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期

目 录
[县政府文件]
1.关于印发普定县人民政府建立民主党派县级组织、县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办法的通知(普府发〔2022〕1号)……4
2.关于印发普定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普府发〔2022〕2号)………………………9
3.关于印发普定县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发〔2022〕3号)………………………………25
[人事任免]
1.关于王帆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1号)…………37
2.关于王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2号)……………37
3.关于文砚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3号)……………37
4.关于刘晓亮同志任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4号)…………………37
5.关于马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5号)…………38
6.关于彭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6号)……………39
7.关于张振军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7号)…………39
8.关于齐勇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8号………39
9.关于熊坤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9号…………40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1.关于印发普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2号)………41
2. 关于印发普定县2022年两节期间保供稳价应急预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3号)………87
3. 关于印发普定县中心城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4号)……98
4.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共普定县人民政府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5号)……111
5.关于印发普定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6号)……124
6.关于印发普定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7号)…134
7.关于印发普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8号)……146
8.关于调整县政府办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9号)……152
9.关于印发普定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行动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10号)……155
10.关于印发普定县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22〕14号)……164
11.关于2022年动物预防注射工作安排的意见(普府办发〔2022〕15号)……176
普府发〔2022〕1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定县人民政府建立民主党派县级组织、县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
知情明政办法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现将《普定县人民政府建立民主党派县级组织、县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定县人民政府建立民主党派县级组织、
县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决策部署,落实《安顺市人民政府建立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安排部署,更好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优势,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知情明政机制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在需要,是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的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 搭建知情明政平台
第三条 县政府每年召开1至2次座谈会,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邀请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会议由县政府负责人或县政府办主任主持。
第四条 县政府召开常务(扩大)会议研究讨论重大工作,视情邀请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列席。
第五条 县政府组织的重大督查、重要考察调研活动等,可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县工商联会员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专家学者参加。
第六条 县政府负责人重要外事活动,视情邀请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
第七条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普发性文件,应抄送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和县工商联。县电子政务网办公平台经过接入申请流程后向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机关开放。
第三章 畅通知情明政渠道
第八条 根据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界别特点和县政府部门职能职责,确定部分县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
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林业局联系农工党普定支部。
县教育科技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技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联系九三学社普定支社。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联系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金融办、县投资促进局联系县工商联。
第九条 对口联系的县政府部门印发重大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应抄送所联系的民主党派县级组织、县工商联;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应邀请所联系的民主党派县级组织、县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对口联系的县政府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走访1次所联系的民主党派县级组织、县工商联,介绍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县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主动支持和积极配合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做好知情明政相关工作。
第十条 县政府部门根据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调研需要,及时提供有关情况,联合开展或派员参与调查研究,共同会商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
第十一条 县政府部门对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研究采纳,原则上自收到意见建议后,1个月反馈相关采纳情况,每年反馈1次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第十二条 县政府部门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或组织重大专项检查,视情邀请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或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 县委统战部支持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每年向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1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县政府加强对知情明政工作的领导,由联系统战工作的副县长统筹协调,其他副县长根据分管的行业领域情况,加强与农工党普定支部、九三学社普定支社、民盟安顺市委普定直属小组、县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对接联系,支持做好相关知情工作。县政府办公室明确责任科室,指定联络员,推进知情明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县委统战部督促本办法落实。
第十五条 县政府各部门支持好本单位、本系统各民主党派成员及无党派人士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参政议政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十六条 县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本办法情况适时向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 县委统战部牵头组织无党派人士落实好知情明政相关要求。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机制。
第十九条 具体解释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商县委统战部负责。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普府发〔2022〕2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定县传统村落
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
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定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7日
普定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1〕8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安府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3年,按照经营传统村落自然村村庄、发展思路,培育一个以上传统农耕型、生态景观型、特色加工型、教育科普型、精品民宿型传统村落,逐步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到2025年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全面调查文物、古建筑、古遗址、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和古路桥等历史环境要素,按照串点连线、成片发展思路,打造普定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村,充分彰显我县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形成具有较高认知度和影响力的传统村落品牌,推动我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为按时完成我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成立普定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国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 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周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 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文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子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高 立 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龚从超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统计局局长
覃远燕 县委办正科级督查专员
张文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常国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海燕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济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教育科技局正科级督学
毛发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发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罗 航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常开林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崔明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唐 玲 县民宗局局长
刘家义 县民政局局长
方 勇 县财政局局长
洪国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竞 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长
董 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光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邓彰磊 县水务局局长
袁光婷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王红琼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光梅 县林业局局长
杜守勇 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胡子轩 县供电局局长
杨家林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吴启迪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贾 维 县档案馆(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王于愚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 涛 黄桶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 妍 马官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天庆 马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全江 猴场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文化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工作专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特色农业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文化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工作专班
组 长:罗 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海燕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袁光婷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精神文明办、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旅局。
职责:文化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广旅游局,统筹做好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行动、旅游产业提升等工作,支持传统村落民族传统文化传习所、特色博物馆、村图书馆、村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建设。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
组 长:刘文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竞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
职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统筹做好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技术、人才等扶持政策。
(三)项目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王周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职责:项目建设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做好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公共设施建设、保护示范试点工作,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申报,督查指导项目建设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特色农业发展工作专班
组 长:刘文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光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
职责:特色农业发展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做好传统村落人居环境质量整治提升工作、做好传统村落特色农业培育工作,支持传统村落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改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牵头单位:县文体广旅局)
1.到2023年底,我县4个传统村落至少实施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到2025年底,全县4个传统村落要分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深入挖掘传统村落音乐、舞蹈、戏剧、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传统礼仪、节庆、传统体育和游艺、生产商贸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积极申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县文体广旅局、县民宗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涉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涉及的传统村落全面调查传统民居、宗教建筑、设施性建筑等传统建筑,以及驿站、粮仓、书院、学府等其他建筑,全面调查塔桥亭阁、井泉沟渠、壕沟寨墙、堤坝涵洞、碑幢刻石、庭院园林、古树名木以及传统产业遗存、历史上建造的用于生产、消防、防盗、防御的特殊设施等历史环境要素,建立调查工作台账,向上对接,力争更多的传统村落纳入贵州省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旅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2022 年 5 月20日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我县4个传统村落濒危的、不可移动的文物进行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编制完成抢救性保护工作方案,2022 年底前按照原工艺、原材料、原形制、原结构的要求,完成传统村落所有濒危不可移动文物抢救性保护,县文体广旅局、县民宗局加强指导。(县文体广旅局、县民宗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2022 年 5 月20日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 4个传统村落濒临消失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如仡佬语等)进行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编制完成抢救性记录整理工作方案,2022 年底前完成濒临消失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风风俗等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整理,县民宗局、县文体广旅局加强指导。(县民宗局、县文体广旅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传统文化依存场所和载体保护,严禁大拆大建,严禁建设大广场、大公园、大牌坊等与传统村落不相符的项目,注重传统村落的原真性,防止胡编乱造、无中生有,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加大对全县 4个传统村落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力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按照《贵州省传统村落志编纂实施方案》(黔档馆(志)通〔2021〕37 号)文件要求,将传统村落纳入地方志指导编纂内容,2023 年底实现地方志编纂全覆盖。(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格执行《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格查处传统村落中各类违法建设破坏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传统文化传承行动(牵头单位:县文体广旅局)
9.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现有的乡愁馆、
乡史馆以及非遗传习所等场地,建设1 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实施传统村落非遗传承人认定全覆盖工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传统村落内非遗传承人专项培训和非遗保护传承活动。(县文体广旅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认定标准,建立传统建
筑营造技艺工匠认定制度,原则上传统建筑修缮加固由持证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主导实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旅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对持证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补助,补贴率 100%。(县文体广旅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每年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优秀村民评选及宣传活动,延续传承优秀家族文化和家风,规划建设传统村落公益性公墓。(县民政局、县精神文明办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支持鼓励全县4个中国传统村落开展传统文化习俗传承活动。(县民宗局、县文体广旅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中小学,开展好“非物
质文化遗产进学校”活动;通过陈列室、民族特色歌曲、阳光大课间等载体讲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沿革传承。(县教育科技局、县文体广旅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乡村风貌保护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5.引导群众使用《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改造指引图册》,鼓励群众使用当地木材、石材等乡土材料,以微更新、微改造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民居,严禁大拆大建、乱搭乱建。避免大面积使用混凝土、大理石等现代建材,破坏乡土田园风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实施传统村落宜居农房建设,保持传统建筑原有高度、体量、外形及色彩,提升传统建筑采光、通风、防水、隔音、卫生等使用功能。按照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原则,在传统建筑前庭后院和公共空间打造具有乡土气息的“三园”,即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采取生态化、艺术化、田园化方式重点整治传统街巷空间。逐步消除影响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火柴盒”“罗马柱”等,对规划保护范围内影响整体风貌的现有建筑予以拆除或整体修复,修复方案经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按规定批准实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新建农房需严格按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中的风貌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可参考使用《安顺市农村建房图集》或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批准或审定的通用图集或设计方案。严格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管控要求,每年新建农房乡村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办证率达100%。(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每季度开展一次规划专项执法检查,对传统村落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和抽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人居环境质量整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9.借助自然资源部门国土调查云系统等手段,强化执法,对传统村落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对传统村落内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限期拆除、复垦。(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因地制宜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健全传统村落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行政村及30户以上自然村寨全覆盖,生活垃圾实现应收尽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收运工作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积极推进传统村落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传统村落户厕实现卫生达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体广旅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3.传统村落面源污染基本实现有效治理,2023 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8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4.积极组织申报中央、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支持传统村落环境整治,县级环保专项资金优先向传统村落倾斜。(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公共设施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5.按照国家、省资金投向,积极组织谋划包装传统村落相关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切实提高传统村落道路通达性,传统村落示范村落率先实现至高速公路出口、高速铁路出站口半小时车程。(县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按照应建尽建原则,高标准实施传统村落步道项目建设,全面恢复和修缮已被破坏或覆盖的传统原生态步道,积极申报省级资金支持。(县文体广旅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推动传统村落消防安全落实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制,推动传统村落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制定消防管理制度、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设备运行动态监管等工作;(县消防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每个传统村落配套建设达标卫生室,高质量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村落卫生室。(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5G 建设优先向传统村落示范村倾斜,逐步实现4个传统村落5G信号全覆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1.2023 年底前,推进有实际需求、具备条件的学前教育设
