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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驾驶超重车辆擅自通过城市道路的处罚公示
来源: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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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徐雄


案件名称


徐雄驾驶超重车辆擅自通过城市道路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普综罚决字〔2024〕第01015

处罚决定

时间

2024510

处罚结果

已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事由


驾驶超重车辆擅自通过普定县安普同城大道

处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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