隐私安全说明)
网站投稿信箱:pdxzfb@163.com网站工作咨询:0851-38222665网站标识码:5204220033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486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440x900以上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贵公网安备 52042202000009号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