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苗寨山灰场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公众参与情况进行报批前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苗寨山灰场变更
(2)建设内容:拟对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配套建设的苗寨山灰场进行扩容,将原设计310万m3库容,变更为477.36万m3。
(3)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办事处田坝村。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江(普定)发电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工
联系电话:18985321225
邮 箱:58218498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五、公众意见反馈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方面有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参与说明-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苗寨山灰场变更环境影响评价.pdf
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苗寨山灰场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盘江(普定)发电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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