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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伍朝春】不动产权利补缴土地出让金登记公告
来源:普定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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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补缴土地出让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定县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12、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851-32228119      

编号:20250010号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颖

国有/出让

普定县文明路(原老大礼堂)4单元3层2号

房屋面积:94.49平方米

住宅


2

伍朝春

国有/出让

普定县文明路(原老大礼堂)4单元1层2号

房屋面积:94.49平方米

住宅





普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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