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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府办发〔2023〕13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2023年动物预防注射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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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府办发〔202313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2023动物预防注射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普定县2023年动物预防注射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33



普定县2023年动物预防注射工作安排意见


为做好我县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针对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及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在总结以往动物防疫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县开展以集中强制免疫为主要内容的动物防疫工作。现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对2023年的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坚持动物防疫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增加农户收入为核心,以强制免疫为手段,深入开展以免疫和消毒灭源为主,驱虫灭疥为辅的综合性防疫,努力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全力营造清静无疫的畜牧业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动物免疫

1.免疫病种:禽流感、牲畜W、小反刍兽疫实行国家强制免疫,狂犬病实行省级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实行市级强制免疫,其它疫病因病设防。

2.免疫面:严格按照“六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量的要求开展工作。

3.免疫密度:禽流感、牲畜W、小反刍兽疫、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八种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4.免疫质量:禽流感、牲畜W、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六种疫病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80%以上。

5.免疫登记:逐村、逐户、逐头如实登记,畜主或村干部签字认可,健全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备查。

(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继续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加强生猪屠宰、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的监管,规范开展好实验室和屠宰企业监测,持续做好监测、排查、消毒和应急值守等工作。

(三)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工作

充分认识当前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要事情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免疫、监测、排查、消毒、宣传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开展牛结节性皮肤病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和及时补免,免疫密度达100%

(四)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源头防治,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因病施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

(五)疫苗管理和使用

县畜牧服务中心要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发放程序和台账记录,做好疫苗的储存、发放和领用等工作。疫苗管理及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村级防疫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疫苗入库保存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保存要求下保存的疫苗方可入库,认真做好疫苗入库保存记录,切实做到台账、库存相符,入库数量、疫苗种类、入库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入库保存人员签名等,入库保存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备查。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根据养殖量进行分发,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六)消毒灭源

重点是历年来的牲畜W疫点、非洲猪瘟疫点、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点、狂犬病疫点、城镇近郊、公路沿线、牲畜流动量大的村寨、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场进行消毒,确保消毒质量。并对消毒对象、数量、面积等分项如实登记归档。

(七)驱虫灭疥

采取统一购药分发驱虫灭疥收取服务费方式为主,鼓励指导养殖户自行购药驱虫为辅方式进行驱虫灭疥,要求各乡镇对驱虫范围、畜别、数量如实进行登记造册归档。

(八)风险评估

参照《安顺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工作。

(九)先打后补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加强“先打后补”工作过程监管,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做好疫苗的采购及使用,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三、时间安排

(一)春防工作时间安排

1.20232月底召开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动员会议。

2.春防注射工作时间425日结束。其间,县畜牧服务中心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实行督查结果通报制。

3.5月底,县畜牧服务中心组织春防工作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验收。

(二)秋防工作时间安排

1.20239月初召开全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动员会议。

2.秋防注射工作时间10月底结束。其间,县畜牧服务中心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实行督查结果通报制。

3.11月初,县畜牧服务中心组织秋防工作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确保畜牧业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和畜产品公共卫生安全,县级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以县畜牧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站股及乡(镇、街道)农业中心负责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春秋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兽医防治技术服务小组,加强春秋防工作的技术指导。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动物防疫领导小组和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村(居)动物防疫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全身心投入工作,保证动物防疫工作全面按时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采取分组划片方式开展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乡(镇、街道)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保量的双向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的密度和质量。具体要求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根据工作需要足额落实疫苗配套、免疫反应死亡补助、防疫药械购置及开展免疫工作等必要的防疫经费;二要组织开好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三要保证全体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实施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四要督促农业中心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技能培训并督促其防疫工作到位;五要组织动员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参加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增强防疫力量;六要组织好宣传发动,包括出黑板报,贴公告、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和全面落实有关动物防疫工作的文件精神,动员养殖户接受防疫,积极配合做好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七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工作正常推进。

(二)开展强制免疫。在防疫注射工作中,如出现拒免户,各包片技术干部及村防疫员要作好思想工作,对多次劝告仍不愿进行防疫注射的,要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汇报,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力量进行强制补免。

(三)加强防疫检疫。在开展春秋防工作的同时加强检疫工作的开展,以检促防,做到防疫检疫两不误。特别是与六枝、织金、平坝、西秀、开发区接壤的乡(镇、街道),一定要严防死守,加强值班,防止外源病畜(禽)进入我县境内。

(四)严格免疫程序。一是对同一动物注射两种以上疫(菌)苗的,按照今年疫苗的供应情况,先接种“W疫苗和禽流感疫苗,再接种常规疫苗,间隔时间应是前一种疫(菌)苗产生免疫力所需的时间,一般间隔15天为宜。二是两种以上的不同疫(菌)苗不能同时注射。三是对同一动物既接种又驱虫时,应适当间隔一定时间,不能同时实施。

(五)规范操作规程。一是对被接种的动物要进行临床健康检查,严格实行“三不打”原则,即:“病畜不打、未满免疫日龄不打、孕畜不打”。二是生物药品、稀释液选择、稀释倍数、免疫对象、注射部位、注射剂量等要与瓶签要求一致。三是对注射器械严格消毒。四是免疫接种后及时复查,发现有反应的牲畜及时救治。四是防疫员入村入户时,一定要做好消毒和自身防护。

(六)强化督促检查。县畜牧服务中心要组织工作督导组适时对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成立督查检查小组,对辖区内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进行适时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确保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七)严格责任追究。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畜禽防疫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今年的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顺利进行。如因工作不力造成疫病流行和扩散的,将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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