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普定县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6日
普定县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县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0 号)《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精神,解决普定县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根据第三方对我县营商环境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便利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场、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和《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测评结果》评估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通过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降成本,提升办事效率改革,提升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在2021年底,全县营商环境综合便利度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紧紧围绕2020年省级营商环境评估反映出的短板弱项进行优化提升专项行动。
(一)开办企业。此项指标普定2020年得分91.91,全省平均分79.90,排名全省第3名,全市第1名。我县开办企业在各个二级指标中得分较高,均高于全省平均分,请牵头部门对标全省最优的榕江县指标成绩,继续优化提升,确保2021年评估考核实现前3名的目标。
2020年全省最优办结时间及材料:用时4.58天,提交16.33份材料。
2020年普定县办结时间及材料:用时6.17天,提交16.33份材料。
2021年普定县优化目标:用时1天内,提交16份材料以内。(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二)办理建筑许可。此项指标普定县2020年得分87.61,全省平均分89.29,排名全省第59名,全市第3名。我县办理建筑许可在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的申请材料均需精简,请部门对标全省最优的兴义市各项指标成绩,制定相关工作提升方案,查找短板并做好整改,确保2021年评估考核实现全省前10名的目标。
2020年全省最优办结时间及材料:第一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用时40.75天,提交26.50份材料。第二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用时19天,提交24.50份材料。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用时20天,提交29份材料。
2020年普定县办结时间及材料:第一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用时58.5天,提交37.50份材料。第二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用时38.25天,提交35.50份材料。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用时33.50天,提交41份材料。
2021年普定县优化目标:第一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用时28天,提交25份材料。第二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用时11天,提交15份材料。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用时20天,提交24份材料。(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三)获得用电。此项指标普定县2020年得分88.27,全省平均分89.22,排名全省61名,全市第3名。我县获得用电在低压办理时间、高压办理时间和申请材料、供电可靠性停时间三个环节均需压缩时间,精简申请材料,请部门对标全省最优的都匀市各项指标成绩,制定相关工作提升方案,查找短板并做好整改,确保2021年评估考核实现全省前10名的目标。
2020年全省最优办结时间及材料:低压用时0.93天,提交申请材料1.83份。高压用时3.70天,提交申请材料2份。
2020年普定县办结时间及材料:低压用时2.92天,提交申请材料2.42份。高压用时10天,提交申请材料2.75份。
2021年普定县优化目标:低压用时1天,提交申请材料1.83份。高压用时3.70天,提交申请材料2份。(牵头部门:县供电局)
(四)获得用水。此项指标普定县2020年得分90.44,全省平均分92.71,排名全省第65名,全市第6名。我县在获得用水时间、获得用水申请材料、获得用水成本三个指标均需提升,请部门对标全省最优的万山区各项指标成绩,制定相关工作提升方案,查找短板并做好整改,确保2021年评估考核实现全省前10名的目标。
2020年全省最优办结时间及材料:用时1天,提交申请材料2份。
2020年普定县办结时间及材料:用时2.83天,提交申请材料2.87份。
2021年普定县优化目标:用时1天,提交申请材料2份。(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五)纳税。此项指标普定县2020年得分88.46,全省平均分87.09,排名全省第39名,全市第3名。我县纳税在纳税时间和税费负担以及报税后流程三个二级指标均需压缩时间和降低负担,请部门对标全省最优的龙里县各项指标成绩,制定相关工作提升方案,查找短板并做好整改,确保2021年评估考核实现全省前10名的目标。
2020年全省最优纳税时长及退税时长:纳税用时52.74小时,
退税时长0.71小时。
2020年普定县纳税时长及退税时长:纳税用时72.14小时,
退税时长23.65小时。
2021年普定县优化目标:纳税用时52.74小时,退税时长0.71小时。(牵头部门:县税务局)
(六)获得信贷。此项指标普定县2020年得分69.85,全省平均分64.64,排名全省第12名,全市第5名。我县信贷办理效率、企业融资便利度、企业融资成本,征信机构覆盖面四个二级指标均需提升,请部门对标全省最优的观山湖区各项指标成绩,制定相关工作提升方案,查找短板并做好整改,确保2021年评估考核实现全省前10名的目标。
2020年全省最优时长及材料:用时2.67天,提交申请材料7份。
2020年普定县时长及材料:用时5.13天,提交申请材料10份。
2021年普定县优化目标:用时2.67天,提交申请材料7份。(牵头部门:人民银行普定县支行)
(七)执行合同。此项指标普定县2020年得分94.24,全省平均分88.85,排名全省第9名,全市第2名。我县执行合同在各个二级指标中得分较高,均高于全省平均分,请部门对标全省最优的台江县各项指标成绩,制定相关工作提升方案,查找短板并做好整改,确保2021年评估考核实现全省前10名的目标。
2020年全省最优耗时及费用占比:耗时55.50天,费用占比0.93%。
2020年普定县耗时及费用占比:耗时83.58天,费用占比2.07%。
2021年普定县优化目标:耗时55.50天,费用占比0.93%(牵头部门:县法院)
(八)政务服务。此项指标普定县2020年得分61.78,全省平均分78.85,排名全省第83名,全市第6名。我县政务服务便利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网上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满意度四个二级指标均需提升,请部门对标全省最优的福泉县各项指标成绩,制定相关工作提升方案,查找短板并做好整改,确保2021年评估考核实现全省前10名的目标。
2020年全省政务服务各二级指标最优成绩:政务服务便利度:100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100分,政务服务满意度100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100分。
2020年普定县政务服务各二级指标成绩:政务服务便利度:62.11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70分,政务服务满意度55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60分。
2021年普定县政务服务优化目标:2021政务服务考核评估的指标由省政务服务中心从PK榜56项指标中抽取,普定政务中心将紧盯贵州政务服务PK榜单56项指标,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 10月底前在全省108个实体政务大厅综合排名进入前30位。(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
(九)市场监管。此项指标普定县2020年得分83.14,全省平均分84.75,排名全省第69名,全市第4名。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政务诚信度、商务诚信度四个二级指标还需提升,请部门对标全省最优的云岩区各项指标成绩,制定相关工作提升方案,查找短板并做好整改,确保2021年评估考核实现全省前10名的目标。
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各二级指标最优成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89.05分,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100分,政务诚信度100分,商务诚信度84.35分,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100分。
2020年普定县市场监管各二级指标成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73.20分,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87.21分,政务诚信度85.16分,商务诚信度70.14分,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100分。
2021年普定县市场监管优化目标:各项指标均取得90分以上。(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十)贵人服务。贵人服务指标为2021年新增考核指标,其内容主要包括网格化服务(辖区内所有企业按行业和属地压实包保服务责任;开展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企业诉求化解(每月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和诉求,认真梳理采纳,解决问题,化解诉求,并建立台账)、品牌LOGO图标宣传推广。(牵头部门:县投促局)
三、工作措施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照各个指标内容,各牵头部门已制定优化提升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迎接2021年省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
(二)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普定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普定发展的生命线和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评估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考核结果,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同志,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关于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模式的通知