施需建尽建。(县教育科技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特色农业培育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2.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生态渔业、生态家禽等特色农业,实现传统村落特色农业项目全覆盖,在传统村落新增农产品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3.每个传统村落引进一家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落地一个特
色农业项目,积极申报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支持。(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快发展传统村落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服务业,充分利用淘宝、京东、一码贵州、贵农网、黔邮乡村等电商平台销售特色产品,电商站点覆盖率达 100%。(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将传统村落特色农业项目纳入“一村一企·百企帮百村”
兴村行动,采取“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传统村落农民专业合作社均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 力争 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国家级示范社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旅游产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文体广旅局)
36.将传统村落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重点,有序发展观光、民宿、农耕体验、传统手工艺等旅游业态,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县文体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按照传统村落规划及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落实项目申报,实施项目建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体广旅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8.依托传统手工技艺和特色食品等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创新传统村落旅游文创产品,传承民间手工技艺,完善文创体验设施,打造特色旅游示范村。(县文体广旅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完成传统村落房屋产权确权颁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村
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加快推进民宿建设。(县文体广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对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民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自主创
业补贴。(县文体广旅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1.补齐旅游基础设施短板,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研发旅游创意产品,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精品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集聚区。(县文体广旅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保护示范试点行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2.2025年底前,打造1个以上传统农耕型、特色产品型、生态景观型、教育科普型、精品民宿型传统村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3.以励志超市为抓手,推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成果,逐步建立村民为主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保护发展机制,建立项目实施驻村专家审核把关制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在传统村落开展农业农村、交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和监督机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由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实施项目,帮助村民就业增收。(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县文体广旅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5.传统村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施单列管理,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建设新村,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报实销,应保尽保。(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县直牵头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摆在乡村振兴优先位置,并纳入县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参照成立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开展文化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建设工作、特色农业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相关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县直牵头单位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11月10日前向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资金保障。“十四五”期间,县级财政结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传统建筑修缮等。结合实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积极申报国家、省各类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将传统村落纳入贵州省“十百千”等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政策支持范围。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传统村落示范村,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优先给予支持。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本方案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对所涉及的传统村落制定可实施、可量化、可考核的分年度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并报送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督查督办局配合,将本方案落实情况列入县重点督查内容;县直牵头单位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比照执行。
普府发〔2022〕3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定县推动开放型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定县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5日
普定县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推动全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1〕12号)和《安顺市推动开放型经济实施方案》(安府发〔2022〕1号)要求,结合普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国家省市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历史机遇,以及广州花都区结对帮扶普定战略机遇,推进全县开放型经济发展实现大突破,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加快“活力普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2年,聚焦“产业大招商”,围绕现有产业、资源优势,以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外出招商为引领,着力招引培育外资企业、外经合作企业落户普定,补齐外经合作、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短板,持续推进外贸进出口工作。聚焦普定经济开发区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开放型经济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开放型经济辐射带动能力,不断提升推进全县开放水平,2025年,力争普定经济开发区发展成为150亿级开发区,全县实际使用外资超过500万美元;外贸进出口达到0.3亿美元;奋力推动外经合作、外商投资实现“零”的突破,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总量实现翻番,推动全县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高。(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四化”部门成员单位)
三、主要举措
(一)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统筹增量和存量,着力完善产业体系
紧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政策机遇,加快推动黄铺物流多式联运平台建设,围绕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普定电厂,重点发展煤层气、矿瓦斯规模化抽采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热电联产、脱硫石膏加工、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等优势产业,招引培育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做大产业增量。加快推进煤电建、铝产业、新材料等产业,支持发展锂离子电池、碳酸锂、吉他及箱包配套产业,加快培育生态特色食品加工产业,做优产业存量。加大“跑厅入处”力度,重点围绕国发2号谋划建设项目,主动向上对接汇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支持,努力培育一批出口特色优势企业。探索建立产业、贸易、服务良性互动机制,推动县内企业产品“抱团出海”。到2025年,全县列入全市重点外贸企业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番。(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直各相关部门)
2.统筹整体和重点,全力推动外贸增长
(1)加快培育发展对外贸易。紧盯黔粤主通道,借力广州花都区结对帮扶普定机遇期,开拓粤港澳大湾区市场,推进“黔货入湾”。发挥博大包装、萨伽乐器出口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深度挖掘18家对外贸易备案企业产品出口潜力,大力支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企业扩大对外贸易。同步探索发展网络货运、数字贸易、技术服务出口、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税务局)
(2)加快培育发展加工贸易。支持春归保健刺梨汁、苗干妈食品、夜郎蜂业蜂产品、蓝田农发农业等企业拓展精深加工产品,拓宽商品贸易渠道。支持“贵州萨伽乐器限公司、贵州镁程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普定县亮峰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锂先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力发展铝产业链条,绿色生态食品产业链条,新材料产业链条,着力构建铝产业园、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构建加工贸易产业集群,推动转企业到转集群、转车间到转研发、转低端到转高端的链条式、升级式、内涵式承接。主动向上争取产业政策支持,支持引导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由代工贴牌生产出口向原始设计制造商、代工厂经营自有品牌多元化生产协同模式转变,提升加工贸易增值率。(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
(3)加快培育发展跨境电商。借力市级层面引进知名优强跨境电商企业及“大卖家”来安开展业务平台,依托网络直播带货、一码贵州等新媒体、大型电商平台,探索在东方拉格思、普定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等搭建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序培育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县直各相关部门)
(4)加快培育发展服务贸易。支持正豪玩具、安淇尔服装、民族服饰等服务贸易企业发展,鼓励支持企业引进生态环保技术、服务,助力实现碳中和。依托黔山秀水、沙湾景区等优势旅游资源,借助在省市级层面举办的国际性展会、赛事、论坛活动等,吸引外籍人士赴我县旅游,做大我县服务进出口额。到2025年,入境游客数达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直各相关部门)
(5)培育发展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大湾区总部+普定基地”、“大湾区研发+普定产品”合作开放总体思路,加快推进花都·普定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省级中心仓、市级枢纽仓和县级节点仓为主线,扩大普定同周边省市地区贸易规模。鼓励县内企业同广州花都区企业建立稳定供销关系,共建海外仓、售后服务中心、营销展示交易中心、海外运营中心和境外营销服务公共平台。主动对接省、市税务部门,为全县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结汇、退税、融资、物流等一站式专业服务,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直各相关部门)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加快培育发展外向型产业集聚区。聚焦县内工业、农业、服务业特色优势产业,以商招商、以商安商,招引培育孵化县内流通企业,拓展县内企业同国内外、省外企业贸易规模,培育外向型产业集聚区,着力打造普定经济开发区开放平台,探索建立对外贸易基地。(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好运达物流、普润实业有限公司等县内流通企业)
(2)鼓励引导企业拓展市场。根据省市部署,有序组织企业组团参加境外国际经贸展会。借助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广州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优势,组织县内规模以上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展,助推企业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增订单,同步做好博大包装、萨伽乐器吉他、远景新材料、镁程铝业、锂先生、春归科技、夜郎蜂业、黔穗香等企业产品外销要素保障,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促使特色外向型产业发展步伐。(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体广旅局、县供销社、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
(3)加快推动利用外资工作。把外资招商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对外资项目的招引。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招商和普定驻粤招商工作队,聚焦新国发〔2022〕2号政策支持方向,围绕我县现有特色优势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谋划项目,深入广泛开展港澳台及国外商企的对接,扎实开展外资企业招商引资。借助中伟集团等落地知名企业商务、人脉、信息等资源渠道,帮助引进外商投资;借力省市商务部门、省市外事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分会、省市侨联等单位联系的各层级、各类型国际合作平台、机构、华侨力量,增加跨境经贸的磋商频率,创新磋商渠道,提高外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普定驻广东招商工作队)
(4)加快培育“走出去”市场主体。各部门(单位)、各企业要树立“跳出开放型经济”抓“开放型经济”理念,认真研究学习新国发〔2022〕2号和“一带一路”政策,发挥部门(单位)、企业自身资源优势,采取考察学习、沟通交流等方式,走出县域,借鉴大型、优质民营企业资源优势、资金优势、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增强与周边省份、国际市场合作,做大做强“走出去”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园区、各企业主体)
(二)主动融入开放通道
1.主动融入“一主两翼多辅”开放通道。积极引导我县外贸企业通过黄果树机场、沪昆铁路、乌江航运等渠道,主动融入全省打造的“一主两翼多辅”开放通道即(黔粤主通道、“南翼”西部陆海新通道、“北翼”北中欧班列、乌江航运大通道),推动朵贝茶叶、萨伽乐器等产业搭接贵阳都拉营国际陆海通物流港搭乘中欧班列整柜直发欧洲,实现扩大外贸进出口。(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企业主体)
2.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主动对接东部等发达地区,充分发挥东西部对口协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机遇,加大共建产业园区支持力度,引导东部产业梯度转移,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借助安顺市公用型保税仓库、综保区直达南沙自贸区黔粤保税物流通道,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企业完善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等手续,实现“黔货入湾”、“黔货出海”。(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普定驻广东招商工作组)
(三)完善开放促进平台
坚持规划引领,推进普定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
1.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普定经济开发区发展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加强经济管理权限,逐步剥离、减少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通过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开发区经济服务管理职能,使开发区管理机构从“大包大揽”向“轻装上阵”转变,聚焦招商引资及经济发展;推进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人事档案封存,全员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制改革;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完善开发区“管委会+运营公司”模式,坚持实体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增强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工业园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提升开发区承载能力。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开发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保障,支持开发区对闲置用地、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用地的处置力度;鼓励开发区适度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合理规划、有序适度建设标准厂房,通过科学运营土地和标准厂房做实有效资产,增强投融资能力,提升造血功能;优化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加强开发区对外交通连接,加快完善物流产业基础设施,支持开发区配套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盘活开发区资源资产。全面深入开展闲置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争取国土、金融、财税等政策通道完善开发区资产相关手续,多措并举有效利用和盘活开发区各类资产资源,推进滚动开发,充分发挥资源效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工业园区)
3.带动强化招商引资及产业建设。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开发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完善稳定的党政主要领导及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配优配强建设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队伍,积极探索市场化招商模式;围绕新材料产业,辐射带动其他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强化开发区产业链横向、纵向协作配套,延伸发展配套产业,畅通产业循环,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园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进一步用好国际交流活动平台。积极参与支持中国(安顺)国际石材博览会、贵州·安顺黄果树飞行大会等国际展会、赛事、数博会、生态文明论坛等重大盛会、重要活动,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普定知名度。(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工业园区)
(四)提升开放营商环境
1.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从企业开办、运营到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助推“贵人服务”品牌打造。进一步清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推进《普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细、落实,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推广应用进出口申报、检验环节的便利化措施,提高通关效率。推动我县出口退税办结平均时间压缩在6个工作日以内,人民银行国库端办结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之内;结售汇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新办)平均时间压缩在0.5个工作日内,支持全程网上办理、物流快递寄送备案登记表;推动关税保函、信用证、关税保证保险等业务逐步落地。(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2.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借助广州花都区结对帮扶普定优势资源,有效推动我县与国外城市间的友好交流,加强经贸、文化、科技、人文、教育等方面的合作。(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
(五)着力培育开放型人才
1.着力引进重点人才。加大力度招引沿海地区和国内外知名高校国际贸易、国际商法、国际金融等领域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与对口协作城市开放型人才双向挂职锻炼。对符合我县人才分层认定的开放型经济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安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才政策若干措施(试行)》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才办)
2.鼓励引进海外人才。积极引进来普工作的国外高端人才、国外专业人才(包括随行家属)分别参照市级最高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中国境外医疗保险或境内大病和住院医疗保险费用。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向经认定的人才分类发放人才服务卡,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科技服务中心,县直各相关部门)
3.完善自主培养机制。积极引进在国际经济与贸易、涉外法律、金融等专业建设人才,建立产学研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合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开放型经济青年人才。支持开放型经济管理人才出国(境)交流培训。支持和引导专业机构创新培训方式,开展跨境电商实务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人才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推进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直部门和部分省市驻普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统筹全县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保障相关人员和经费。(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强化财金保障。由县财政商县税务局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设立“外贸资金池”,用于支持出口退税、企业落地、业务奖励、创新业态发展;设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商投资、落地我县的项目开工建设费等成本,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物流费用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关税保证保险等产品支持力度。县税务局牵头,主动向上对接争取出台重点企业外汇结算、银行信贷、出口退税等“绿色通道”政策。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普定支行)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支持,鼓励以租赁等灵活方式供应用地。鼓励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更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开放型经济。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流通设施。深化电价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普定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2022年1月6日,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帆等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1号)主要内容如下:
王帆同志任普定县审计局副局长;
路媛同志任普定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2年1月6日,县人民政府关于王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2号)主要内容如下:
王祥同志任普定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所长(主任),不再担任普定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蒋朝晖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谢智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所长(主任)职务;
罗仕兴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2022年1月6日,县人民政府关于文砚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3号)主要内容如下:
文砚同志兼任普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2022年1月26日,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晓亮同志任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4号)主要内容如下:
刘晓亮同志正式任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起计算。
2022年1月26日,县人民政府关于马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5号)主要内容如下:
马黎同志正式任普定县人民政府经济发展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陈志祥、李文化同志正式任普定县重点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济民同志正式任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正科级督学;
卢次彪同志正式任普定县收付国库中心总会计师;
王超同志正式任普定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汶琳同志正式任普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马官分局局长;
刘嘉同志正式任普定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周树平同志正式任普定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丰同志正式任普定黄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梗誌同志正式任普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贵州普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黄桶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奎同志正式任普定县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永、高诗德同志正式任普定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起计算。
2022年1月26日,县人民政府关于彭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6号)主要内容如下:
彭婷同志任普定县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普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梁德鸿同志任普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颖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段炼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2年1月26日,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振军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7号)主要内容如下:
张振军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2022年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关于齐勇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8号)主要内容如下:
齐勇同志任普定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
张振智同志任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副局长;
韩青同志任普定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登颖同志任普定县建设项目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登荣同志任普定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普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才俊同志任普定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普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永华同志任普定县社会救助中心(县社会捐助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普定县社会救助局(社会捐助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叶子俊同志任普定县应急救援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普定县安全生产监控与调度中心(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中心)主任职务;
王帆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建设项目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罗青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胡绪琼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2022年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关于熊坤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普府干字〔2022〕9号)主要内容如下:
延长熊坤同志任职试用期至2022年4月;
延长袁浪同志任职试用期至2022年7月。
普府办发〔2022〕2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
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工作部门:
《普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6日
普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
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主要目标分工
(一)主要预期性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县发展改革局)
2.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以上。(县农业农村局)
3.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 %以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 以上。(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9%左右。(县发展改革局)
6.三次产业结构16.1:34.0:49.9。(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
7.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8%左右。(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9.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县发展改革局)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左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县财政局)
1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左右。(县发展改革局)
12.数字经济占比达25%以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3.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1.6以上。(县科技服务中心)
1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3.65万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县农业农村局)
1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张以上。(县卫生健康局)
19.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4人/亿元以内。(县应急管理局)
(二)约束性指标
20.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5%以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1.中心城区地表水达标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在90%以上。(县水务局)
22.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县林业局)
二、重点任务的分工
(一)实施工业大突破战略,促进工业赶超跨越
1.推动传统工业智能化转型改造
充分发挥大数据引领作用,在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煤炭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探索化工产业智能化发展、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水平等方面下大力气,推动煤炭工业等传统产业在生产控制、工艺参数、设备状态、标识识别、检验记录等方面,通过智能化系统控制,实现制造自动化到智能化、管理电脑化到管理信息化的升级改造。对传统工业企业的一线制造人员,包括部件的分捡、装配、焊接、搬运等,充分运用各种各样的先进设备和机器人,推动工业企业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服务中心)
2.搭建工业智能化发展平台
工业智能化改造需要通过相应平台把设备、生产线、工厂、供应商、产业和用户链接融合,是多边、开放和交互的,因此,需要加快形成政府、行业、学界共同发力助推全县工业互联网健康发展的良性生态圈,搭建系统性工业智能化发展平台。一是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补链延链强链招商,引导、支持企业发展成为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各部门在完善提升现有网络基础上,打造一批标杆示范项目。分类、分级和分阶段推进企业数字化、万企登云用云。组织遴选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示范项目,梳理相关工作成果和经验。二是鼓励工业企业联合省内电信运营商利用5G技术开展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升级,共同探索新场景、新模式、新应用,推动5G在工业互联网的应用不断由生产外围环节向生产内部环节延伸,加快企业乘势转型、加快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三是积极推动与金融系统合作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为平台内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采购商提供结算、授信、融资等服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县金融办、县财政局)
3.夯实工业智能化发展基础
一是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把数字化改造列为企业改造工程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制定数字化改造方案,加快新技术运用,实现重要工业设备联网采集数据,加快推进关键工序数控化改造提升,实现设备运行状态实时可监测。二是支持企业内网络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以工业无源光网络、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等技术改造提升网络,探索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的工业应用。三是促进企业外网络升级。支持电信运营商以中小企业专线为重点,进一步实现网络提速降费,在重点工业园区实现企业全光网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加快推进5G和窄带物联网建设。四是推进标识解析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在普定县布局建设各级标识解析节点。支持工业企业依托现有互联网域名系统及物联网标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建设公共标识解析服务平台及产品信息数据库,形成面向工业的标识注册、解析、查询、搜索、备案、认证等服务能力。推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汽车等行业探索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模式,利用标识提升生产设备管控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和供应链精准对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4.积极推进煤炭工业扩能技改
一是加快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推进建设标准化矿井,大力实施煤矿双回路建设,确保矿井全部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深入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矿井建设,研究突破急倾斜煤层技术瓶颈,实现全县大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均达100%。启动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示范项目,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新建矿井、技改矿井同步实现机械化、辅助系统信息化、智能化。二是积极开展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助推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用于采煤沉陷区回填和工程建设填充工作。加大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继续攻克煤层气开采技术难关,提升瓦斯抽采效果、提高瓦斯抽放浓度、提升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水平。三是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守好“三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从规划、设计、建设、投产、生产、关闭、退出全过程入手,加快推动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重点推进关闭煤矿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努力形成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到2025年,原煤产量达到300万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5.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一是坚持用工业化思维和理念谋划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推进战略,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推进扶持力度,助推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尤其对一批规模大、机制灵活、市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努力把品牌做成金字招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拉长产业链,初步形成门类逐步齐全、规模不断扩大,档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二是积极构建特色农产品加工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抓金融支持、抓龙头带动、抓园区建设、抓优化服务,促进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尤其对金刺梨、蓝莓、葡萄等一批特色农产品种植及深加工企业发展进行重点保障、特殊支持,促使这些企业率先成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和早日实现百亿产值和出口目标。三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改变过去“只种只养不加工”的状况,以科研合作技术为核心,向抓加工、抓精深加工转变,做到物尽其用,大幅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提升建材产业
提升建材工业绿色制造水平,实施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贯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全产业链,开发推广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水泥基材料及制品、节能门窗、玻璃幕墙等部品化建材,建设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高标号水泥、特种水泥、木塑复合材料、“3D” 式建筑PC构件等新型产品。促进水泥产业的产能释放,克服价格下跌等问题,到2025年,力争实现水泥生产突破300万吨/年以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7.推动酒产业快速发展
一是以品牌引领促转型。按照“扶持龙头、创建品牌、扩大市场”思路,研究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品牌、著名商标的政策措施,抓好普定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建成普定酒地方标准体系,未来5年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件以上、著名商标2件以上,形成合理的白酒品牌梯队,不断提高普定白酒话语权。二是以市场拓展促转型。按照“政府引导、酒协搭台、企业唱戏”方式,引导白酒企业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参与“仁怀酱香酒中国行”等推介活动,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商平台拓展销售市场推动转型发展。三是以融资创新促转型。按照“模式创新、产品多样、引金入普”思路,围绕“金融信用县”创建,深化银政、银企合作,政策鼓励支持白酒企业上市融资,帮助企业解决过渡时期生产建设资金难题。到2025年,建成年产5000吨浓香型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投资促进局)
8.培育发展新能源化工产业
加快推进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和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发展煤层气加工利用产业。积极推进普定县矿区重点建产区建设,打造煤层气“开采—提纯—输送—加工利用”产业链,建设普定县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坚持地面开发与井下抽采相结合,支持普定县煤电相关企业加快实施煤与瓦斯共采一体化示范工程,扩大煤与瓦斯抽采生产规模。建立煤层气资源数据库系统,推动煤层气化工发展,支持全国优强煤炭行业科技企业、煤层气企业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
积极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延长产业链。围绕打造新型能源化工产业集群目标,聚焦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空间,以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制乙醇等为重点,推进煤焦化及副产品向下游链条延伸。引进国内外煤化工优强企业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积极开发生产精细化学品、液化天然气、高附加值碳材料等产品。力争煤化工产业布局和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做大做强产业园区。
突出开发区工业经济主战场,坚持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并举,强化开发区与安顺市经济开发区合作办园、与贵安新区合作办园,积极探索“合作办园”、“共建园区”等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争取落户一批有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建成现代化工业新区。依托安顺电厂和黄桶桶物流园区,推进普(定)镇(宁)六(枝)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形成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大力推动本地产品互为市场,提高本地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提升区域产业在全省乃至西南地区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能源产业、建材产业、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凸显产业规模、质量、技术、水平等综合集群优势。勇抓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新机遇,全力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全面拓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主导产业数字化提升、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数字产业培育壮大。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效应进一步显现,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到2025年,力争实现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55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0亿元以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
10.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
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促进全县绿色制造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打造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普定县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全面发展。一是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对接省政府绿色发展要求,加快编制《普定县绿色制造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统筹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借“企业改造”工程为抓手和“企业融合”行动为载体,通过创建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围绕绿色经济培育主导产业,深入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项行动,以及实施绿色制造产业核心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等举措,为全力打造普定县工业经济“升级版”。二是推进绿色改造提质增效。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同时,以“企业改造”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不断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大幅降低主要工业产品的单位综合能耗,提升普定县工业能源利用效率。三是释放绿色发展活力。秉着有序、高效、集约、节约的原则使用园区土地,优化工业园区功能分区,推动园区内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企业开发绿色产品、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等,以农业现代化做强特色产业基础、以农业工业化做优绿色工业体系、融合服务产业化做深产品链条,培育一批绿色企业和绿色产品,壮大一批以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和健康医药产业为代表重要绿色产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1.做大做美县域中心城市
着力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精细化,加快补齐城市建设管理短板,推动城市扩容提质。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加快发展商贸、教育、科技、医疗和文化事业,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优化城市功能和合理布局,完善沙湾湿地公园、青山湖市民公园等一批民生民心公共服务设施,精心设计建设一批县城标志性地段、景观、建筑,促进历史古城与现代新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打造“城市客厅”。推进城区人居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山体绿化、城市美化亮化,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大老旧小区、老旧管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社区建设力度。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让城镇更宜居、更健康、更美丽、更安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生态宜居和社会治理品质。发展城市骨干光纤城域网,架构宽带网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整合现有“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三网融合”,实现信息服务网络全覆盖。建成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智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科技局)
12.做大做强城镇经济
坚持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园区的聚集和带动作用,做大夜间经济、楼宇经济、会展经济、租赁经济和、地摊经济、共享经济、电商经济。加快黄桶、太平区域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工业园区的产业聚集区。推动物流和循环产业加快发展,壮大城镇现代物流、金融、商场、商圈等产业,创新城镇服务模式和消费模式。运用大数据激发城镇创新活力,推动城镇创业就业,实现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促进工业园区与城镇建设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深度融入安顺中心城区
积极融入安顺中心城区、贵阳—贵安新区—安顺都市圈和黔中城市群,加快打造安顺中心城市西翼功能区,助力“强省会”战略五年行动,形成优势互补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新格局。强化普定中心城区增长极核的带动作用,联动白岩、马官与安顺主城区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化处镇、坪上镇作为区域发展重点,承载片区公共服务功能和带动作用,形成“一心、四副”极化引领,与“一带、两轴、两区”线面推进相结合的县域空间结构,加快同城化发展步伐。(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白岩镇、马官镇、化处镇、坪上镇)
