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普定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普定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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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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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普定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价格调整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
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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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普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
县发改局 |
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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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普定县居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
县发改局 |
202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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