2.普定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建筑许可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3.关于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压缩报装时限、精简报装资料的通知
4.普定县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指标优化提升方案
5.普定县2021年营商环境纳税指标全面优化提升整改方案
6.普定县2021年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全面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7.普定县2021年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全面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8.普定县政务服务考核指标提升工作方案
9.普定县2021年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全面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10.普定县“贵人服务”工作方案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普 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6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模式的
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县企业开办效率,现就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模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普定县开办企业“一窗通办”工作专班
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普定县开办企业“一窗通办”工作专班。
组 长:班建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伍 磊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聂翔天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成 员:贺 娟 县市场监管局注册股股长
丁小慧 县市场监管局驻政务大厅首席代表
孙贵琼 “开办企业专窗”专员
周家芳 县投资促进局联络员
唐 璇 县税务局联络员
丁献俊 县公安局联络员
王利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络员
杨 洁 县医疗保障局联络员
张 婷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络员
刘若水 人行普定支行联络员
褚 欢 工商银行联络员
徐弘毅 农业银行联络员
腾 艳 建设银行联络员
赵丹丹 农发行联络员
温志敏 农商行联络员
贾开家 贵州银行联络员
梅 筱 贵阳银行联络员
周超梅 富民村镇银行联络员
王 雯 邮政储蓄银行联络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注册股,聂翔天任办公室主任,贺娟为联络员。若人员发生变动,由新任人员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一)一站布局、一窗受理
1.设置“开办企业专窗”。依托现有县市场监管局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的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设置一个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的“开办企业专窗”。由县市场监管局配备专窗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咨询、辅导申请人线上线下办理企业登记工作,根据申请人所需开办企业环节的其他服务(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社保和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登记及申请材料收取,将业务信息和申请材料推送给相应部门联络员,由各部门按承诺时限同步并联完成相关业务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送达专窗统一出件。(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商业银行)
2.设置服务辅导咨询台。将县市场监管局的自助服务区改成“服务辅导咨询台”,辅导专员由市场监管局两名工作人员组成。服务辅导咨询台负责综合咨询,辅导新办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集成服务。服务专区设置自助上网区,方便企业网上申请。企业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刻章企业等。(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商业银行)
(二)工作措施
1.完善办件流转机制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开办企业专窗”与公章刻制、税务、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银行等各环节部门后台的信息通道,完善前、后台业务流转工作机制。各环节部门要向本部门派驻政务大厅后台进行充分授权,确保相关业务办理全部在大厅内完成。并明确工作联络员报县市场监管局备案,负责接收专窗推送的业务信息和申请材料,督促后台人员按时完成业务办理。信息通道不得开展与开办企业集成服务无关的活动,各部门联络员若有调整,须及时通过信息通道告知调整情况,确保联络畅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商业银行)
2.优化整合申请材料
各环节部门要编制本部门涉及事项的受理标准清单,逐一规范事项的申请表单和材料要求,并加强对专窗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专窗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清单开展综合受理和咨询答疑。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对各环节事项涉及的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优化,凡能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同一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最大限度减少申请材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专窗应按相关规定发出补齐补正通知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并指导申请人进行补齐补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专窗应及时受理,并推送给各环节部门后台人员,完成后续审查环节,作出审批决定。准予决定制发的证照、批文等办理结果,以及不予决定制作的文书均由专窗根据申请人意愿,现场发放或通过邮政速递送达申请人。(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商业银行)
3.全面推行并联审批
“开办企业专窗”及各环节部门要严格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开办企业只取一个号、只到一个窗、只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申请人通过“开办企业专窗”提交企业设立登记信息后,同步填写《普定县开办企业‘当日办结’集成服务告知单》,作为集成服务业务申请的依据。专窗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应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集成服务环节,按照各环节部门提供的受理标准,逐项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时将申请人填写的《普定县开办企业‘当日办结’集成服务告知单》(详见附件1)和相关业务信息、申请材料推送至所需集成服务环节的部门联络员,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同步完成业务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送达专窗统一出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商业银行)
三、工作流程
1.选择。新办企业经办人员到“开办企业专窗”后,专窗专员将《普定县开办企业‘当日办结’集成服务告知单》给新办企业经办人员进行选择,除1.企业登记、2.印章刻制为必选外,其他5个环节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2.填写。专窗专员根据企业选择的情况,将相关申请(备案)表格提供给企业并指导填写。
3.受理。专窗专员按照业务部门提供的审查要点和申请材料标准,逐项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专窗应按相关规定发出补齐补正通知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并指导申请人进行补齐补正,待办事人补齐补正后另行受理。
4.推送。符合受理要求的,专窗专员通过微信、QQ等方式先拍照推送到各业务部门和印章刻制企业,然后,通过推送清单将相关信息、申请材料移交所需集成服务环节的部门联络员。(时限:10分钟)
5.审批。各业务部门及时审核办理,对于审批通过的,及时核制营业执照、发票、税控设备、印章、业务办结通知书等,并直接转交专窗。(时限:企业设立登记、银行开户各0.5个工作日;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各1小时)
6.统一发放。专窗人员应及时通知办事人领取办理结果,核验办事人身份证件后,将营业执照、发票、税控设备、印章、业务办结通知书等办理结果“服务包”。根据申请人意愿,现场一次性发放给办事人或通过邮政速递送达申请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配合。公安、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各商业银行等各环节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协作意识,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理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的服务流程,制作完善服务告知单、流程图,在集成服务专窗前台、各环节部门后台、办事企业和群众之间,建立一套运转高效、易于操作的服务流程,实现无缝衔接,切实为企业群众办事增便利。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秉承“贵人服务”理念,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改革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具有普定特色的“贵人服务”品牌。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对接抓好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影响改革工作落地实施的部门和人员,要按照有关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
