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干字〔2025〕10号
关于李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同意:
李平同志任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俞成金同志任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洪江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鹏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局、县农机监理站)副主任(副局长、副站长)职务;
高诗德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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