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单位):
《普定县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普定县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1〕83号)、《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定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以下简称人影工作),切实保障农业生产,避免和减轻冰雹、干旱等气象灾害影响,更好的服务经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定县冰雹和干旱灾害总体情况
我县位于贵州省中西部,地处云贵高原东侧梯级壮大斜坡地带的中部,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水岭,地质构造复杂,喀斯特地貌突出,山地气候变化明显,境内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为15.1℃,年平均降雨量1378.2mm,但时空分布不均,冰雹和干旱是我县的主要气象灾害。冰雹灾害多出现在3-6月份,以4-5月最为集中;干旱灾害主要以春旱、夏旱为主,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产生活。
二、2024年普定县冰雹干旱气候预测
根据市气象台短期气候预测:2024年我县春季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少;冰雹较常年略偏重,且冰雹集中期较常年偏早,春旱中等偏重。
三、2024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为切实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科学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有效减轻冰雹灾害和缓解干旱,促进农作物生长和石漠化综合治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做好作业前相关准备工作。出炮驻防前做好人影装备年检维护、作业人员岗前培训、经费落实、弹药调运、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和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扎实做好人影天气服务。根据普定县农业产业综合布局,按照防雹和增雨并举及冰雹路径发展演变趋势,结合实际构建特色产业人工防雹增雨作业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减轻冰雹和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充分发挥服务乡村振兴的防灾减灾增效作用。根据省、市气象台下发的预警指导产品,结合局地预警雷达,做好监测预警及跟踪指挥工作;根据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发生情况,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炮站开展防雹作业,有效减少冰雹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蓄水、生态建设等需求,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使作业区域增加有效降水。
(三)积极推进人影现代化建设。以信息化为突破口,继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积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弹药物联网监控系统应用,继续推进我县新型自动化火箭布局和37mm高炮自动化改造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人影工作。根据防雹增雨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出炮、撤炮行动,出炮、撤炮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市人影中心备案。作业期间,严格按照作业流程申请作业时间,严禁非作业时间擅自开展作业。作业期间相关人员须全部到岗参与作业,并按流程规范操作,作业完成后,及时、有效、准确上报作业信息。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生命线”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炮站安全管理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措施和建议,并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不留安全死角。在弹药的管理方面,严格按《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专用炮弹火箭管理规定》《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购销及管理流程》有关规定执行。
(六)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按照双管炮不少于5人、单管炮不少于4人、火箭操作不少于3人的要求配备作业人员,并实施班长负责制,每周各炮站均要在班长带领下开展炮位岗前培训,以提升作业人员操作水平、装备故障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坚持全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对达不到培训要求的人员不予留用。
四、作业时间
2024年2-11月为全县人影作业时间。各炮站要根据人影工作任务和当地天气气候情况,围绕农业生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突发事件应对、重大活动保障以及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组织开展人影作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装备保障。按照我县作业站点建设实际情况,2024年度拟出炮8门(自动化高炮2门),投入新型自动化火箭1部、车载移动火箭1部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出炮率100%。通过上下联动、区域联防作业,最大限度降低冰雹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加强装备维护。加强人影作业装备安全管理,配备必须的装备零配件和炮油等物资,确保投入作业的人影装备处于最佳状态;作业期间要组织炮站做好高炮维护保养。未经年检、年检不合格、报废的作业装置及过期的人影弹药等,不得用于人影作业。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人影中心为从事人影工作民兵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炮站所在乡(镇、街道)要按照2024年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由县就业局拨付60%、各乡(镇、街道)自行承担40%足额发放到位;要确保炮站作业人员在出炮值守期间(一般指2-11月)的必要生活补助,原则上每月每人不得少于500元,以稳定民兵队伍,为人影作业人员提供基本保障;炮站所在乡(镇、街道)统筹解决炮站正常运转所需工作经费(水电、办公等)。
(四)确保通信畅通。确保通讯畅通是人影工作安全的重要环节,县人影中心和炮站所在乡(镇、街道)要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因此贻误战机。
六、工作要求
(一)安全、科学、有效开展人影工作。深入贯彻执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结合《贵州省人影业务信息集成系统》要求,认真组织培训和签订人影工作安全责任书,严禁违章操作,确保空域、设备、人员的绝对安全。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制度。按照“一年四季不放松,每次过程不放过”的要求,切实做好雨情、灾情的预警、监测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雷达回波信息和天气信息的接收、传递,抓住有利时机开展防雹增雨作业,分析典型个例,积累防雹增雨的工作经验,及时向上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空域申请及作业程序。严格执行作业空域申报审批制度,县人影中心负责全县作业炮站的空域申请管理和指挥,各作业炮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按照空管部门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作业空域申请,不得擅自作业,确保作业空域安全。
七、工作经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1〕83号)、《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定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发〔2023〕7号)文件精神,落实弹药保障、队伍建设、系统运维、装备保障、设备更新等相关经费,保障2024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普定县2024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
附件
普定县2024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
为做好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作业计划。
一、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范围
2024年,全县计划投入作业高炮,8门(自动化高炮2门)、新型自动化火箭1部、车载移动火箭1部。作业范围覆盖普定县穿洞街道、玉秀街道、化处镇、马场镇、鸡场坡镇、坪上镇、补郎乡、猫洞乡。
二、作业时间
2024年2月下旬至11月30日。
三、作业方式
采用三七高炮、固定火箭、车载移动火箭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工作安排
(一)1月,县气象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人员培训计划,并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工作。
(二)2月,各炮站所在乡镇、街道选派作业人员到安顺市参加市人影中心举办的全市人影作业民兵骨干及新进人员培训班,层层签订人影安全管理责任书,县人影中心及时办理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乡镇、街道对作业人员进行政审并报县人影中心建立人影作业人员档案。2月下旬各炮站完成出炮驻防,开始进行人影外场作业工作;出炮后,各炮站开展作业人员岗位自训,并及时开展人影公告宣传;县人影中心根据炮站需求,组织调运人影弹药。
(三)2月下旬—9月30日,县人影中心实行24小时值守班。10月—11月视情况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四)3月1日—3月5日,各炮站组织未参加集训的人员进行岗位自训,并将集训方案及计划上报县人影中心。
(五)3月,根据全国、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人影现代化建设。
(六)作业期间,县气象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炮站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确保安全作业,各乡镇要督促各炮站及时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人影作业联防,切实组织好每一次人影作业;每次作业完成后编写一期工作简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人影工作情况。
(七)7—9月,各炮站结合实际情况撤炮保养。
(八)10—12月,县气象局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影中心。
(九)撤炮后,做好作业装备入库管理,迎接上级安排部署的高炮、火箭装置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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