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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公安关于重新启用城区部分路段电子监控非现场处罚的通告
来源:普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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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用城区部分路段电子监控

非现场处罚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路面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普定县公安局根据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实际,自2025年10月9日启用22处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现将道路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设置位置通告如下:

一、路口电子监控自动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定南大道与志清路路口(定南大道中医院路口)。

二、卡口电子监控自动抓拍设备及设置地点

富强西路单行道起点卡口(富强西路20米)。

三、违法停车电子监控自动抓拍设备及设置地点

1.顺时路违停球1(顺时路10米)。

2.朵贝路违停球4(朵贝路100米)。

3.朵贝路违停球5(朵贝路350米)。

4.富强路违停球5(富强路700米)。

5.文明路违停球1(文明路200米)。

6.文明路违停球4(文明路600米)。

7.文明路违停球5(文明路750米)。

8.文明路违停球6(文明路900米)。

9.文明路违停球8(文明路1公里400米)。

10.党固路违停球1(党固路100米)。

11.党固路违停球2(党固路250米)。

12.党固路违停球3(党固路400米)。

13.党固路违停球4(党固路550米)。

14.党固路阳光小区违停球(党固路阳光小区路段)。

15.富强西路违停球1(富强西路100米)。

16.富强西路违停球2(富强西路250米)。

17.波玉大道玉兔山违停球1(波玉大道3公里400米)。

18.波玉大道玉兔山违停球2(波玉大道3公里600米)。

19.波玉大道玉兔山违停球3(波玉大道3公里800米)。

20.波玉大道玉兔山违停球4(波玉大道4公里0米)。

特此通告


普定县公安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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