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定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代加工作坊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普定县补郎苗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编制的《普定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代加工作坊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经我单位研究通过,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补助标准等相关要求审核,原则同意。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普定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代加工作坊培育项目
项目性质:产业帮扶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8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补郎乡补郎村帮扶车间。修建生产加工大棚300平方米;帮扶车间水电及动力表安装;生产车间维修(门窗翻新、重新刮瓷、屋顶防水等)2000平方米。
实施地点:补郎乡补郎村
资金来源:普定县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
实施单位:普定县补郎苗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设期限:9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1.严格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结束,严格按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进行公告公示,提高项目区农户知晓率。
2.强化监督监管。项目实施期间,实时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加强项目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3.加强项目档案资料收集管理。项目实施期间,加强项目资料收集、完善,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
4.其它要求:项目方案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特此批复。
附件:普定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代加工作坊培育项目实施方案.doc.pdf
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