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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关于购买普定县生态环境检测服务询价的公告
来源: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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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拟购买部分生态环境检测服务,特邀请符合资格的生态环境检测技术公司对本次询价采购进行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普定县生态环境检测服务

2.采购单位: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3.预算金额:3万元/年

4.最高限价:3万元/年

5.服务期限:2026-2028年

6.采购内容:一是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33个,委托钠、铝2个项目,每年检测4次(小计2*33*4=264项次)二是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2个,委托钠、铝、碘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9个项目,年监测4次(小计2*9*4=72项次);三是环境空气降尘监测2个点,年监测12次(小计2*12=24项次

注:水样检测不包含采样,对不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总量不能超过总量的15%。

、时间安排

(一)资料报送时间

2025年12月99:00至2025年12月1518:00(资料报送时间为工作时间)

(二)资料报送地点

普定县波玉大道24号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4楼403室,联系人:张宁,电话:0851-38220439;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件(需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信用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投标联系人不是负责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二)报送资料的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形式进行报价

2.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印章,整体密封邮寄或现场报送。(邮寄地址:贵州省普定县波玉大道24号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联系人:张宁,电话:0851-38220439)。

3.报价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收。

四、其他事项

1.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最终最低价的供应商作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不再对未中标的供应进行通知。

2.规定时间内,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作废标处理。

附件:普定县生态环境检测服务询价相关附件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

                  2025129

附件:普定县生态环境检测服务询价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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