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普定县猴场乡猴场社区猴场街上组陈孟华新建住房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个人):陈孟华。
2.拟使用林地地点:位于普定县猴场乡猴场社区猴场街上组,林班小班号详见一览表,四至范围详见红线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新建住房。
4.拟使用林地情况:林地面积0.0121公顷,无林木蓄积(其中:其他林地面积0.0121公顷,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均为个人,其中一般商品林0.0121公顷,林种为一般用材林0.0121公顷,林地保护等级林地保护等级Ⅳ级0.0121公顷)。
5.公示期限: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8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张顺磊
联系电话:0851-3822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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