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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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股)。负责电文、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等工作;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经济运行等调控政策评估,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战略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负责电力、煤炭、清洁能源、新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参与并指导协调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能源行业的节能工作。负责年度国民经济报告草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参与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等的规划和措施的编制。

(三)投资和社会事业股。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调控投资结构,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实施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资格论证等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按权限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批和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统筹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指导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县招投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农村经济股。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承担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县石漠化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协调落实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协调区域经济协作;编制扶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参与协调扶贫开发工作。按照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易地扶贫规划编制、实施及管理工作。

(五)产业发展股。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综合性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重大产业基地和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综合分析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动态,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统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统筹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民航邮政)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牵头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铁路、民航发展专项规划。

(六)收费价格管理股。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改革方案,拟定价格管理办法,制定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实施收费改革方案,贯彻执行相关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对公益服务、重要商品、经济适用房、农副产品价格等进行成本监审;研究拟定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负责全县价格政策和价格水平的衔接;监测反馈市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动态,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七)仓储管理与粮食流通股。拟订和完善各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制度、规定及办法,监管全县各级粮油的推陈出新、余缺调剂和储存安全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计划及规划;监督检查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定粮油设施、储备仓房(油罐)的布局规划和维修改造、基建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做好储备粮油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行业安全工作。组织粮食产业化发展及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军队粮油供给,政策性粮油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油供应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促进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和优质粮油基地建设,为非公粮食企业提供行业政策指导、协调与服务;承担县境内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落实。负责全县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对粮油购销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粮食财会管理,拟定全县粮油总量平衡及流通规划,参与编制粮油调剂及运输计划。

(八)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库的拟定和管理,并组织项目申报;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外贷款、外商投资等项目。规划重大产业基地和重大项目的布局,提出有关措施建议;提出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县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明确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县铁路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重点项目监督工作计划和措施;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上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单位名称: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1-38222285

监督电话:0851-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普定县文明路4号

邮政编码:56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