14.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差距为目标,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统筹职住平衡、基础配套、公共服务,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统筹提高农民的财产性、经营性、工资性收入,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即使“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又使“乡村让人们更向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15.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好乡村振兴。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加强动态监测帮扶,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狠抓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确保不返贫和不发生新的贫困。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扶弱帮困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统筹衔接机制。持续巩固“四场硬仗”成效,通过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不返贫,加大教育、医疗等保障力度,防止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完善防止返贫救助制度,探索设立救助基金,确保临时性、突发性贫困得到及时政策救助。积极争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确保脱贫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快实现脱贫数量达标向质量提升、政府主导向市场引导转变,真正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创建易地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示范点;对大型安置区开展专项帮扶,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
16.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和风貌管控,建设贵州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升级版和重点乡村旅游示范点,全面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实施产业振兴行动,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和潜力产业,注重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重点扶持,通过龙头带动、产业联动、企业互动等方式,构建乡村产业链,振兴乡村产业。大力实施“乡土人才”培养工程,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批农村能工巧匠、“田秀才”、“土专家”。着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巩固农村宣传思想阵地,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制定文明新村创建标准规则。开展文明村寨评比活动,树新风、改陋习、改民风。分类推进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保持乡土风貌,推动文化传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村容村貌。着力加强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强化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创新农村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基层服务体系,促进农村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保障农村发展和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严格农房建设管理,提升建设质量。(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县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重点加强“两高两道”沿线和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将普定打造成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国家现代化农业示范县。做大做强韭黄、茶叶、食用菌种植和肉兔养殖“三种一养”主导产业。建设山地休闲、智慧型、生态型、都市型现代农业。集成培育生态循环农业模式试点镇、示范园和示范主体。以精品示范园为核心,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发展家庭农场,深入开展示范社合作创建行动,支持引导村级公司规范发展,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综合合作社,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村级公司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提升农产品品质,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农业品牌。强化资金支持、科技服务、农业设施等保障,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绩效管理。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增加保险品种,提高特色优势产业保险覆盖面。健全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动智慧农业建设。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提高山地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现代农业水利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田灌溉管网设施。(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科技服务中心)
18.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发展各种业态融合发展的农业综合体、本土化农产品加工品牌、乡村旅游品牌和物流营销平台,加快推进四大农业主导产业链延伸整合,积极构建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体系,提升农业产业整体竞争力。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示范点。推进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特色优质农产品招牌。构建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初加工等设施。支持农产品集散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市场等建设,打造县乡村三级现代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深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培育壮大流通型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电商三大销售主力。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发展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农业、科普农业、乡村旅游及民俗采风等休闲农业业态,培育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加强国内共享民宿平台合作,强化民居专业化改造和品牌营销。实施农旅一体化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建设工程,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示范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实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工程。(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旅局、县投资促进局)
(四)实施旅游产业化战略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19.加快全域旅游新格局建设
开展全域旅游创建,推动“旅游+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文旅融合、康旅融合、交旅融合、农旅融合、商旅融合、体旅融合,高品质开发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培育工业旅游、体育旅游、体验旅游、康养旅游等新业态,打造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打造高品质、有特色的现代康养旅游和“穿洞”文化品牌,开辟全域旅游精品旅游路线和打造一批A级景区。创新传承西路花灯、高台地戏、仙马文化、布依铜鼓等文化旅游精品,加强穿洞古人类文化遗址、猴场平讼摩崖石刻、白岩脚洞遗址、玉真山寺、文昌阁保护,加强仙马、讲义、下坝、云盘、猛州、高洋等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加快推进“三种一养”主导产业与旅游业融合互动,打造一批观光农业、采摘田园、休闲农场、度假农庄、家庭农场等多种业态的精品农业休闲旅游产品,提质升级农业园区。加快县域景区景点之间旅游公路建设,构建快旅慢游交通网络,完善自驾旅游和自助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增加境外和省外游客、增加过夜游客、增加游客购物娱乐消费,助推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县文体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20.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旅游产业集群化,带动全县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拓展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等产业链,融合旅游酒店、旅行社、旅游车队等旅游业态。大力实施旅游景区升级、配套设施完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多层次全方位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推进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商品街区等建设。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引进一批旅游大企业,支持本土旅行社开展地接服务;创建示范性旅行社,提高旅行社服务水平,引领旅行社行业高水平发展。加快发展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和乡村特色文化旅游业,打造“普定旅物”特色旅游商品品牌,不断提升旅游购物消费水平。推进智慧旅游网络建设,将云计算、物联网应用到旅游服务、营销、管理全过程。加快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广“一码游贵州”服务平台,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对强买强卖、欺客宰客“零容忍”。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模式,提升普定旅游知名度,不断提升普定旅游满意度和美誉度。(县文体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业和信
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
21.培育和壮大现代服务业
深入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工程,积极争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大力扶持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现代商贸、休闲旅游、健康养生、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商业布局、商圈形态和时尚业态有机更新,培育和打造一批城市商圈、商贸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发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品牌优势,完善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康医药电商基地和特色农特产品电商示范基地,建设一系列物流覆盖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大力引入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整合县域物流供应链资源,推进大宗商品、城市配送和农产品物流体系,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发展“互联网+”绿色物流,推动奥特莱斯新世纪商业发展(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兴东的全面并购合作,把大兴东建成集散服务中心,重点打造黄铺物流园物流基地,加快建设国家冷链物流基地。形成层次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以普定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为龙头,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大健康服务业体系,坚持“旅游+”和“+旅游”发展理念,培育和扶持以休闲农业、乡村度假、古镇村落、特色民宿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业态。支持科技研发、技术推广、质量检测专业化服务业发展和服务配套平台建设,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规范增量、激活存量,培育租赁住房市场,加大对自主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商业、旅游、养老、工业等业态地产。(县文体广旅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
(五)实施大生态战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2.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优势,根据全县作为我省“农产品主产区”的科学定位,严格按照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功能区规划要求,以定南街道办、穿洞街道办、黄桶街道办、玉秀街道办、白岩镇、化处镇等六个重点开发区为重点,科学有序规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夜郎湖周边生态区域受到严格保护;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全县37600公顷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控制好城镇开发边界线,科学谋划城镇发展空间,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山地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科学构建各类主体功能区。(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
23.持续推进生态保护
通过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方式进行石漠化生态治理,实施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石漠化集中连片分区实施重点治理,综合利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生产措施,加强重要水源地、江河源头区、水蚀风蚀交错区封育保护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沿河、环湖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同时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继续实施石漠化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态治理成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对坡度为25度以上耕地和重要水源区15-25度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和种植结构调整,提升经果林、用材林造林比例。统筹工程造林与全民义务植树,开展交通沿线、河岸、城镇乡村等重要地段大苗造林绿化,加快城乡绿化美化,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因地制宜,科学配置不同树种,丰富森林景观,构建与自然生态相协调的城乡绿化景观。加快公路、铁路线造林绿化,促进绿色通道的改造更新。深入推进“十年禁渔”行动,促进我县长江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全县林业生态红线管控,按照“谁批准、谁负责”与“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责任。(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
24.推进城乡污染防治
推进生活、生产垃圾分类治理,紧紧围绕加强科学管理,加强教育引导、因地制宜推进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治理模式,合理布局建设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处理。开展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引进社会资本,形成社会化、专业化长效治理机制。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扩容建设,推广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解决分散型村寨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县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乡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全面提高。全面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向好态势,土壤污染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初步建成,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25.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实施绿色经济倍增计划,加快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生态经济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扎实推进清洁生产与节能降耗,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6.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相关法规制度,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执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实施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快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制度体系,推进跨区域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联动。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和区域协作,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探索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完善生态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建立环境污染重点企业名录,搭建生态风险适时监控平台,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加强火灾、爆炸、有毒危险物质泄漏等方面的风险管控。重点提升应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增加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投资,加强与科研机构培训合作,加快应急专家组的建立与完善。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将责任分解,建立责任网络使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
27.加强交通网络建设
促进城乡交通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各乡镇通达水平,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加快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改造,持续推进乡镇、村组之间道路硬化工程,以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通村公路,加强通村通组公路断头路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结点成网,完善布局合理、出入便捷的县域公路交通网络。建立健全县域公路优化提级、安保、管养、信息化、绿化美化为一体的长效机制。科学合理调整县城到乡镇、中心村的客车车次。增设错车点和招呼站,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推进公路、铁路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早日建成沪昆复线、普盘高速,全力推进黄桶至百色铁路(普定段)建设,加快推进县域A2级通用机场建设,优化外部交通网络,拉近与周边区域的连接。加强普定县与贵安新区、安顺市中心城区、贵阳市中心城区以及全面提升与六枝特区、镇宁县等周边区域的联系通道,为区域协调及黔中城市群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交通基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8.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传统水利向绿色现代水利建设转型发展,全面实施城乡区域供水工程,持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推进骨干水源和水网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夹山水库等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强乡镇供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推动区域联合供水,对马场镇、鸡场坡镇等供水较为困难区域采用分散式供水。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规模化节水灌溉、抗旱应急水源等工程,加快中小河流域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一步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科学治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加快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性,保障河湖生态环境水量。加强城市内涝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将中心城区及各镇区周边1km以内村庄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环夜郎湖周边地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灵活组织镇区1km以外村庄污水处理方式。(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29.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全县电力设施,保障生活及产业用电。加快推进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变电站等设施建设及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建设条件的加油站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巩固小康用电示范县建设成果,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县110kV变电站全部实现双电源,110千伏配电网实现分片供电模式,保证各供电片区正常方式下相对独立,并具备紧急情况相互支援的能力。各工业园用电大户可视发展规模,设置110kV及35kV用户变电站供电,提供强有力的产业用电保障。加大燃气设施建设,新增延伸到乡镇的天然气设施30公里,扩大天然气设施覆盖范围,逐步实现电厂的热能转化。继续扩大热蒸汽管网建设,积极拓展热蒸汽应用领域和范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0.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光纤化、实现电信网络信息化。增强全网通信能力,扩大电信网覆盖面。在全县各乡(镇、街道)用户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置一批电信局所(点)采用光纤接入。完善无接触配送,增强电子商务服务能力。建立邮政金融系统、信息传递网系统、用户信息服务系统、电子商务系统、邮政电子信息系统等邮政电子商务,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推动实物传递网、邮政信息网相互融合,购进、构建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邮政体系,实现邮政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改造升级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大力发展城市骨干光纤城域网,架构宽带网信息高速公路,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全县“三网融合”,实现信息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快信息网络化进程,实现电信网络信息化,提高网络质量和效率,力争建成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智慧普定”。完成5G全面商用,扩大物联网示范运用,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邮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七)实施改革提升工程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31.推动有为政府建设
打造服务型政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取消我县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联合审批制度。加快推进价格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健全高效透明的政府定价机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智慧机关”,推广“最多跑一次”,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政府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32.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民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能源、交通、电信、金融、环保等行业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平等享受市场准入待遇和公共服务资源、公平获得生产要素。培育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和落实机制。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建立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机制。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系统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推进水、电、气等价格改革。改进和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关系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相关领域价格改革。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网格化价格监管制度。转变“重定调价”“轻监管”观念,依法加强和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力度,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民生利益。加强和改进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完善价格总水平综合调控,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市场价格分析预警机制,构建覆盖全县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税费、融资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领导包联机制,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教育科技局、县税务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
