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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参保、续保所需资料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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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参保、续保所需资料

1、办理条件:参保单位因招(录)、调入、转业安置、单位合并等增加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相应提前)向申报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增加和缴费基数变动。

2、申请材料:《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参保在职人员基本信息表》、《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参保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续保申报表》;②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招录、调动、任职等文件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③工作人员编制情况、工资审批表等相关证明或依据复印件;④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办理时间:当月1日 - 10日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申领

1、办理条件:各参保单位工作人员达到退休条件的,单位应在其达到退休条件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按规定申报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在其达到退休条件的当月1日至10日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后,于当月11日至15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当月16日至25日期间报送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缴费和申领养老金手续,逾期办理的,社保经办机构不办理退费或待遇补发;新参保单位参保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新参保单位实现参保登记后,应于当月2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2、申请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②《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申领信息核定表》;③批准退休文件复印件;④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⑤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⑥新参保单位参保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需提供原退休审批相关文件资料。

 3、办理时间:当月16日 -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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