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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613100
  • 信息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4-30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关于《普定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文件的解读
关于《普定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文件的解读
来源:普定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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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定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文件的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70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作物产能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1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为了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实施普惠制耕地保护补贴,增强种地农户的积极性,发放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487.17万元。

三、涉及范围?

答: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依据;对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际种地农户,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以下情形不予补贴:

(1)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2)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3)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4)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5)开展耕种情况核实时,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2026年补贴资格。

(6)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四、文件执行标准有哪些?

答:2026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中央资金为2425万元,省级资金34万元(工作经费7.3万元除外),历年结余资金28.17万元,共2487.17万元。严格核减林地、抛荒地等上述不予补贴情形后确定补贴面积,综合测算补贴标准。按全县核实核减后承包地确权面积48.58万亩测算,2026年补贴发放标准为49.2元/亩,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的部署要求,按照同一地块只补一次的原则,对于种植油菜(2026年为收获季)的承包地每亩提高10元。

五、政策有哪些惠民利民举措?

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为了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实施普惠制耕地保护补贴,增强种地农户的积极性,发放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487.17万元。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减轻了农户的种地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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