33.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投资环境,深入开展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场与政府在资源配置上的关系。以“面向社会、服务企业”为宗旨,全面提速“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打造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加大项目策划和包装,制定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县域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积极鼓励社会投资进入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对社会投资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局、县金融办)
3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实施诚信普定建设行动。加快推进由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应用。健全信用监管体制,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依法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加强对信用信息主体的引导教育,不断增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力净化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设诚信普定。(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
35.创新土地资产管理制度
适度增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健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对耕地、林地等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加强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加强既有工业园区内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效利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稳慎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转让;对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提高特色文化软实力
36.加强意识形态与舆论阵地建设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扎实做好“六进”和学校“三进”工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大力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等活动,不断提升普定文化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加强对理论、新闻、文艺、出版、网络、学校、宗教等六大阵地的管理。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净化舆论环境,树立“活力普定”名片。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增强网络治理能力,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县委宣传部、县教育科技局、县文体广旅局、县民宗局)
37.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扎实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工作。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健全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全面加强科普工作,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倡导节约健康的饮食文化。(县文明办、县教育科技局、团县委)
38.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建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好文物工作。积极实施普定县定南古城建设,加大对马官镇下坝村、城关镇陈旗堡村、猴场乡猛舟村、马场镇云盘村、白岩镇讲义传统村等国家级传统村落的修缮与改造,加大对普定县历史文化街区沿线实施改造保护。
积极构建地方文化谱系,鼓励繁荣文学艺术创作,着力推出一批文艺精品。持续开展文化惠民、全民阅读活动。加大乡镇公共文化投入,做好有线电视用户的稳定和扩增工作。建好基层文化阵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引导培育民间业余文艺团体、骨干人才,激活民间文艺市场。着力加强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院落文化,提高参与性、增强渗透力。提升乡镇、街道办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县级农耕文化乡愁博物馆,建设一批村级农民文化艺术教育传承基地,培育一批农民文化艺术人才。加强对普定文化名人事迹的宣传,提升普定文化氛围和文化形象。(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旅局、县教育科技局、县文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9.打造特色文化产业体系
巩固“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文化艺术之乡”成果,全面推进穿洞古人类文化遗址、猴场平讼摩崖石刻、白岩脚洞遗址、玉真山寺、文昌阁等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整治和品质提升。深入挖掘有“亚洲文明之灯”之美誉的“穿洞文化”,全力打造穿洞文化品牌,推动穿洞古人类文化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加大对铁水冲龙、苗族跳花与芦笙舞、布依族赶表与铜鼓十二调等民间民俗文化的研究和传承。定期举办“普定县非遗宣传周”、马官镇西路花灯、苗族《古歌》、高台地戏、大型花灯剧《任可澄》与《穿洞之光》等文化表演、苗族射弩体验等文化宣传活动,加大全县特色文化的宣传力度,打造并推广普定文化品牌,加大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大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在中小学开设开展地域特色文化相关课程,制作宣传教育材料,加强居民对全县特色文化的认知程度,提升居民的文化保护意识。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推动“云上普定”建设,大力实施以创造展示普定文化和普定新形象的MV光碟、书画集、电视宣传片、舞台剧为载体的“四个一”文化精品创建工程。
培育市场主体,繁荣文化市场。成立普定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大力扶持普定县梦里花开艺术团、马官农民文化艺术团、双花艺术团等民间文化团体,积极支持各乡镇、村结合实际创办具有特色的民间文化组织。推进广电传输、图书报刊发行、城市电影院线建设,加快形成一批文化产业中介机构,包括咨询、策划、创意、法律服务、市场交易等。建设投融资平台,扩大全县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制,满足文化建设资金需求。大力扶持普定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开发,推动文化产业“双创”工作,加大对马官文化公司等文化企业扶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新增规上文化类企业10家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以上。(县文体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
(九)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打造教育强县
40.推进教育大县建设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扩容提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高中教育改革、职业教育强基特优等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60%,基本消除县城公办幼儿园大班额现象,补齐农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学前教育短板,大幅度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及保教质量。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以建设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加大县城学校扩容提质为重点,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温暖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确保高中教育规模和质量双升,注重特色发展,开展普职融通。加大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企业开展教育合作、产教融合,探索中职与高职的衔接。“十四五”期间,更加重视教育公平,发展民族教育,推进民族民俗文化进校园工作,推动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加大知名民办教育品牌的引进力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动老年教育发展,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推动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建设开放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推动穿洞文化教育园项目建设,新增幼儿园3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1所。推进安顺旅游文化教育特色小镇建设,提升高中教育工程。迁建普定县白岩中学。到2025年,教育普及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实现学前三年毛入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5%、95%、95%和45%。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力争实现100人以上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达B级及以上,“校农结合”农产品省内采购占比达90%。教育大县的基础更加夯实。实施好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生资助,实施好普通高中、中职、普通高校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政策资助,做到应助尽助。(县教育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41. 加快教育强县建设
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建强队伍。加大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每年新增高层次人才3-5名,新增补充中小学教师本科学历占比90%,高中教师大幅提高研究生学历,新增教师占比达到5%。完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管理机制,探索推行教师“县管校聘”。积极探索考试制度改革,中考增加体育考试和美术考试,高中围绕新高考改革加快教育质量提升。加强教育督导和教学研究工作。
实施教育信息化“双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推动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新创新发展转变。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全面应用,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实施“大数据+教育”战略行动,推进15所左右的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建设。
教学质量稳定提升,推进教育管理模式创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实施“三全育人”,坚持德育优先,健全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建立10所县级以上德育示范学校,10所县级以上文明校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大学生身体素质、心理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加强德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加快乡土教材建设和民族民俗文化进校园。建设5G教育应用平台,建设教育大数据一体化服务平台,提高课堂教育教学效率。大力推动“以城带乡,乡村捆绑”城乡一体化办学模式,鼓励优质教育学校发展集团化办学。
实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环境达到标准化建设,实现校园封闭式管理、视频监控接入公安系统一键式报警、专职保安人员持证上岗三个100%。500人以上学校达到安全文明管理标准,1000人以上学校全部建设微型消防站。
到2025年,普定县整体教育投入和校园软件、硬件环境实现一个较大的跨越式发展,教育强县的基础不断夯实,教育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达到贵州省区县中等以上水平。(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
42.加强教育名县建设
加强普定县在教育大县、教育强县基础上的教育名县建设。以名学校、名校长、名师的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教育名县”建设。开展以省级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创建为目标,加大省级名校长、名师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建设的考核与评估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常态化,提高学校办学规范程度。加强教师培训研修,搭建教师持续发展的专业服务平台,构建涵盖教师培训、教学指导、科研项目带动、名师引领等多维支持系统。加速骨干教师培养,建立校长、骨干教师梯队培养制度,激发教师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健全教师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机制。推动“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加速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步伐。到2025年,力争拥有省级名校长1人、教学名师10人,市级名校长1人、教学名师20人,拥有省级骨干教师25名以上,市级骨干教师120名以上,县级骨干教师600人以上。(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43.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高品质建设普定县人民医院,加快改扩建工程,通过培训考核提升工作人员医疗专业水平,建设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预防为一体的综合医院。推动县妇幼保健院改造为以康养保健为主的特色医疗专科医院。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康复大楼建设工程,有效扩大医疗规模,完成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和村卫生计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提升基层社区健康服务水平。整合全县乡镇卫生院,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等化发展。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县城主要医疗机构及各乡镇卫生院设立疫病集中留观检测以及集中救治中心,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全县公共卫生防疫和处理突发事件等基础处置能力。(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科技局、县财政局)
4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水平多样化、服务均等化、管理精细化”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由制度全覆盖向应保人员全覆盖发展。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现状,逐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医保基金对医疗资源的市场导向作用,稳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与付费制度改革配套的医保监管体系,加强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医保审核效力。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服务体系,提高保障服务水平。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育扶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及生活救助等为辅助”的救助体系,逐步实现由保障基本生活向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统一城乡救助标准,扩大保险救助的范围。健全低收入家庭助学帮扶体系。落实低收入家庭调查,建立返贫预警和防贫救助机制。(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
45.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全面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学校、社区康复中心、文体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商场、公园等休闲娱乐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科技局、县文体广旅局、县民政局)
46.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完善家庭医生服务体系,采取养老“爱心银行”等方法,推动社区互助式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发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进现有基础养老设施升级转型,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探索医养结合的智慧养老新模式,增加基本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使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构建服务于安顺市老年人群的综合性、高端化、多元化养老体系,把普定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康养基地。(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47.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引入现代物流、旅游等龙头企业,加大对中小创新企业的培育力度,增加居民就业机会。积极推动部门联动,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及时将招聘信息通过公共平台进行宣传。增设社区环境保洁、社区保安等社区公益性岗位。探索增设就业补贴项目,对低收入人员鼓励“先就业,后补贴”。积极搭建就业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在内的“一站式”就业服务的工作平台,着力提高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广旅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民政局)
(十一)坚持扩大开放 构建合作共赢新格局
48.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普定资源优势,统筹“引进来”和“走出去”,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培育壮大开放型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对资金、人才、技术、服务等短缺要素的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内陆型加工贸易,大力引进“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产业。加强区域合作,共建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健全有利于对外开放、合作共赢、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便利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49.搭建开放发展新平台
加速构建省内外商会网络,加快搭建招商平台等举措,继续抓特色、出亮点、创品牌,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省市开放平台,搭建相应的区域创新平台,承接溢出效应,开拓内部发展空间。借力生态文明贵阳会议、数博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酒博会、贵洽会等活动的影响力,助推普定县开放发展。(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
50.开辟区域发展新空间
抢抓借助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等机遇,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化与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在更大范围布局生产力,拓展发展空间。探索产业转移合作新模式,鼓励共建“飞地”产业园区,推进产业组团式、链条式、集群式发展,打造产业转移示范区。(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推进创新城市建设
51.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升级,着力解决由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制约因素,构建“政、产、学、研、资、服”六位一体的协同科技引进与创新体系,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效引进与创新模式。增加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产业链布局引进与创新链,围绕引进与创新链配置要素链,培育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积极争取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支持,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推动跨区域、跨领域行业协同创新。以企业科技引进与创新中心为重点,全面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县科技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
52.整合科技服务力量
围绕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发展、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组建科技推广中心。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引进和科技创新,建设企业科技引进与创新中心。鼓励企业、协会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重点领域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和再创新,健全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立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科技管理体制。(县科技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
53.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营造激发引进与创新主体活力的制度环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建立科技创新机构或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措施,提高政府引进与创新资源投入的综合效应,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引进与创新的投入。建立财政技术引进与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强化政府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创业投资基金规模,鼓励企业提高引进与研发投入强度,加大对企业创新的奖励力度。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营造吸引优秀人才的良好政策环境,重视外部引进人才的领军作用,与本地培养人才共同促进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重点加快科技信息网络、科技成果推广体系、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科技基础设施条件等建设,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服务综合平台。(县科技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54.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按照适应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建设。着力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市场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市场开拓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建设,以中、高级人才为重点,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领头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
(十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推动平安普定建设
55.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严防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办、县财政局)
56.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化解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持续开展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健全追溯机制。强化生物安全保护。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全面建成覆盖乡镇的标准化应急救援站、行政村应急广播系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县级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应急管理从静态、职能管理向动态、综合管理转变,从灾害应对向风险管理转变,提高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
