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 |
被处罚人 |
李启峰 |
案件名称 |
李启峰雇佣的驾驶员未对车辆采取覆盖措施擅自通过城市道路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普综罚决字〔2024〕第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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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时间 |
2024年4月7日 |
处罚结果 |
已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处罚事由 |
未对车辆采取覆盖措施擅自通过城市道路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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