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信工作实际,特制订《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分类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二)本机关法定公开信息包括单位概况、行业类别、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工作动态等。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查询。本机关还将利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会议等辅助性方式及时公开重大信息。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等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且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
申请公开的政府工信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直接访问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后通过互联网发送即可。
(2)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当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3)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有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以下情况予以书面答复: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提交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定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工信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38222432
投诉电话:0851-38222432
举报电话:0851-38222665
电子邮箱:pdxgxj@163.com
通信地址:普定县穿洞街道文明路
邮政编码:562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