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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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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本单位王艳同志,女,行政执法证号:24040015095,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在工作时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851-38220439)。

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可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2025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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