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保障
学生往返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普定县保障学生往返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4月17日
普定县保障学生往返校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为切实规范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着力解决涉校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全面保障学生安全出行,经研究,特制定本协调机制。
一、组织架构
召 集 人:刘子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罗 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程发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文益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常开林 县教育局局长
张思海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陈云兵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 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淦铭 定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文福 穿洞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佳佳 黄桶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绍艳 玉秀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振智 马官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雄浩 化处镇人民政府镇长
樊 凯 马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 芳 白岩镇党委书记
杨 涛 坪上镇人民政府镇长
齐 伦 鸡场坡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觉慧 补郎苗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弯 猴场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晓恋 猫洞苗族仡佬乡人民政府乡长
协调机制办公室由常开林、张思海、陈云兵兼任办公室主任,罗万金、褚红、张家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协调机制办公室因人事变动,由接替领导递补,不再行文通知。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安全责任。督促各部门(单位)按照《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等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严格依法治理。加强对涉校车辆全链条监管,严查运载学生“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严处校车超速、超员、带病运行、逾期未审验以及报废车辆违法上路等行为;严格排查货车、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载客车辆非法接送学生现象,对拼装或报废的接送学生车辆,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三)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多部门联合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重点覆盖校车集中通行路段、农村低等级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等高风险路段。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分类整改、销号管理;同步对学校门口及周边的减速带、振荡标线、警示标识、人行横道等设施维护升级,优化交通组织。
(四)巩固保障补齐运力。精准摸排,梳理排查现有公交、校车班次、车型、覆盖范围与学生需求不匹配问题,着力解决运力不足问题。
(五)深化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通过班(队)会、主题班会、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和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普及安全常识;常态化开展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提升师生及家长安全意识与防护能力。
三、职责及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
1.联动相关部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集中宣教,并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和义务。
2.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开设固定专栏,常态化宣传交通法规与安全知识。
3.指导、协调重大交通安全政策、专项行动的新闻发布与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口径。
(二)县教育局
1.统筹推进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学校、进家庭,劝导学生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三无车辆”。
2.牵头组织校园周边及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校车日常运营管理。
(三)县公安局
1.开展校车及驾驶人“三排查”(准驾资格、交通违法、事故记录),核验校车标识与安全设施。
2.优化上下学高峰勤务,严格落实护学岗机制,加强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保障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通行。
3.加强路面秩序管控,依法查处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规停靠及非法营运、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
4.依法处置涉生交通事故,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四)县交通运输局
1.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师生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学生乘坐合法营运车辆。
2.配合公安部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3.负责校车通行路段交通设施,优化道路通行条件。
4.协调整合城乡公交资源、规范运力运营管理,以安全守底线,通过推动城乡客运向校园延伸,加密途经学校班次,增设客运线路及学生临时停靠点等方式,系统性解决学生出行难题。
(五)县应急局
1.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2.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挂牌督办要求实施挂牌督办,依法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配合相关部门监督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将涉及学生交通事故、恶劣天气出行险情等专项应急预案纳入全县应急预案体系,指导有关部门明确响应流程、救援力量和处置措施。必要时配合协调落实停课、停运、接驳转移等安全措施。
(六)乡镇(街道)
1.组织实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2.统筹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交管站)、村(居)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点),组织辖区路长、村(支)两委负责人和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志愿者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和警示提示,倡导运用村规民约提升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四、协同联动
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统筹调度、协同推进作用,同时收集好在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工作难点,适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困难问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聚焦目标任务,严禁推诿扯皮,积极作为、密切协同,加强条线指导,推动解决问题,最大限度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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