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普定县2024-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普定县2024-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普定县2024-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生态环境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环综合〔2023〕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31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下达2024—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通知》(黔环土〔2024〕1号)、《安顺市农业农村局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通知》(安市农联〔2024〕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强化耕地分类管理为抓手,在巩固近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原则,科学合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有效提升我县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为全县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保护优先,溯源断源。聚焦受污染耕地和农产品超标区域,优先落实污染成因排查与溯源断源措施,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
(二)分类施策、精准管控。聚焦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按作物用途分类施策,精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监测农产品重金属指标,收储与处置超标粮食,保障口粮质量安全。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我县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实际现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试点,在科学客观的前提下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以我县2023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成果数据为基础(全县受污染耕地面积:23121.49亩,其中安全利用类面积:21786.04亩,严格管控类面积:1335.45亩),2024年全县实现安全利用耕地任务19936.32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2025年全县实现安全利用耕地任务20167.54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
四、重点任务
(一)制定年度工作方案。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结果为基础,根据农作物实际用途及农产品监测结果,建立重点管控、结构调整、风险监控三类清单。三类清单作为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工作方案的基础。分类细化管控措施,明确关键时节节点和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二)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治。围绕辖区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牵头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特征重金属污染物的源头排查整治行动,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排查整治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
(三)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管控。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分析受污染耕地上常年主栽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因地制宜研判安全利用技术,编制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按相关规定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测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对常年主栽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不超标的安全利用类耕地,维持现有生产方式,适量采购农产品进行质量监控;对常年主栽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超标的安全利用类耕地,纳入重点管控范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评价单元逐一分析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的食用农产品实现安全利用。
1.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按照《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技术导则(试行)》,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面排查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水稻、小麦的范围,达到禁产区划定标准的,按划定导则开展水稻、小麦禁止生产区划定,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水稻、小麦禁产区范围和面积、拟调整的农产品种类、严格管控措施调整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水稻、小麦超标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须采取管控措施,确保水稻、小麦实现达标生产或安全利用。
2.调整种植结构。在严格管控类耕地上开展秋冬种作物的补充监测与评价,联合各乡镇(街道)对涉及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鼓励农产品超标的耕地改种烟草、饲草等非食用作物或经过安全评估的食用农产品。种植食用农产品重度超标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鼓励纳入休耕范围。
3.推广低镉水稻品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普定县安全利用类耕地镉低积累推进品种清单》(详见附件2),结合本地种植习惯,充分尊重农民种植意愿,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广工作中的关键作用,重点选择安全利用类耕地镉污染集中连片区,开展镉低积累品种推广工作。种植面积要落实到村组、到主体、到田块,推广地块无需再安排其他安全利用措施。
4.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污染耕地,特别是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的退耕还林成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与指导,推动已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退出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
5.管控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中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配合,积极提供年度耕地利用变化情况,仍种植食用农产品的,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提供安全利用闭环管理材料。
(五)污染耕地用途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等部门有未利用土地或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开展分类管理。
(六)污染粮食监测与处置。县农业农村局划定粮食重金属易超标的耕地,送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对污染源头进行排查,县发改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对超标粮食进行收储处置,并做好污染粮食加工转化跟踪监管,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七)积极引导生产主体参与防治。加强对农业生产主体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培训宣传,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将乡镇(街道)部分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和基层农技人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对象,开设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课程,将技术要点传导到末端,动员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和投身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来。
五、进度安排
2024年1-4月,根据动态调整后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制定工作方案,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按照《普定县安全利用类耕地镉低积累推荐品种清单》,在安全利用类耕地区域内推广种植镉低积累水稻品种。组织基层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开展技术培训,并依托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和指导。
2024年5-10月,根据工作方案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2024年11月,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成效自评。
2024年12月,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及安全利用率核算。
