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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报销所需资料
来源: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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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报销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书;

2、《贵州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发票原件;

5、完整的住院病历,包括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必须有医院盖章)、入院记录、检验报告、住院医嘱、体温单、护理记录等;

6、有手术必须附手术记录、麻醉记录;

7、门诊费用请附疾病证明书和发票原件、处方、检验报告单、门(急)诊病历复印件;

8、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住院治疗的,提供《贵州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9、批准到本市外就医的工伤职工,需提供市级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住院表需由安顺市社保局工伤科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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