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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府干字〔2025〕15号
来源: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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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府干字〔2025〕15号

关于齐勇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决定:

齐勇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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