2025年,比照2024年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按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纳入农业高质量发展、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目标责任制考核,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县林业局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上下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及早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到村,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细落实。
(三)强化部门联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受污染耕地调整成果、土地利用变更、种植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污染源成因调查与管控、耕地土壤修复治理、“三区三线”、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评估、粮食收购处置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控制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安全利用技术,鼓励农户种植低积累品种,实施优化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水分调控等技术,严格落实叶面调控、土壤调理等措施,积极引导农民和经营主体提高农产品安全风险意识,增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自觉性。
(五)强化资金保障。农业农村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向上汇报对接,在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污染源管控、超标粮食收储等方面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中央及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执行统筹力度,及时拨付使用,确保项目进度与资金进度一致,发挥资金效益。
(六)强化技术支撑。建立普定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耕地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支持与人才保障。
附件:1.普定县2024-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表
2.普定县安全利用类耕地镉低积累推荐品种清单
3.普定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4.普定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领导小组
5.普定县2024-202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分解、采取措施及工作台账
附件1
普定县2024-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总任务(亩) |
安全利用类Ⅱ(亩) |
严格管控类Ⅲ(亩) |
1 |
定南街道 |
534.29 |
534.29 |
0 |
2 |
穿洞街道 |
5109.59 |
4733.44 |
376.16 |
3 |
黄桶街道 |
0 |
0 |
0 |
4 |
玉秀街道 |
326.27 |
326.27 |
0 |
5 |
马 官 镇 |
2332.1 |
2332.1 |
0 |
6 |
化 处 镇 |
354.85 |
354.85 |
0 |
7 |
马 场 镇 |
4502.08 |
3819.90 |
682.18 |
8 |
白 岩 镇 |
2214.23 |
2214.23 |
0 |
9 |
鸡场坡镇 |
5995.97 |
5953.71 |
42.26 |
10 |
坪 上 镇 |
1226.93 |
1226.93 |
0 |
11 |
补 郎 乡 |
150.7 |
0 |
150.7 |
12 |
猴 场 乡 |
374.47 |
290.32 |
84.15 |
13 |
猫 洞 乡 |
0 |
0 |
0 |
总计 |
23121.49 |
21786.04 |
1335.45 |
附件2
普定县安全利用类耕地镉低积累推荐品种清单
序号 |
品种 |
类型 |
序号 |
品种 |
类型 |
1 |
野香优明月丝苗 |
水稻 |
11 |
安单3号 |
玉米 |
2 |
C两优919 |
水稻 |
12 |
惠农单15 |
玉米 |
3 |
神农优228 |
水稻 |
13 |
裕单171 |
玉米 |
4 |
神9优28 |
水稻 |
14 |
织金3号 |
玉米 |
5 |
西子3号 |
水稻 |
15 |
金贵单3号 |
玉米 |
6 |
臻两优8612 |
水稻 |
16 |
裕单889 |
玉米 |
7 |
神农优228 |
水稻 |
17 |
惠农单6号 |
玉米 |
8 |
宜香2239 |
水稻 |
18 |
盛农1号 |
玉米 |
9 |
宜香优2115 |
水稻 |
19 |
多玉3号 |
玉米 |
10 |
宜香优800 |
水稻 |
20 |
织单5号 |
玉米 |
附件3
普定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亚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光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后松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光辉 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副局长
吴 凯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文化 县重点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吉永思 县国库收付中心总会计师
徐 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俞 可 定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 江 穿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佳佳 黄桶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杨 国 玉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 祥 马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倩 化处镇党委副书记
张 安 马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小刚 白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 勇 坪上镇党委副书记
伍朝刚 鸡场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范易鑫 补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觉慧 猴场乡党委副书记
齐鹏程 猫洞乡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统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陈光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后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4
普定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丹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成 员:徐彦敏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执法队副队长
龚吕鹏 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流通股负责人
勾承馥 县林业局种苗站负责人
贺显鹏 县自然资源局资源调综合管理股负责人
王瑞阳 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中心负责人
罗发彪 县畜牧服务中心草地站负责人
罗国志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伍朝友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赵 敏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施永斌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王继飞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龙 娟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胡学昆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陈开鸿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许 芬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刘应伦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苏晓菲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陈 燕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王亚雄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林洪山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平洪顺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张 勇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李德芳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杨 慧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曹 晓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陈 琦 县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金良宇 县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罗 韦 县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人
技术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根据方案要求和结合生产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管理。
附件5
普定县2024-202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分解、采取措施及工作台账
一、普定县受污染耕地管控三类清单任务分解表
二、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层层压实责任
根据2023年质量类别调整成果,将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摸清区域所在位置、农户信息、2024年耕地用途、实施措施等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按任务图斑、安全利用类耕地农产品超标点位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按丘块建立台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按“三类清单”落实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