普定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建筑许可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法〔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办理建筑许可”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建筑许可指标在参加2021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达到参评城市中等以上水平,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估中,建筑许可指标综合排名局全省一流水平。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建筑许可指标的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与优化审批流程,深入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周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 黎 县政府经济发展和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杨 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洪国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勇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陈发勇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杨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兴龙、王成武同志牵头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人员由各单位所报专班人员组成。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与时限
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中旬完成制定《普定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指导图2.0(征求意见)》, 4月底前印发实施《普定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指导图2.0》。各流程审批单位具体细化时间要求,事项办理时限,原则只减不增。(牵头单位: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进一步分类制定审批流程
1.按照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等将项目分为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上述4类项目在原已优化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
针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项目豁免办理环评手续及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小型仓储项目,不修建防控地下室,不缴纳易地建设费,减少人防审批手续两个事项,请县环保局和人防办具体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豁免办理或减少手续的程序文件(4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县政府办(人防办)、安顺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普定分局、)
2.各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牵头单位进一步整合优化申报材料,明确申报材料共享清单,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资料,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规范办理建筑许可费用
1.涉及保证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缴纳保证金按照规定下限收取,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代替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人防办)、县水务局等)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进一步提高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1.制定“多规合一”的规划目录,统筹整合各类规划,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制定实施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提高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效率,有效配置城乡空间资源,推动项目规划、决策和实施协调一致,推行更加科学、合理、简便的项目生成模式。(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旅局、县人防办、县水务局等)
3.在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深入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对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规划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等事项,由业务办理单位向政府报告,争取资金组织编制区域综合评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旅局、县科技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等)
4.普定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必须按要求进行联合验收,联合验收事项包含: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广播电视网工程竣工验收、用电工程竣工检验、通信覆盖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供水工程竣工验收、供水许可工程设施竣工验收、燃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自收到建设单位联合验收申请表之日起,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建设单位补正和整改时间)。(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5.按照“1+3+N”的模式设置窗口,设1个综合咨询服务席、3个综合审批受理席及水、电、气、广播电视等4个市政公用服务席。政务中心工改综合窗口一次提供全方面的咨询服务,统一告知、受理,真正实现只跑腿一次。安顺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于2020年3月20日正式使用,现已实现线上办理,各部门必须全部线上办理,消除“体外循环”。(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优化质量指数
1.各部门再次梳理本单位在政务网公布的事项清单,要求对外发布的事项清单信息完善、内容准确,且与安顺市建设工程网上办事大厅内容一致。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从政务网获取所需全部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各成员单位)
2.全面落实建设项目五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书面签制度,由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见证签字,并拍照片留存。(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提升建筑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定期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指出问题发生的原因以及整改的措施。(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2021年4月16日前,各工改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专班人员,并将人员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敖克金、联系电话:15285124028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通知专班人员集中办公或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深入分析各指标真实状况,找出该项工作的痛点、难点,及时制定改革举措。
(二)全面固强补弱。2021年6月中旬前,围绕“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查找短板弱项,研究提出优化提升的意见建议,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良好局面。8月中旬前,参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和省级营商环境评估模式,对“办理建筑许可”指标预评估,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进行固强补弱,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本《方案》每月开展督促检查活动不少于2次,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并根据督促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通报文件同时呈报县人民政府。
(四)完善工作台账。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营商环境评估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建立台账,每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跟踪调度,做到解决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推动普定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普定发展的生命线、作为普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工作落实。办理建筑许可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请牵头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调度和统筹协调,切实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和职能分工,填写附件1 (推进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于每月20日前将word版和盖章PDF版报送县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敖克金、联系电话:15285124028 )。
(四)严肃追责问责。根据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考核结果,将对建筑许可指标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同志,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3
关于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压缩报装时限、精简报装资料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依据2020年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涉及的“时间、材料”两项分指标,以缩减用户办电时间和材料收取为重点,以提升小微企业对优质电力服务的获得感为突破口,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电便利性和满意率,全面提升供电服务水平,现对用电报装工作要求如下:
