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拟对“普定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编制成果”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9月12日上午10点
二、听证会地点:普定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基准地价制订提供参考。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1. 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制办;2. 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社区、事业单位代表;3.群众代表。
(三)听证代表确定:举办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代表。
(四)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因故无法亲自参加听证的,应于听证会召开的3个工作日前告知听证会举办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提前了解、熟悉普定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编制成果。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四、有意参加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普定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股报名。
五、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联系人:谢鸿
联系电话:13312407788
特此公告!
普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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