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涉外法治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经济文选》等。
2.《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安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含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积极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四、工作计划
(一)指导协调全局普法宣传工作,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开展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做好普法宣传统筹工作,收集整理普法活动相关工作材料。
(责任部门:法规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献读本;局班子成员撰写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省、市、县规范性条文和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收集汇总普法工作相关工作材料。(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党建办;完成时限:2025 年12月)
(三)印制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按规定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主题宣传日活动;收集汇总普法工作相关工作材料。(责任部门:房管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印制建筑市场和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按规定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主题宣传日活动;收集汇总普法工作相关工作材料。(责任部门:质监站;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印制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按规定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主题宣传日活动;收集汇总普法工作相关工作材料。(责任部门:质监站;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六)印制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按规定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主题宣传日活动;收集汇总普法工作相关工作材料。(责任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七)印制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按规定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主题宣传日活动;收集汇总普法工作相关工作材料。(责任部门:房管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八)印制相应的案例汇编,用“以案说法”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法治宣传;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对社会公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按规定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主题宣传日活动;收集汇总普法工作相关工作材料。(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九)及时汇总发布我局各站股室相关普法宣传工作;运用各平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按规定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主题宣传日活动;收集汇总普法工作相关工作材料。(责任部门:党建办、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行业内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按规定配合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日活动。(责任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兴龙
六、责任部门
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股
七、联系方式
普法工作联络员:刘任杰
联系电话:0851-3822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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