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教〔2025〕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doc
财政部 教育部
2025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普定县人民政府承办: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普定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隐私安全说明)
网站投稿信箱:pdxzfb@163.com网站工作咨询:0851-38222665网站标识码:5204220033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486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440x900以上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贵公网安备 52042202000009号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