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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391944
  • 信息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12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关于《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政策文件的解读
关于《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政策文件的解读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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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政策文件的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4〕9号)、《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黔府发〔2024〕44号)、《安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安府办函〔2025〕6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本预案。

二、主要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落实《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筹协调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涉及范围?

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普定县行政区内的重污染天气以及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涉及普定县的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处置应对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实施差异化应对。

(1)因细颗粒物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本预案执行。

(2)因臭氧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源的日常监管。

(3)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况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四、文件执行标准有哪些?

答: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普定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统领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是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包括本预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制定的其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各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类《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和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五、政策有哪些惠民利民举措?

答:提前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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