为增加用电报装便利度,接到用户报装需求后各供电所片区经理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对客户相关报装采取线下拍照存电子版本并上传营销系统的方式。供电服务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实现与自然资源部门的证照共享,减少客户重复提交证照的现象。
(一)精简报装资料:
1. 居民新装: 需提供用电身份证明一项资料即可,具体内容详见附录1。
2. 非居民新装:只需提供用电身份证明即可(营业执照),但现场勘查人员需核实实际报装用电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的一致性,对于非法人代表本人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情况,将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后置到签订供用电合同环节办理,具体内容详见附录2。
3. 高压新装:(不含高危及重要客户、高耗能客户)只需提供用电身份证明即可(营业执照),但现场勘查人员需核实实际报装用电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的一致性,对于非法人代表本人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情况,将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后置到签订供用电合同环节办理,具体内容详见附录2。
(二)压缩报装时限:
2. 高压用电报装:三环节报装各环节合计时限(剔除客户施工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具体内容详见附录3。
三、监督考核
1. 供电服务部专人不定期对收资情况进行倒查,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多收客户资料的对经办人按50元/单进行考核。
2. 对超过以上时限规定的低压报装工单,按照200元/单进行考核,考核金额由主要经办人(50%)、营销班长(30%),供电所所长(20%)的比例共同承担。
附件:1.居民报装用电提供资料
2.非居民(高压)报装用电提供资料
3.高低压新装流程各环节时限表
附件1
居民报装用电提供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居民客户 | ||
1 |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具备其中之一: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士兵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书等原件。 |
申请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一项资料 |
附件2
非居民(高压)报装用电提供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非居民客户 | ||
1 |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 ⑴公司、企业: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⑵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⑶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 |
须核查用电地址与身份证明地址的一致性 |
附件3
高低压新装流程各环节时限表
单位:工作日
客户类型 |
各环节办理时间 |
全过程办电平均时间 |
全过程办电最长时间 | ||||
业务受理 |
供电方案答复 |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 |
合计办理时间 | ||||
低压居民 |
0.5 |
-- |
0.5 |
1 |
1 |
1 | |
低压非居民 |
实行“三零”服务的 |
0.5 |
-- |
0.5 |
1 |
1 |
1 |
高压单电源 |
未实行投资界面延伸的 |
0.5 |
1.5 |
2 |
4 |
-- |
-- |
高压双电源 |
未实行投资界面延伸的 |
0.5 |
1.5 |
2 |
4 |
-- |
-- |
附件4
普定县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指标
优化提升方案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法〔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办理“获得用水”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
(一)精简获得用水流程。为“受理答复”、“验收供应(设计施工)”办理2个环节;企业、个人可关注“普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用水报装申请、电话用水申请(企业用户电话用水申请报装),也可在政务中心24号综合窗口接件立办立审批。
(二)压缩报装时间。外线连接工程不超过30米,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三)精简审批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个人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即可办理。
(四)降低报装成本。用水报装及施工过程“0”费用(不收取预交费用),施工结束通水后据实结算工程安装及材料费用。收费依据:根据“黔建建通《2017》205号”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的通知。
(五)实行“一份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材料、报装流程、承诺时限、受理地点、咨询电话、便民服务及收费依据。
二、下一步打算
着力打造规范高效的水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获得用水”全流程服务,健全和完善“互联网+”供水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强化提前介入服务,探索推行企业接水全程“零收费”机制,实现外线工程并联审批“一网通办”,推动“获得用水”指标领域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提升便利度和满意度。在全县范围内推行“1110”用水报装模式(即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1个办理环节、1项申报材料、0收费),用水报装服务标杆模式。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推送的建设项目,主动上门提前介入、进行指导,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用水报装服务。最大限度提升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附件5
普定县2021年营商环境纳税指标全面优化提升整改方案
根据《普定县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个指标“减时间、减环节、降成本”的工作提示》要求,县税务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对照《普定县2020营商环境评估结果分析》对应指标逐项分析,同时结合我局《国家税务总局普定县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普定县税务局2021年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普税办发〔2021〕5号)文件的相关措施,开展优化提升工作。
一、2020年评估基本情况
纳税次数6次,得分100分;缴纳税费总时间72.14小时,得分87.42(其中:纳税时间29.01小时,得分92.17;社保缴纳时间23.29小时,得分88.64;公积金缴纳时间19.83小时,得分81.46);总税费负担率52.69%,得分83.12(其中:税费负担率10.92%,得分96.13;社保费负担率36.2%,得分53.23;公积金负担率5.57%,得分100分);报税后流程时间23.65小时,得分71.75;纳税服务水平得分100分。总得分88.46分,全省排名39名,全市排名第3名。
在纳税指标中,普定县的纳税时间、税负担、社保缴纳时间、缴纳税费总时间、纳税服务水平这5个方面成绩都优于全省平均值,但社保费负担率、公积金缴纳时间、公积金费负担、总税费负担率和留抵退税时间这5个方面都比全省平均值高。
二、影响纳税指标得分原因分析
(一)总税费负担率。根据评估方法,以当地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案例企业销售收入和各项计算指标,计算出需要缴纳的各税费值后再计算负担比例。由于计算基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统计部门每年公布,与当地经济总体水平有直接关系,而我县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与全市、全省水平相比处于较低位,导致社保费、公积金、总税费负担率较高,得分较低。
(二)报税后流程。按照评估工作要求,该指标需要样本企业至少3户,样本企业不足的,按照承诺办理时限模拟1户计算平均时间后计分。在评估的期限中,我局只有1户企业符合条件并办理过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办理留抵退税从企业申请到税款退还到企业账户用时虽然只有7个小时,但是由于样本企业只有1户,不足3户,被模拟1户,所以办理时间由7小时变为23.65小时,低于全省平均分。
(三)税费缴纳时间。评估工作中,缴纳时间以政府端填报的时间,与实际访谈企业时企业提供的感受时间进行平均计算,在计算时,会先剔除极高或极低的极值时间,再按照评估模型进行计算打分。在2020年评估时,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方式仍主要以上门缴纳为主,网上缴纳方式尚未普及,导致政府端填报以及企业访谈的时长都比较长,影响得分。
三、整改提升措施
(一)纳税次数
纳税次数指标中,税务部门以全省统一的纳税次数标准,以省税务局下发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全省统一执行,在评估中也以统一标准进行填报。今年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减环节的要求全力落实相关优化纳税次数的规定,确保除统一标准外无其他环节。
(二)纳税时间
1.税收业务办理时间
(1)持续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我局将继续从办理税收业务时间上进一步优化,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推动“非接触式办税”和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工作的范围和效率,提高纳税人电子税务局使用率和办理效率。
(2)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依托税收宣传月、税企互动平台、微信群等渠道,开展税收业务知识和办税流程宣传,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和流程咨询指引,提高纳税人问题的解答效率,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2.医保费、社保费办理时间(配合部门: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局)
