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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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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2024年度行政  执法工作报告

一、本部门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本部门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78件,其中,行政许可0件,占比0%;行政处罚15件,占比8.4%;行政强制0件,占比0%;行政征收征用0件,占比0%;行政确认0件,占比0%;行政检查163件,占比91.6%;涉密案件0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0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普定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县级审查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选址民主决策程序,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选址关,解决现阶段因选址引起环境信访问题二是制定印发了《普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学习培训制度》和《普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管理。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7日内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管理平台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并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以求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开展的“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结果录入和信息公开;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佩戴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2024年度,共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5条,录入“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并公示信息76条。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严格执行《安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环节均有文字或影像记录,调查取证过程中拍摄有违法现场照片完善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管理制度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案件审查工作,成立了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小组,聘请有法律顾问。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召开案审会,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及《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案件,由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对行政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24年度,共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学习(含视频在线学习)40余人次,通过全员、全过程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无人机实操、在线监控现场检查要点等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1.案卷评查情况

2024年度,参加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的案卷评查3次,参评案卷9份。通过互评认识我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同时汲取其他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较好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局案件办理质量。

2.执法监督的情况

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时常进行自查,相互查阅执法笔录及执法记录,发现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指出,共同学习和改正。

(五)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情况。

    对照《普定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台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难以满足当前新形势下的执法工作。

二是执法装备不足,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等硬件设施,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及时性和执法质量.

三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普法宣传成效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积极争取编制,配齐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

二是加大执法装备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资金投入,购置必要的执法检测设备。

三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培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分类对行政相对人主要负责人、环保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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