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宣传、公产、综治、安保、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目标管理、应急管理、印章管理、后勤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机关事务工作;承担机关及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务管理、年度预决算工作。
会同有关股室拟订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设和管理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按照“财政一体化”要求,负责财政应用业务系统、办公OA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及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会同有关股室承担财政系统计算机信息技术和应用业务系统的培训工作。
(二)预算国库股
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收入分配各项政策规定,拟订完善公共财政支出的有关措施,承担收入分配秩序改革的有关工作;编制县级年度总预算,汇总全县预算,组织县级预算执行,研究拟定全县预算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牵头负责县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预算指标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审核、批复乡镇财政预决算;负责全县转移支付、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负责预算政策咨询的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预算法、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完成总预算会计、专户会计核算工作;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全县预算执行报表,分析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财政总决算编报和部门决算汇总工作;负责终审、批复部门财政预算指标和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调度;审批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承担国库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负责政府债务的有关工作。
(三)行政文教股
承担全县工资统发的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单位(除社会保障股、农业及社会经济建设股负责单位以外的行政单位)、政法、党派、群团、教育科技局、文体广旅局、人口计生局、工业经贸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等单位的预算经费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上述部门(单位)的县级预算指标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指标的登记、下达、录入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完善指标管理,建立健全上述部门(单位)指标账;指导、审核及批复上述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并提出建议;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
(四)社会保障股
承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财政社会保障基金年度预决算编报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离退休人员工资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人力社保局、民政系统、卫生系统、残联等单位的预算经费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上述部门(单位)的县级预算指标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指标的登记、下达、录入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完善指标管理,建立健全上述部门(单位)指标账;指导、审核及批复上述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住房补贴资金和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审核、批复上述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并提出建议;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
(五)农业及社会经济管理股
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政策,拟订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县农业发展规划;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
负责农业局、环保林业局、水利局、气象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移民局等单位的预算经费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上述部门(单位)的县级预算指标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指标的登记、下达、录入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完善指标管理,建立健全上述部门(单位)指标账;指导、审核及批复上述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并提出建议;参与拟订县级基本建设投资办法、规定,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基建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涉农补贴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
负责政府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参与政府外债的审查申报、谈判签约、转贷、资金回收、还本付息等工作;负责外债贷款财务核算工作,参与审核并提出外债贷款项目财政配套资金及项目预算安排意见,对贷款和配套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国资企财股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企业财务监管和企业年度决算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国有资本经营的有关工作;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追踪问效;研究产业政策、分配政策和财政扶持企业政策。
承担企业单位的县级预算指标和上级追加专项指标的登记、下达、录入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完善指标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单位指标账及资金的监管工作。
(七)绩效股
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财政法规、政策或制度的执行,研究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划与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措施;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以及各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体系,承担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估工作;监督有关资产评估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情况,审核并支付采购资金;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令、准则和制度,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和会计电算化普及推广工作;承担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审计和代理记账工作,监督县级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牵头承担会计行政应诉工作。
(八)综合股
配合预算国库股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制度和改革方案,配合做好综合预算编制工作,提出非税收入收支安排建议;审核部门(单位)、乡(镇)非税收入收支预决算,管理预算外资金,配合做好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编审工作;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参与土地出让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价格调节基金管理等工作。
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承担全县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承担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及财政专户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单位名称:普定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851-38226156
监督电话:0851-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普定县朵贝路农商行2楼
邮政编码:56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