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结果为基础,根据农作物实际用途及农产品监测结果,建立重点管控、结构调整、风险监控三类清单。
1.重点管控。将食用农产品超标的受污染耕地,纳入重点管控清单,按地块落实措施,建立管控台账。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实施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可种植经过安全评估的作物种类和品种,开展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科学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食用农产品禁止种植清单,按清单推荐引导老百姓科学种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结构调整。纳入结构调整清单的受污染耕地,下达种植结构调整任务,明确调整范围和措施,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引导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常年种植饲料玉米、青贮玉米、优质草料、酒用高粱、烟叶、花卉、染料、苗木或经过安全评估的果树、蔬菜、中药材、茶叶等作物。对于当年仍种植食用农作物的地块,应纳入重点管控清单,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风险监控。纳入风险监控清单的受污染耕地,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针对常年主栽农产品不超标或超标风险较低,应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布点密度应考虑耕地相对集中连片、食用农作物类型、重金属污染源等因素科学设置。严格管控类耕地每个监测单元中水稻、小麦、蔬菜、玉米等食用农产品均应监测。发现农产品超标点位,确定其耕地代表面积,及时开展超标农产品处置,下一年度纳入重点管控清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技术总结和推广。从污染源头防控、可持续推广安全利用技术、种植结构调整、分类管理政策、技术指导与培训等方面,总结好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典型经验。对相关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品种调整、水分调控、土壤调理、叶面阻控、种植结构调整、质量安全监测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引导其主动参与实施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探索推进“省市监督 县乡指导 村级服务 农民实施”的受污染耕地长效管控模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治
围绕辖区严格管控类耕地,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牵头,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特征重金属污染物的源头排查整治行动,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排查整治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污染源防治结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污染耕地用途管理
1.未利用地和复垦土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中存在未利用地或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情况时,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每年底前将调查报告与矢量化数据库及时报备上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对新增耕地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单独建立风险管控台账。(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2.管控永久基本农田。自然资源部门每年向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年度耕地利用变化情况数据及资料。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安全利用措施,对连续两年实施措施且主栽农作物仍超标的耕地,开展种植结构调整,自然资源部门按程序申请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五)污染粮食监测与处置
县农业农村部门将粮食重金属超标的耕地范围最新数据,于每年6月底前函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对粮食重金属超标区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对污染粮食实行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和定向销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污染耕地产出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蔬菜、粮食等生产企业、合作社不得销售重金属超标的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向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反馈相关工作结果。(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
积极配合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完成每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科学合理布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点位,按相关技术规定开展农产品监测及全程质量控制;利用遥感监测或现场监测评估等手段,全面核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落实面积;按照“已实现安全利用的受污染耕地面积与本行政区内受污染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核算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常年主栽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不超标或超标农产品未流入口粮市场,可以认定实现了安全利用。
对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时,划为优先保护类的耕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布设农产品监测点位跟踪管控,若连续两年有食用农产品超标的耕地应申请调整为安全利用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台账
表1 安全利用类耕地台账表格(按任务图斑建立)
填表说明:1.[责任单位] 一般由乡镇政府盖章;填表人为收集调查表信息人员填写;联系电话填写填表人手机号码;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盖章单位负责人;填报日期为收集信息日期; |
表2 安全利用类耕地农产品超标点位台账表格(按丘块建立)
填表说明:
1.[责任单位] 一般由乡镇政府盖章;填表人为收集调查表信息人员填写;联系电话填写填表人手机号码;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盖章单位负责人;填报日期为收集信息日期;
2.[2023年情况]、[农户姓名]、[面积]乡镇村位置、农户姓名与实际不符的按实际情况修改;“中心坐标”填写十进制格式,保留6位小数;
3.[2024年情况] 由各乡镇、村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认;
4.[风险管控措施] 填写原则:①2024年种植可食用农产品,且与2023年与种植作物类型或品种不相同,填写“品种调整”;②2024年种植可食用农产品,喷施叶面阻控剂或施撒材料,参照附表1中采取措施类型填写,并在备注栏填写具体材料名称;③2024年种植可食用农产品,但用途为非口粮,填写“种植结构调整调整”,并在备注栏填写具体用途;④2024年种植非食用农产品,填写“种植结构调整”。
表3 严格管控类耕地台账表格(按丘块建立)
填表说明:
1.[责任单位] 一般由乡镇政府盖章;填表人为收集调查表信息人员填写;联系电话填写填表人手机号码;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盖章单位负责人;填报日期为收集信息日期;
2.[基础信息]、[2023年情况] 乡镇村位置、农户姓名与实际不符的按实际情况修改;“中心坐标”填写十进制格式,保留6位小数;“田块编码”由县级自行编码,编码格式推荐为“类别编码前12位数字+四位流水号”;
3.[2023年情况]、[风险管控措施] 由各乡镇、村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填写核实确认。
4.[风险管控措施] 填写原则:①2024年种植可食用农产品,且与2023年与种植作物类型或品种不相同,填写“品种调整”;②2024年种植可食用农产品,喷施叶面阻控剂或施撒材料,参照附表1中采取措施类型填写,并在备注栏填写具体材料名称;③2024年种植可食用农产品,但用途为非口粮,填写“种植结构调整调整”,并在备注栏填写具体用途;④2024年种植非食用农产品,填写“种植结构调整”。
表4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乡镇(街道)级台账汇总表格
普定县 乡镇(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台账汇总表
责任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表日期: 单位:亩
序号 |
图斑编码 |
耕地类别 |
镇(乡、街道) |
村 |
面积(亩) |
2024年种植情况(亩) |
措施 |
备注 | |||||||||
水稻 |
小麦 |
玉米 |
.... |
品种调整 |
种植结构调整 |
优化施肥 |
水分调控 |
土壤调理 |
叶面调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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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县级台账汇总表格
普定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台账汇总表
责任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表日期: 单位:亩
序号 |
县(市) |
耕地类别 |
面积(亩) |
2024年种植情况(亩) |
措施 |
备注 | |||||||||
水稻 |
小麦 |
玉米 |
.... |
品种调整 |
种植结构调整 |
优化施肥 |
水分调控 |
土壤调理 |
叶面调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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