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现将涉及我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定县古佳酿酒坊(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包谷酒”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基本情况:
普定县古佳酿酒坊2025年6月8日生产的“包谷酒”(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5/06/08、质量等级:/)经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于2025年6月24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抽样单号:SBJ25520000703301951),于2025年7月15日出具检验报告(No:【黔】质检第J20250113435),安赛蜜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立案调查。2025年6月8日生产的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包谷酒”(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5/06/08、质量等级:/)共计生产了52.5kg,截止2025年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酒坊检查当天,该酒坊销售该批次“包谷酒”(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5/06/08、质量等级:/)共计2kg,即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此次监督抽检购买,剩余50.5kg未进行销售。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于2025年7月22日依法对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市场主体资格及生产资质合法,能够提供生产记录,同时认真整改,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普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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