医保费用已经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医疗保障部门进行管理,可以通过网上形式进行缴纳。根据统一部署,2020年11月起社保费也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划转后已将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系统并入电子税务局,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可通过三方协议直接扣缴社保费用并打印完税凭证,实现“一网通办”,在时间上,仅需几分钟即可完成社保费用的申报、缴纳等过程,降低缴费人的缴纳时间。
(1)加强部门间业务协作。由于医保费、社保费管理仍由原主管部门负责,涉及部门之间数据的传递。其中社保费数据传递时平均约三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数据才可达到税务部门系统,导致整个社保费缴纳的流程耗时较长。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与医保部门和社保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大推进信息共享速度,提升服务保障力度。
(2)加强宣传引导。为加强缴费人对政策的知晓度,我局公开社保业务办事程序,列出社保业务一次性告知事项清单,方便缴费人知晓流程。
(3)做好业务办理服务。为了提升缴费效率和整合窗口职能,在办税服务厅逐步将社保征收窗口移入综合窗口,在缴费资料信息齐全,系统数据正确的前提下,实现“一窗”“一次”办理,缩短缴费办理时限。
3.公积金缴费时间(配合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征收以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开展,在评估工作中税务部门负责指标填报的牵头,具体业务办理仍以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行抗旱。我局将加强与公积金中心沟通与协作,积极了解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缩短办理时间的相关措施,以便开展评估工作。
本年度,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统一部署,全面推广使用网上服务大厅,行政事业单位可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业务,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在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实现了足不出门,就能通过网上办理所有业务,压缩缴费人的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三)税费负担(配合部门: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障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税费负担指标中,是通过案例法,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基础进行评估。在评估中,我局将积极加强与各配合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计算准确,以最佳负担迎接评估。
(四)报税后流程(留抵退税)(配合部门:人民银行)
1.加强业务数据监控。县局通过金三系统提取、筛选可能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筛选,与企业进行联系是否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将退税信息、网上办理退税流程操作指南通过税企业互动平台等渠道,点对点精准推送到企业。指定专人跟踪每一笔退税,全流程管理,确保企业顺利、快速办理退税。
2.加强沟通与协作。与人民银行加强联系协作,对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业务时全流程管理。在税务端,通过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从电子税务申请电子退税,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网上办理”。在人民银行端,税务部门推送退税信息后,人民银行立即根据电子信息立即办理退税,确保全流程当日办结,并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办理时间。
(五)纳税服务水平
在2020年评估工作中,该指标是以进入办税场所对办税人员进行随机抽查,以检查结果进行评估计分。
1.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厅相关建设,逐步将非税社保窗口整合并入综合窗口,集成办理内容。其次,加强相关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对自助办税、办税电脑等设备加强维护和使用辅导,推广自主办税和自助办税。
2.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在面临人少事多的困难下,合理分配人员配置,设置车辆购置税专岗、二手房交易专窗、税控设备专窗以及处罚专窗,将非税社保业务并入综合窗口,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合理分配前台窗口和导税人员。同时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周训、晨会和不定期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同时也不定期开展服务礼仪培训,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窗口服务。
附件6
普定县2021年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全面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活力普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现结合我单位牵头指标评估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提升方案。
一、工作目标
普定县2020年营商环境评估总得分为84.58,其总排名位于贵安新区及贵州省88个县(市、区、特区)的第59位,较去年上升28位,在安顺市6各县区中位列第3。其中本单位牵头的“获得信贷”指标成绩排名全省第12位,较上年度排位有了大幅提升,处于全省上游水平。但考核指标中的企业融资成本分数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企业融资成本的3个三级指标,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59%)和无还本续贷比重(0.92%)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比重(4.58%)均低于全省平均值。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任务部署,在保障2020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坚持把法治化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审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水平最优”的普定营商环境品牌和“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奋力谱写普定“十四五”新篇章提供强有力保障。
为确保方案得到贯彻落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获得信贷”相关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深入推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温国勇 中国人民银行普定县支行行长
副组长:程 恒 中国工商银行普定县支行行长
洪 明 中国农业银行普定县支行行长
王 鑫 中国建设银行普定县支行行长
蔡 炯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普定县支行行长
王家林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定县支行行长
徐志军 贵州银行普定县支行行长
胡永智 贵阳银行普定县支行行长
李 萍 贵州普定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邱光建 普定富民村镇银行行长
方 慧 中国人民银行普定县支行金融管理部副主任
成 员:人行金融管理部、各金融机构营商环境工作具体经办人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全县各项存款总量,优化存贷比指标权重。一是政府、金融机构多方协作,防止县域资金外流,稳定贷款增长,确保存款有较大幅度上升,存款的稳定增长才能提升银行放贷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存贷比指标。二是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务院、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巩固拓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积极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三是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关心,加强相关部门、项目对接的沟通和协调,加大贷款支持项目可行性的落实力度,激发银行放贷积极性,大力挖掘银行资源落地。(责任部门:政府有关部门、人民银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完善机制、拓宽渠道,提升企业融资获得率。一是鼓励辖内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的特点,设立小微企业信贷专门部门,创新建立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差别化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一站式审批”模式等专用流程,灵活授权授信。二是引导商业银行高效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安顺市金融服务综合平台,拓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三是切实落实小微企业贷款的政府补贴政策,降低银行、担保机构的贷款风险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成本,形成信贷资金支持和多元融资渠道畅通的合理融资格局。四是引导地方法人机构使用再贷款发放的扶贫贷款利率定价控制在LPR+300个基点以内,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责任部门:政府有关部门、人民银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继续实施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提升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比重。继续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12月30日印发银发〔2020〕32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继续实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21〕81号《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针对企业提出的无还本续贷申请应贷尽贷,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因贷款到期造成的资金紧缺困境,提高企业无还本续贷融资获得率。