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地籍调查规程》指界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张家权的共有宗地权属界线进行调查,经现场核查,该宗地坐落位于普定县定南街道富强路,共有宗地面积505.68平方米,张家权户房产面积:167.67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四至范围:东抵:石帮俊住宅(界止点J2-J3)、陈明富、郭芳等住宅(界止点J4-J5);南抵:普定县人民政府资产(界止点J5-J6);西扺:饶茂书住宅(界止点J1-J8)、浦永生住宅(界止点J7-J8)、刘松住宅(界止点J6-J7);北抵:富强路(界止点J1一J2)。现对该宗地权属界线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定县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32228119
附件:张家权共有宗地位置图
普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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