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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擅自施工建设的行政处罚案件
来源:普定县住建局(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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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刘鑫

案件名称

刘鑫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擅自施工建设

的行政处罚案件

处罚决定书

文号

普综罚决字〔2023〕第01018号

处罚决定

时间

2023年7月28日

处罚结果

已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处罚事由

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擅自施工建设,

产生噪音扰民

处罚依据

《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十七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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