57.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打造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机制,确保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全面建成圈层查控、县域单元防控、治安要素为四梁八柱,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筑牢“三道防线”,完善治安要素数据准确鲜活、预警预测分析研判准确、指挥调度机制顺畅、队伍支持保障有力的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重大工程活动安保工作。按照“六个统一”及“四化”建设原则,深入公安信息化整合共享和协同,建立新一代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智慧聚合、通专结合、数据融合、建成智能感知、智能防控、智能研判的敏捷高效大数据智慧警务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持“一案三查”。完善突出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强化社会治安乱点整治和命案防控,深入开展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深化智慧公安建设,全面构建“智慧侦查、智慧研判、智慧指挥、智慧打击、智慧预警、智慧防控”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智慧刑侦工作体系,坚决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提升破案率,降低犯罪率。加快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化升级改造,各类所队用房面积基本达标。逐步建成适应现代化警务活动需要的信息收集、舆情引导、指挥控制、侦查处理、惩治打击、反恐处突、服务管理、综合保障等适应实战、配备科学、系统集成、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管理规范的装备保障体系。(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大队)
58.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高度警惕、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信访工作,突出事要解决,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和接访下访制度。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等工作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用心、用情、用法解决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深入推进“一张网一中心十联户”社会治理机制创建运行,强化人、财、物保障,建成基础信息采集、服务管理、考核考评平台体系,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夯实,服务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为把普定建设成全市乃至全省最平安的县(区)之一奠定坚实基础。(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
59.构建基层社会服务新格局
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政策导向。加快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难点。基层力量、基础工作、基本能力,是当前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难点。要聚焦力量全覆盖,建好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队伍,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推动社会治理力量落到最基层。要聚焦要素全掌控,实现对各类基础要素的精准掌控。要聚焦能力大提高,增强基层干部掌握情况、化解矛盾、服务群众本领。(县委政法委、团县委)
(十四)强化组织实施考核和督查 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60.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能力和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引领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加强制度化建设,强化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整体功能。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广泛动员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为经济社会发展定好向、掌好舵、护好航。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强化年轻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全面提升七种能力,着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充分利用我省厚重红色资源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统筹抓好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
61.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形成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专项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县级有关部门围绕公共服务职责的重点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编制实施一批重点专项规划,明确各领域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政策措施,形成对总体规划强有力的支撑。
加强规划衔接。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规划之间协调一致的原则,进行规划衔接。下级总体规划要在约束性目标、空间功能定位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上级总体规划进行对接。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和“多规融合”,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不断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健全工作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实施清单台账管理,强化督查检查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帮助一级解决问题,确保我县“十四五”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紧扣新发展理念,加快支撑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项目策划生成。强化项目开发培育,完善重点项目征选平台和机制。围绕重大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项目、产业集群(产业链)缺失环节、新兴产业培育、乡村振兴、社会民生等领域策划项目。高标准建设投资项目库,动态完善在建、新开、储备“三个清单”,健全推进和保障机制,形成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滚动发展格局。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地机制。
强化项目管理,改进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继续推行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高投资效益。完善项目的专家咨询和评估论证制度,严格实施重大项目稽查和审计制度,强化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制度,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推进责任制、效能考核以及督查督办制度。
创新项目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统筹用好不同类型资金,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等领域短板。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推动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信贷资金等协同联动,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领域。(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普府办发〔2022〕3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
2022年两节期间保供稳价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工作部门:
《普定县2022年两节期间保供稳价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1日
普定县2022年两节期间保供稳价应急预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为保障我县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价格稳定,确保发生紧急状态指挥调度及时有力保障供给,及时有效地平抑本地市场的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保持各类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县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应急配送、应急加工、应急供应网点等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普定县两节期间导致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两节期间保供稳价工作。元旦、春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也是群众购买粮油、肉禽蛋、蔬菜、水果、煤、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的旺盛期,易于发生价格矛盾和纠纷,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两节期间保供稳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其它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县保供稳价领导小组,采取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周密部署两节期间保供稳价工作,确保保供稳价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应急组织机构由已成立的县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承担。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方案,负责城区粮油米面等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组织生活物资调运;做好稳价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协调争取省、市级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储备支持的工作。
三、工作目标
保证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普定县两节期间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预警和预防基础保障
(一)预警状态
本预案适用于普定县行政区域内两节期间发生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短缺事件造成粮、油、猪肉、禽肉、蛋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出现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影响社会稳定,需立即组织、调剂和调用生活物资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预防基础保障
1.重要生活物资储备及分布情况
(1)粮食。目前,全县现有储备粮(稻谷)8639吨,其中:市级储备3700吨,县级储备4939吨。现有小包装成品粮(大米)县级储备220吨。主要储存在普定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2)食用油。全县食用菜籽油储备为6500吨,其中:省级临时储备5500吨,市级储备500吨,县级储备500吨。主要储存在普定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3)食盐。全县储备食盐120吨。
(4)生猪生产保供情况。目前全县存栏生猪18.30万头,存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161家,共有存栏生猪23578头,全县定点生猪屠宰场一个、生猪屠宰点一个。平均每月屠宰生猪3750头左右。
(5)肉禽生产保供情况。全县家禽养殖存栏168.01万羽,其中1000羽以上规模肉禽养殖23家,共存栏12万羽。全县禽肉产品日销售量680只左右。
(6)鸡蛋生产保供情况。全县1000羽以上规模蛋禽养殖11家,共存栏蛋鸡73500羽。
(7)蔬菜。全县在田蔬菜8.1万亩,产量10.86万吨,主要分布在全县各乡(镇、街道)。
2.重点生产流通加工企业分布情况
(1)粮油盐。我县粮油批发市场主要是兴旺大市场以及新城农贸市场为主,县粮食应急加工企业2家,分别为普定县贻红特色米加工厂、普定县三祥米厂,稻谷日加工能力15吨,粮食应急储运企业1家,日运输量30吨,粮油应急配送中心1个,拥有4台3吨粮油配送车,辐射半径35公里,辐射供应网点13个,日配送能力20吨,小包装菜籽油日分装量15吨。普定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食盐储存点1个,位于普定县红旗路83号吊井仓库。
(2)肉蛋奶。全县肉蛋奶供应企业主要有普润实业有限公司、安顺市丰顺农产品贸易公司。
(3)蔬菜。全县主要有普定小青山农贸市场、鑫旺社区农贸市场、各乡(镇、街道)农贸市场。
(4)物流企业。主要有吉通物流、立达物流、佳时通物流、邮政公司、安能物流、宏达物流等物流企业和顺丰,申通、中通、圆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
(5)零售网点。城区内主要有星博超市、世纪华联、福乐多、好又多等4家中大型超市,有惠民生鲜超市网点12个,农贸市场4个。
五、应急状态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乡(镇、街道)辖区的两节期间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内跨乡(镇、街道)两节期间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两节期间县内较大范围或乡(镇、街道)出现群众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情况。
(二)紧张状态(Ⅲ级)。两节期间县内较大范围或主要城区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Ⅱ级)。两节期间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非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特急状态(I级)。两节期间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县城和部分乡(镇、街道)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六、应急响应
(一)一般状态(IV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两节期间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由县级人民政府启动IV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省、市、县应对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县级人民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县域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组织生产加工企业对县级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县应对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申请动用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生活物资应急状态消除后,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本地生活物资应急措施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秩序。
(二)紧张状态(Ⅲ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级人民政府申请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两节期间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县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组织生产加工企业对县级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应对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两节期间生活物资应急状态消除后,由县生活物资保障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本地生活物资应急措施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秩序。
(三)紧急状态(Ⅱ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两节期间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再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省、市、县应对生活物资保障办公室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生产加工企业对全县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省外、市外、县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在动用县级粮油储备供应不够的情况下,向市应对生活物资保障办公室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
6.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7.生活物资应急状态消除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综止实施本地生活物资应急措施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秩序。
(四)特急状态(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由省人民政府发布启动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应急保障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的相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领域分环节落实各项保障责任措施。通力合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保供稳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要通力合作,统一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两节期间市场的监管,增加市场的巡查力度和频次,扩大检查覆盖面,规范交通、宾馆、餐饮、商场、旅游景点的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行为,规范市场公平交易行为,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恶意囤积商品,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反映情况。
(二)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两节期间,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特别是粮、油、肉、蔬菜等米袋子、菜篮子商品的市场监测工作;加强与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的联系,掌握生产、库存及购销情况,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准确分析、判断、预测市场走势,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市场消费;落实应急措施,发现脱销断档、价格大幅波动等情况,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并逐级上报,确保市场稳定,各尽职能,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安全。
(三)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2022年两节期间的市场销售监管工作,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屠宰、海鲜、水果批发场和百货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和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劣质造假销售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
(四)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开展联合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和安全检测制度,加大对击囤积居奇、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把紧商品源头关、入口关和安全关,保障消费质量安全。要建立市场管理值班制度和联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政令畅通,以保障两节市场供应工作顺利进行。工信部门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煤炭生产进度保障用煤供给和煤炭价格稳定,做好贫困农民生活用煤补助,重点解决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等生活用煤。
(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在两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家电下乡销售点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产销衔接,加强家电下乡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单位在两节期间要加强对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监管,深入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加强对经营场所,特别是市场、商场、超市等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出集时段的安全管理,要安排好紧急疏散通道,制定快速处置方案。加强对各种促销活动的组织指导,严防拥堵、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
(七)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两节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情况,进一步加强货源组织调度,确保成品粮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保持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要督促有关企业保证正常的购销渠道,充分满足广大消费者方便化、多样化、营养化、健康化的消费需求。要全面梳理粮油质量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粮、油经营者严格执行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严防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粮食流入市场。要根据节日消费市场的特点,深入推进放心粮油。把安全优质的放心粮油送进城乡千家万户。要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成品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工作,确保供应粮油的质量安全,让广大城乡居民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八)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在过好两节期间对政府的信心,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发挥媒本正确引导消费的积极作用,及时发布正确的商品信息和价格信息,防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努力维护两节期间市场秩序;大力宣传政府在两节期间市场物资供应、市场价格监管以及妥善安排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用真实、权威的信息,增强群众信心。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正确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自我约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为保供稳价工作共尽责任。
八、统一协调、积极配合做好两节期间保供稳价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圾组织好两节期所需的粮油、肉蛋禽、蔬菜、水果、煤、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努力确保货源的采购和调运,增加商品种类的储备和数量,确保市场货源丰富,促使价格稳定。
普府办发〔2022〕4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
中共普定县人民政府党组党史学习教育
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2021年度中共普定县人民政府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30日
2021年度中共普定县人民政府党组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为切实抓好2021年度县政府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会上提出的下步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结合会前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特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中央、省、市和县委常委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本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作为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聚焦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坚持自查自改、即知即改,坚持统筹推进、一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实抓紧抓好相关工作,以良好整改成效助推普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落实,推动全县政府系统深刻把握 “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正确认识和把握重 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认真践行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 线、群众路线,准确领会和全面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工 作中站稳人民立场,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 执行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更加全面系统深入掌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特征,未雨绸缪、创新思路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良好态势,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本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提高效能,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五型”政府,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续写新时代活力普定发展新篇章,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改措施和征集意见建议的任务分解
(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任务分解
1.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制定集中学习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升理论水平,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拧紧思想政治上的“总开关”。同时,牢牢守好意识形态建设主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贯彻落实)
