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认真落实《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61)等相关文件精神,贵州省申报的《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方案》)在全国竞争性评审中成功入选国家示范工程。根据《总方案》规划,涉及六个子项目,分别为《南盘江流域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北盘江上游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北盘江中下游左岸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北盘江中下游右岸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三岔河上游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三岔河下游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等六个子项目。《三岔河下游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为《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的六个工程中子项目之一,其中普定县涉及《三岔河下游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子项目中有70个图斑和《北盘江中下游左岸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子项目中有1个图斑,共计71个图斑。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及时完成建设施工任务,普定县自然资源局采取比选方式,对《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普定县部分)》施工监理服务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满足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普定县部分)》。
2.项目地点:普定县。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4.建设规模及内容:完成所属区域96.65公顷矿山生态修复,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71个。
5.监理工作内容:《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普定县部分)》的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和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现场协调、各阶段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结算审核等阶段的监理。
6.最高投标限价:《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后下浮35%。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5日,按照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资质证书原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加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函(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文件递交
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8:00之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普定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普定县定南街道富强路8号
联系方式:18788651673(陆先权)
普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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