(责任部门:人民银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及时补充注册资本金,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政府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股东之一,及时足额为公司补充资本金,做大县域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总量,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责任部门:政府有关部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人行分管行长任组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行普定县支行金融管理部。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相关支持和保障工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加强重视,优化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临柜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强化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为信贷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持续多形式、多角度宣传优化企业开户的服务流程,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率,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追究。按季召开金融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度,综合评价年度考核采取扣分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金融机构依法依规采取约见谈话、监管走访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7
普定县2021年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全面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落实陈德国县长关于提升优化“执行合同”指标的重要指示,结合2020年度国家发改委、贵州财经大学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情况,为持续推进普定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向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普定县人民法院严格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最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每一个司法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理念,切实把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执行合同”指标为基础,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商事案件立案、审判、执行质效,在“执行合同”中压减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费用、优化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二、相关举措
(一)“执行合同”方面
1.压减解决商业纠纷耗时
(1)打造智慧法院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探索“互联网+”模式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积极推进移动微法院、数字法庭等建设,提高诉讼便利度,提升立案、送达、审理效率。加大法院电子立案力度,提高电子立案、跨域立案及流程监控便利度。推进开通网上交退费通道,对胜诉企业,及时退还其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依托统一送达平台,优化送达程序,全面开展电子送达。推进网上庭审常态化,解决现有在线庭审模式效能不足难点,满足多场景应用需求,支持本地开庭、在线开庭、本地-在线混合开庭多场景的应用。
(2)优化审判管理和诉讼程序,积极推进诉调衔接,健全案件繁简分流,运用多元调解方式,充分发动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的作用,建设多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与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及组织协调衔接,推动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和调动商会、行业协会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作用,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工作,加大与人民调解、政府调解的对接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地化解商事纠纷。
(3)落实关于严格遵守审限、加强审判时间节点和流程管理的规定。严格审限管理工作,对案件进行全流程监督,加强对审理时间过长、临近审限案件的预警督促工作。跟踪了解审理时间过长等案件的审结难点,加强对案件质效的督促指导,对指标情况差的承办人进行通报。有效规范立、审、执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对诉讼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有效压缩立案审查、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司法鉴定的办理时间、各环节周转时间和成本,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尽力降低平均审理天数,全面提高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当庭宣判率,减轻企业诉累。进一步强化审限管理,严格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严格控制重复开庭和多次开庭的时间间隔,确保商事案件审判效率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升。
(4)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完善“执行难”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强化联动,灵活运用信用惩戒手段,健全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拒不执行法院裁决单位和个人的惩戒力度。以节点管理促执行效率提升,认真执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和网拍规定,制定当事人议价规则,落实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方式,缩短财产处置期限,降低评估拍卖成本。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商事案件100%执行到位,没有财产属于“执行不能”的案件100%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
(5)推行“互联网+执行”模式,线上查控精准化,统一由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查扣冻一体化系统司法平台,集约化开展线上财产查询、冻结,依据标的额大小、执行财产状况,区分轻重缓急,找准执行重点,制定个性化执行实施方案,开展精准执行。有效依托网络平台助力,借助执行天眼、京东大数据分析系统等手段有效查控执行财产,借用淘宝平台拍卖涉执财产等,实现涉案财产线上查控、拍卖一体处置。同时,做到案款管理透明化,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管理,实行“一案一账号”,案款审批划转线上进行,解决案款对账难、不明案款查找难问题,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
(6)强化司法委托鉴定管理。依照民诉法、证据规则规定,严格把握需进行评估、鉴定的事项;按照最高院、省院对外委托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委托鉴定、评估的效率,降低鉴定、评估成本。探索用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方式替代委托评估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减少评估环节的费用支出,缩短财产处置参考价格确定时间。推动在线鉴定改革试点。实行鉴定机构选定、资料提交、鉴定评价等网上办理,推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动态管理和淘汰退出制度,有效减少鉴定用时,提升鉴定质量。
2.降低解决商业纠纷费用
公示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标准。发挥诉讼费的调节分流功能,严格把握诉讼费减、免、缓条件,依法降低商业纠纷的诉讼成本。对于调解、撤诉的案件,应当全额或部分退还诉讼费。
3.优化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1)加强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商事案件归口专门的合议庭审理。
(2)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运用,规范有序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实现商事案件除不应公开的外司法公开率达到100%。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宣传,主动走访辖区企业。积极宣传随机分案、集约送达、数字法庭等。通过《诉讼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公正高效审判承诺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承诺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以及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风险告知、诉讼服务平台、司法公开平台和相关媒体,广泛宣传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做法和成效,让企业及时全面了解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公开透明和便捷有更多的获得感。
(3)畅通当事人获取司法信息渠道。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获取司法信息提供便利。细化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准确录入案件当事人信息,明确收立案、确定承办人、开庭、审理、结案、送达等流程节点信息录入、时间要求,主动推送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4)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破解难题,将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作为司法工作创新发展新动能,全面深化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建设及成果运用,做到线上线下司法服务齐推进、双便利,让人民群众通过“键对键”感受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试点,建设集成化、智能化的智慧法院,提高办案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动业务流程、办事流程的革命性再造,认真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更大力度减时间、减成本,让企业参与诉讼更高效、更便捷。