2.着力提高政治领悟力。在强化理论武装过程中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上。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干净担当、勤政廉政统一起来,时刻挺纪在前,坚守政治底线,做到领会上级精神不跑偏、落实上级精神不走样。(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贯彻落实)
3.着力提高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宗旨意识中迎难而上中“担当干”、提高本领中“创新干”,坚决防止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低标准执行现象,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贯彻落实)
4.树牢宗旨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基础上推出更多民生工程、实施更多惠民举措,更好地满足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责任领导:张涛、陈智、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5.办好民生实事。把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施政的具体举措,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为民解难事、办实事,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办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从县政府党组书记带头做起,每名党组成员每月至少走访“三类人群”2次以上,在推动今年民生“十件实事”落地落实的基础上,每名班子成员分别在分管领域牵头为民办实事3件以上。(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县科技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落实)
6.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下大力提高“放”的含金量、“管”的有效性、“服”的主动性,一以贯之在加强政府效能建设上出真招、下硬功,全力建设职责明确、服务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落实力和公信力,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责任领导:张涛、陈智、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投资促进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落实)
7.着力在推动“四化同步”上担当作为。推动工业大突破,做大做强两个“首位产业”,力争煤电建一体化产业总产值达40亿元以上,铝产业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百亿大关;推动城镇大提升,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做好“四改”工作,奋力实现城镇大提升,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2%以上;推动农业大发展,持续推进韭黄、茶叶、肉兔等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旅游大提质,以全域旅游创建为抓手,聚焦“两大提升”,实施“四大行动”。(责任领导:陈智、王周山、罗薇、刘文鹏;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等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落实)
8.着力在攻重点破难点上担当作为。突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奋力攻坚,深入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好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突出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奋力攻坚,深入推进产业大招商,新增引进优强企业45家以上、新开工建设项目40个以上;突出在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奋力攻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实施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突出在重大风险防范上奋力攻坚,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相关工作,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突出在防范债务风险上奋力攻坚,确保“降等级、红转橙、防爆雷、不出事”。突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奋力攻坚,提高就业质量和群众收入水平,统筹推进各领域民生事业全面发展。(责任领导:张涛、陈智、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落实)
9.着力在带头转变作风上担当作为。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摒弃不作为、乱作为,胡乱决策、胡乱拍板、胡干蛮干的干部,推动形成“肯干事、敢担当”的鲜明导向;坚决摒弃只说不干、评头论足、不担事不担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推动形成“说真话、办实事”的鲜明导向;坚决摒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说实话、不办实事,搞假典型、假数字、假整改的干部,推动形成“善作为、求实效”的鲜明导向。(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10.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坚持以上率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章党规,认真贯彻《条例》《准则》等相关纪律规矩,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坚决做到不越“红线”、不碰“底线”,始终做到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真正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11.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关键少数”,加强警示教育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引导党员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良心账“三本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12.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既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全力打通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二)对县政府党组工作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任务分解
1.在带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感悟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非凡历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党史观,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跟进学习、系统性学习,及时掌握新思想,强化意识形态,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2.在带头牢记我们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心怀“国之大者”,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持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等正在做的工作,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方面。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探索解决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方式,提高工作的系统性,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多跑项目,多要项目,项目化、清单化推工作,多渠道助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领导: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长期坚持落实)
3.在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意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党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方面。大兴调研研究之风,深入基层调研,多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营造干群团结一心的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拓宽群众致富的渠道。(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长期坚持落实)
4.在带头学习运用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提高能力本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胜利和荣光方面。积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强化学用结合,积极运用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解决问题,增强优化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提高能力本领,大力防范化解全县债务风险,持续巩固“守橙”成果。(责任领导:张涛、陈智、陈蔚、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长期坚持落实)
5.在带头深刻汲取党史中正反两方面经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坚决同一切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方面。充分吸取党史中正反两反面经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管理,压实各单位、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长期坚持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有关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整改任务,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抓总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整改机制,集中力量解决问题。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吃透国家、省、市、县各级层面的有关政策决策、深入基层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精准分析研判部门(单位)自身情况,针对各项整改措施明确进度要求,对症下药,抓住重点难点痛点,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逐一按照进度落实,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方案由县政府办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党组成员按照牵头责任定期调度、定期盘点,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确保问题逐个解决,立行立改,务必取得整改实效。县政府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对推进缓慢事项进行挂牌督办,适时向县政府党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要定期做好跟踪。
(四)严格工作考核。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按照整改任务方案明确的事项,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强化结果应用,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实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要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请各牵头部门(单位)、各责任部门(单位)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和可编辑电子档一并报送县政府办督查室。
普府办发〔2022〕5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
中共普定县人民政府党组党史学习教育
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2021年度中共普定县人民政府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30日
2021年度中共普定县人民政府党组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为切实抓好2021年度县政府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会上提出的下步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结合会前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特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中央、省、市和县委常委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本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作为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聚焦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坚持自查自改、即知即改,坚持统筹推进、一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实抓紧抓好相关工作,以良好整改成效助推普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落实,推动全县政府系统深刻把握 “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正确认识和把握重 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认真践行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 线、群众路线,准确领会和全面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工 作中站稳人民立场,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 执行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更加全面系统深入掌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特征,未雨绸缪、创新思路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良好态势,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本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提高效能,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五型”政府,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续写新时代活力普定发展新篇章,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改措施和征集意见建议的任务分解
(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任务分解
1.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制定集中学习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升理论水平,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拧紧思想政治上的“总开关”。同时,牢牢守好意识形态建设主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贯彻落实)
2.着力提高政治领悟力。在强化理论武装过程中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上。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干净担当、勤政廉政统一起来,时刻挺纪在前,坚守政治底线,做到领会上级精神不跑偏、落实上级精神不走样。(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贯彻落实)
3.着力提高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宗旨意识中迎难而上中“担当干”、提高本领中“创新干”,坚决防止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低标准执行现象,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贯彻落实)
4.树牢宗旨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基础上推出更多民生工程、实施更多惠民举措,更好地满足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责任领导:张涛、陈智、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5.办好民生实事。把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施政的具体举措,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为民解难事、办实事,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办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从县政府党组书记带头做起,每名党组成员每月至少走访“三类人群”2次以上,在推动今年民生“十件实事”落地落实的基础上,每名班子成员分别在分管领域牵头为民办实事3件以上。(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县科技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落实)
6.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下大力提高“放”的含金量、“管”的有效性、“服”的主动性,一以贯之在加强政府效能建设上出真招、下硬功,全力建设职责明确、服务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落实力和公信力,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责任领导:张涛、陈智、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投资促进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落实)
7.着力在推动“四化同步”上担当作为。推动工业大突破,做大做强两个“首位产业”,力争煤电建一体化产业总产值达40亿元以上,铝产业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百亿大关;推动城镇大提升,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做好“四改”工作,奋力实现城镇大提升,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2%以上;推动农业大发展,持续推进韭黄、茶叶、肉兔等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旅游大提质,以全域旅游创建为抓手,聚焦“两大提升”,实施“四大行动”。(责任领导:陈智、王周山、罗薇、刘文鹏;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等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落实)
8.着力在攻重点破难点上担当作为。突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奋力攻坚,深入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好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突出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奋力攻坚,深入推进产业大招商,新增引进优强企业45家以上、新开工建设项目40个以上;突出在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奋力攻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实施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突出在重大风险防范上奋力攻坚,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相关工作,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突出在防范债务风险上奋力攻坚,确保“降等级、红转橙、防爆雷、不出事”。突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奋力攻坚,提高就业质量和群众收入水平,统筹推进各领域民生事业全面发展。(责任领导:张涛、陈智、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落实)
9.着力在带头转变作风上担当作为。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摒弃不作为、乱作为,胡乱决策、胡乱拍板、胡干蛮干的干部,推动形成“肯干事、敢担当”的鲜明导向;坚决摒弃只说不干、评头论足、不担事不担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推动形成“说真话、办实事”的鲜明导向;坚决摒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说实话、不办实事,搞假典型、假数字、假整改的干部,推动形成“善作为、求实效”的鲜明导向。(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10.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坚持以上率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章党规,认真贯彻《条例》《准则》等相关纪律规矩,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坚决做到不越“红线”、不碰“底线”,始终做到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真正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11.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关键少数”,加强警示教育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引导党员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良心账“三本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12.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既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全力打通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二)对县政府党组工作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任务分解
1.在带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感悟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非凡历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党史观,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跟进学习、系统性学习,及时掌握新思想,强化意识形态,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落实)
2.在带头牢记我们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心怀“国之大者”,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持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等正在做的工作,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方面。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探索解决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方式,提高工作的系统性,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多跑项目,多要项目,项目化、清单化推工作,多渠道助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领导: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长期坚持落实)
3.在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意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党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方面。大兴调研研究之风,深入基层调研,多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营造干群团结一心的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拓宽群众致富的渠道。(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长期坚持落实)
4.在带头学习运用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提高能力本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胜利和荣光方面。积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强化学用结合,积极运用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解决问题,增强优化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提高能力本领,大力防范化解全县债务风险,持续巩固“守橙”成果。(责任领导:张涛、陈智、陈蔚、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长期坚持落实)
5.在带头深刻汲取党史中正反两方面经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坚决同一切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方面。充分吸取党史中正反两反面经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管理,压实各单位、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领导:陈德国、张涛、陈智、陈蔚、王泽勇、张志明、丰华、王周山、罗薇、刘文鹏、刘子晖、周永翎;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长期坚持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有关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整改任务,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抓总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整改机制,集中力量解决问题。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吃透国家、省、市、县各级层面的有关政策决策、深入基层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精准分析研判部门(单位)自身情况,针对各项整改措施明确进度要求,对症下药,抓住重点难点痛点,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逐一按照进度落实,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方案由县政府办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党组成员按照牵头责任定期调度、定期盘点,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确保问题逐个解决,立行立改,务必取得整改实效。县政府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对推进缓慢事项进行挂牌督办,适时向县政府党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要定期做好跟踪。
