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干字〔2024〕28号
关于熊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决定:
熊巍同志任普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县重点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俞可同志任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县能源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普定县定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显同志任普定县定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涛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县重点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张振智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县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高波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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