(二)重点围绕“执行合同”指标中存在的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突出问题。深度分析营商环境和便民利民举措落实情况,找出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营商环境评估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跟踪调度,做到解决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情况纳入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定期开展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排名倒数并严重影响全县及本院排名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相关责任人员由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8
普定县政务服务考核指标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在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推进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上发力,确保2021年政务服务指标实现全省前30。
二、具体任务
(一)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该二级指标得分为本级依申请六类事项网上可办率和本级依申请六类事项全程网办事项(0跑动)占比等2项三级指标得分之和,该组极值数据显示出部分地区对进驻贵州政务服务网的相关服务整合力度不够。
普定县2020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情况
县市区 |
本级依申请六类事项网上可办率 |
本级依申请六类事项全程网办事项(零跑动)占比 |
普定县 |
100.00% |
89.87% |
全省最优 |
100.00% |
94.88% |
全省最差 |
100.00% |
68.12% |
全省平均 |
100.00% |
89.80% |
各部门需要再次梳理本部门全程网办事项(零跑动),提高全程网办事项(零跑腿)占比。
牵头部门:普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进驻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15日前
(二)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该二级指标包含各地的一门办标准化建设、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上线机构数、全省通办在岗次数、全省通办知晓率、异地办件量、“一窗办”本级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占比情况、“一门办”本级依申请六类事项进驻情况等7项三级指标得分之和,该组极值数据表明各地政务大厅为企业及民众提供的全省通办服务水平差异较大,“一窗通办”仍待加强。
普定县2020政务服务便利度情况
县市区 |
一门办标准化建设 |
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上线机构数 |
全省通办在岗 |
全省通办知晓率 |
异地办件量 |
“一窗办”本级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占比情况 |
“一门办”本级依申请六类事项进驻情况 |
普定县 |
达标 |
1.8 |
0.6 |
38.5% |
143.76 |
1.5 |
0 |
全省最优 |
达标 |
1.72 |
1.55 |
96.40% |
1853.85 |
2 |
0 |
全省最差 |
未达标 |
2 |
2 |
12.00% |
69.60 |
1 |
1 |
全省平均 |
|
1.4 |
0.6 |
42.36% |
295.18 |
1.85 |
0.06 |
1.各进驻部门梳理本行业存在的中介服务机构,督促中介服务机构进驻贵州政务网;
牵头部门:普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进驻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15日前
2.加强对“全省通办”工作的宣传,让我县人民知道“全省通办”,参与“全省通办”。
牵头部门:普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进驻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全面深化“一窗式”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除特别复杂和涉密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达到90%以上。
牵头部门:普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进驻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
该项二级指标得分为企业对政务大厅的投诉发生率、回访满意度和窗口满意度等3项三级指标得分之和,体现各地在系统数据共享力度方面差异明显。
普定县2020政务服务满意度情况
县市区 |
投诉发生率 |
回访满意度 |
窗口满意度 |
普定县 |
0.025 |
96.7% |
22.50 |
全省最优 |
0.000 |
100.00% |
24.00 |
全省最差 |
0.075 |
89.20% |
20.17 |
全省平均 |
0.017 |
99.30% |
22.60 |
严格执行“好差评”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办事人员开展评价,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牵头部门:普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进驻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该二级指标为各地政务服务平台的证照入库量、证照共享次数和入库种类3个三级指标得分之和,体现各地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的情况存在差异。
普定县2020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情况
县市区 |
证照入库量 |
证照共享次数 |
入库种类 |
普定县 |
162312 |
12203 |
65 |
全省最优 |
700413 |
107312 |
159 |
全省最差 |
7433 |
187 |
25 |
全省平均 |
275830.60 |
20524.99 |
74.49 |
各部门梳理本部门办理的证照,在智慧管理平台电子证照系统上完成证照录入和入库种类工作;将本部门办件录入安顺市综合受理平台,完成证照共享工作;引导办事人员使用贵州政务网办理业务,同步完成证照共享工作。
牵头部门:普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进驻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10月初,省政务服务中心将从贵州政务服务极限挑战PK榜截取数据,作为2021年各县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最终成绩。请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在证照录入、好差评“主动评价”两个指标上安排专人,对照两个指标的任务分解表,完成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政务服务取得好成绩。9月起,对未开展此项工作和开展进度较差的单位,将由分管县领导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移交县作风办追责问责。
附件9
普定县2021年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全面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0 号)精神,根据《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21〕20 号) 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优化提升“市场监管”指标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普定县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周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班建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发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安俊 县司法局局长
成员:徐毅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文化 县发改局重点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罗万金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春贵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振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克钦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班建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毅、李文化、罗万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和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处理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的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力争在 2021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市场监管指标排名实现增比进位。
三、工作内容
(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及市场监管的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并实行计划管理、联合抽查, 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监管对象正常工作的干扰,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建设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监管全程系统留痕、数据互通共享。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将随机抽查的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直接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相应减少抽查频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等)
