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定县烟草专卖局
公 告
普烟公〔2025〕第2号
2025年7月23日,我局在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化处镇水母村街上临时摊位查获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州省普定县烟草专卖局(地址:普定县定南街道富强路4号,联系人:沈堂龙,联系电话:0851-38115110)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无牌号(200支)散支卷烟 |
条 |
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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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共计:(品种)1个 |
总计:(数量)23.15 条 | |||||
备注 |
特此公告。
贵州省普定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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