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 |
被处罚人 |
刘鑫 |
案件名称 |
刘鑫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擅自施工建设 的行政处罚案件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普综罚决字〔2023〕第01018号 |
处罚决定 时间 |
2023年7月28日 |
处罚结果 |
已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
处罚事由 |
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擅自施工建设, 产生噪音扰民 |
处罚依据 |
《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十七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