(二)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一是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相关门户网站、监管工作平台建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在网上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二是完善信用中国(贵州)、双公示平台建设,强化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结果,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 100。加强相关部门提供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基础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三是研究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等领域相关规定,修订相关领域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三)提高政务诚信度
建立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信息纳入政务高政务失信记录和公务员诚信档案,统一归集至公共信用平台。开展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公务员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提高商务诚信度
一是构建完善公共信用平台功能。将公共信用平台建成全县统一的信用应用综合枢纽和县民“信用之窗”。实施企业和个人信用综合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信用承诺、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二是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红黑名单”;推行信用承诺制, 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守法诚信典型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信用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五)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积极推进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间的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进各职能部门自身监管系统、平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间的数据互通、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实现全省监管全量数据归集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各单位强化认识,领导要主动安排,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责任单位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真真正正开展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 各单位积极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市场监管指标的各项工作精准落实,力争在 2021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市场监管指标排名实现增比进位。
附件10
普定县“贵人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打造贵人服务,落实服务企业“店小二”精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普定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大会和产业大招商暨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作风教育整顿行动同服务企业统一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本着多为企业办实事、多为企业跑项目、多为企业解难题、多为企业做宣传、多为企业谋发展的宗旨,进一步规范服务、丰富内容、拓展内涵,着力提升干部工作本领、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县上下高标准高质量联系服务企业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班子成员组成服务帮办企业工作组,按照管辖区域和行业分类要求,下沉企业走访调研,全面系统梳理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解决企业(项目)建设发展中的面监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反映事项“全流程、一站式”跟踪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加快推进企业加稳健发展,壮大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三、工作目标
企业反映事项(问题)办结率、满意率均达95%以上。(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四、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各乡(镇、街道)是化解企业发展难题的第一责任人。凡是可以在属地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受理、限时办结,不得敷衍塞责、层层上交。
(二)统一受理原则。县投资促进局统一负责所在地投资企业问题受理、登记整理、分发交办、协调催办、信息反馈等,各相关部门负责承办职责范围内企业问题的调查了解和具体处理。
(三)高效办理原则。单一性问题由承办部门直接处理,综合性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县领导组织会办,重大问题可报主要领导决策。凡在县级无法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可根据需要呈请上一级处理。
五、企业反映事项(问题)渠道及跟踪办理
(一)企业可通过0851-38732800、12345市民热线或投资促进局进行反映。
(二)县投资促进局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建立问题台账并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抓紧抓实企业反映事项(问题)跟踪督导调度同时,主动会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推动问题解决;需县级层面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第一时间书面向县政府报告,确保企业反映事项快速高效落地解决。
六、工作内容
(一)对已签约落地的项目,及时安排帮办服务联系人,负责公司注册、项目备案、规划审查、环评、安评、测绘、建设许可、供水、供电、供气等帮办服务工作,并及时掌握项目前期进度和协调解决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推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二)对已开工的企业,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安全、文明施工,协助做好工程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生产许可证等,推进项目早日投产。(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三)对已投产的企业,要及时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形成企业台账,做好动态更新。协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项目争取、优惠政策兑现等服务,协调解决企业招工、融资、建立制度等,督促落实环保、安全等措施。(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四)对已停产难以恢复生产的企业,及时做好情况的掌握,形成调研材料,协助解决好工资兑现、资产处置等工作,积极帮助企业采取转型、转让、重组等方式有效化解危机,盘活存量资产。(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七、有关要求
(一)县投资促进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反馈的走访企业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或现场回访。
(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服务企业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服务企业人员,负责解决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不得随意调整企业服务联系人员,若人事变动需及时调整的,由接替同志继续履行职责,确保服务工作不脱节。
(三)服务企业联系人与企业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负责联系企业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及部门的调研、考察等接待对接,企业负责人参加相关会议的通知等。
(四)服务企业联系人原则上每月走访两次,不得干扰企业的生产经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将相关台账于每月28日前汇总到县投资促进局,及时更新,及时上报。
(五)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正常行使相关责任,与企业服务服务企业工作不相互影响,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
(六)在联系走访企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干部形良好象,着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附件:1.普定县xx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服务
企业联系名单
2.普定县走访企业工作台账
附件1
普定县xx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服务企业联系名单
序号 |
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
分管领导及联系电话 |
服务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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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于9月2日前反馈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公文收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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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普定县走访企业工作台账
序号 |
时间及服务人员 |
企业是否反映问题 (若企业反映问题,请具实填写) |
解决措施 |
解决时限 |
企业满意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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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于每月28日前反馈县投资促进局公文收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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