(四)严格工作考核。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按照整改任务方案明确的事项,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强化结果应用,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实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要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请各牵头部门(单位)、各责任部门(单位)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和可编辑电子档一并报送县政府办督查室。
普府办发〔2022〕6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促进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定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2月14日
普定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0〕29号)和安顺市卫生健康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安顺市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实施方案》(安健推委发〔2020〕4号)的通知精神,推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
(二)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
要按照标准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在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设施改造过程中,通过做好公共活动区域的设施和部位改造,为婴幼儿照护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婴幼儿照护等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
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
(三)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普定县民政局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普定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及时向普定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县民政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应当及时将有关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普定县卫生健康局。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提升,提供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落实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器材及安保人员。依法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各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规范体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让广大家长放心。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地方政府将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水平,为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创造有利条件、提供便捷服务。
(二)加强用地保障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
职业学校要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将安全照护等知识和能力纳入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切实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四)加强信息支撑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婴幼儿照护服务实际,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在优化服务、加强管理、统计监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社会支持
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营造婴幼儿照护友好的社会环境。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监测,切实保障安全性。
四、组织实施
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特成立普定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罗 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海燕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红琼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常开林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卢 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家义 县民政局局长
罗忠友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蔡 龙 团县委书记
丁 蓉 县妇联主席
齐晓浪 县计生协会会长
成员:张一琼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思海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张文碧 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
王德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媛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胡兴龙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高 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徐志祥 县税务局副局长
唐 源 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王卫媛 县疾控中心主任
胡 洁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关智宇 县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
方鲜艳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王红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负责承担婴幼儿照护服务日常工作,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
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
县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防范。
县民政局负责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
县财政局负责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予以职业资格认定,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各项劳动保障权益。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完善相关规划规范和标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行督查指导。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开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对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饮食用药安全进行监管。
县总工会负责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团县委组织负责针对青年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的宣传教育。
县妇联负责参与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细则,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示范引领
在全县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普府办发〔2022〕7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普定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定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2月28日
普定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管理,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健康、有序、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数字化背景下的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注册并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第三条 政务新媒体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政府及其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的新平台新阵地。主要任务是发布政府信息、开展政策解读、深化政民互动、提供便民服务、回应社会关切、收集社情民意、引导公众舆论、化解社会矛盾。
第四条 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常态监管,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创新、融合发展,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第五条 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应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守正创新的原则,按照前台多样、后台联通、集约共享要求,以政府网站平台为依托,构建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引领、县级政府政务新媒体为主干、乡(镇、街道)政府政务新媒体为骨架,县、乡二级协同联动、响应迅速的具有普定特点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通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和应用管理及服务保障,全面优化全县政务新媒体生态,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群众有口碑的政务新媒体,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能职责
第六条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发展。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县政府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
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负责对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变更关停、集约建设、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建设开办、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职责。主办单位可指定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有关要求,承担政务新媒体系统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委托其他专门机构承办的,须明确约定有关权责,签订保密协议,加强资质审查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应将政务新媒体发展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明晰权责主体,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开办、运维、应用、监管等制度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减少部门职能交叉,确保政务新媒体工作职能与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的管理职责在同一职能部门;选优配强工作人员,抓实抓好教育培训,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努力打造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并具备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编辑加工和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的专业化队伍。
第三章 开办整合与变更关停
第九条 开办政务新媒体,应根据工作实际和社会公众需求,秉承共融互补理念,加强规划设计,理性开发,统筹建设,推进集约共享、条块联通和业务协同,确保实用管用。
第十条 除涉密单位和不对外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外,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各政府部门应当开办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办。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只开办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同一平台上开办有多个账号的,应清理整合;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应及时清理优化,确属无力维护的予以关停。禁止任何个人以单位名义开办政务新媒体;不得以单位内设机构名义开办政务新媒体,不得在国家有关主管单位未予核准的新媒体平台上开办政务新媒体。
以单位名义开办的,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和主要领导同意。
第十一条 凡开办政务新媒体,均应当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组织、人员和专项经费保障,配备基本办公设备。应成立运营管理专班,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总编辑人选和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有内容编辑、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政务新媒体工作设备配备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经批准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应规范名称命名和实名认证,做好政务新媒体头像、版面背景和栏目内容规划设计等工作。同一单位在不同新媒体平台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应保持风格统一、名称一致,充分反映本地本单位特色。
第十三条 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应当符合国家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规定要求,与本地本单位名称和工作职责明确关联,在公开认证信息中应注明主办单位名称。账号名称中凡含有行政区划地名或国家行政机关单位名称(含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中文文字、汉语拼音或英文的,须经同级政府同意,报同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 因工作原因需要变更、关停、注销的政务新媒体,须经本单位集体研究或主要领导同意,报主管单位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第四章 内容保障与功能建设
第十五条 各级政务新媒体应遵循新媒体发展规律,坚持正确导向,紧扣时代脉搏,立足政务政情、紧贴民生民情、坚守主责主业,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普定故事,办好群众实事,努力打造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
第十六条 内容保障应结合新媒体属性特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信息内容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政务服务职能的政府业务部门提供 。
第十七条 各级政务新媒体主(承)办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明确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
一般情况下,信息内容的审核发布,经政务新媒体编辑审核后按程序由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重要信息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审定签发;涉及重大敏感事件或全局性的重大信息由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对涉及本地的重大事件、群体性事件、灾情疫情等敏感信息,严禁未经审核或授权擅自发布。
第十八条 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科学分类,采取适合新媒体特点和网民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确保准确权威、语义明确、语言规范、发布及时,与政府网站所载信息同根同源。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以及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除节假日外,原则上每天至少更新发布1条信息。
同一信息在不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应保持一致。信息发布中使用地图,应当采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
第十九条 鼓励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加工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逐步提高原创信息发布比例。
第二十条 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内容的,应提前做好沟通协调。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应去标识化技术性处理。
公职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利用个人认证的新媒体发布案件侦查调查、法庭审理及判决、灾情疫情、统计数据、环保测评等敏感信息。
第二十一条 严格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凡转载发布的信息,均应注明来源,保证来源可追溯,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原则上只转载党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单位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严禁转载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和商业广告等经营性信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应及时转载。
第二十二条 鼓励政务新媒体开通办事服务功能,重点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教、文、卫、体等公共服务以及水、电、燃气、交通、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民生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
凡开通并提供办事服务功能的,均应依托县级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本地本部门已有的办事系统或服务平台进行建设,做好办事入口的汇聚整合和优化,确保政务新媒体各项办事服务信息与政府网站、政务热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融合通联、数据互联共享,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第二十三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应将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平台。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程序及时发布由有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应邀请有关业务部门正面回应。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网络谣言,应及时辟谣。
第五章 运行维护与安全防护
第二十四条 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应当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操作规范,加强后台管理,认真做好有关数据整理、分析、归档入库工作。
第二十五条 政务新媒体各主(承)办单位应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实现网上舆情引导与网下实际工作处置相同步、相协调,合力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各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应当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对接,为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提供便利。
第二十六条 各级政务新媒体应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密审查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平台运维操作权限管理设置、日志记录和安全审计、数据加密、数据脱敏、访问控制、数据容灾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案管理、事件通报、溯源核查、技术检测和安全认证等工作,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第二十七条 任何政务新媒体不得参与商业性、盈利性经营活动;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
任何部门不得强制要求群众关注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新媒体、下载使用自建的政务移动客户端或对本单位本系统发布的政务新媒体信息进行点赞、转发;不得将下载使用或关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作为办事服务的前置条件,不得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强行推广本单位开办的或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第三方采购的政务新媒体。
第二十八条 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擅自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倾向性言论。未经授权、审核,不得擅自发布信息或更改注册备案等资料。
第二十九条 政务新媒体工作应当配置专用设备,做到专机专用、专人专用,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接入不明网络。严格对所开办政务新媒体的账号、密码和使用终端进行安全管理,不得在网吧等公共场所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上登录账号,不得使用自动登录模式,不使用账号时必须及时退出登录,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故发生。
使用移动终端登录政务新媒体平台系统需经VPN认证,防范无线上网条件下访问的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从事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聘用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政审制度,加强任、离职人员的安全保密管理。管理人员离职、调任、辞职应及时更改密码,将所配设备收回单位。
第三十一条 各级政务新媒体应定期开展平台应用程序、操作系统以及数据库的安全检查,实时监测软硬件环境、应用系统等运行状态以及政务新媒体挂马、内容篡改等受攻击情况,及时处置安全风险,做好备份、恢复、容灾和安全认证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政务新媒体服务器不得放在境外,禁止使用境外机构提供的物理服务器和虚拟主机。涉及本地本部门数据服务的政务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类政务新媒体服务器,原则上设置在本县内,实行本地化管理;确因情况特殊,难以放置在本县、无法本地化管理的,应经主办单位集体研究后指定地点放置,严格加以管理,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移回县内、实现本地化管理,确保数据安全。采购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应通过安全审查,使用的关键设备和安全专用产品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
第三十三条 政务新媒体承办单位应当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有损用户权益的内容,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严格管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六章 督查检查与考核评价
第三十四条 政务新媒体主管和主(承)办单位应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做好日常巡查巡检。有条件的政务新媒体要开设纠错入口,方便群众参与检查监督。
发现传播违法信息,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向网信、公安、电信等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和上一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报告,防止扩散。
发现或接到网民举报有假冒政务新媒体,应立即排查核实,商请网信、公安、电信等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协同处理,致函有关新媒体平台运营方对其关停,并报上一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备案。
第三十五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应将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或综合考评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并实施动态调整。对运行良好、效果显著的政务新媒体和工作成效突出的主(承)办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激励表扬。
第三十六条 凡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等严重不良后果的,有关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和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进行严肃问责。
第三十七条 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通过约谈、警告、通报或者责令关闭等措施进行处置。
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或数据存在错误、遗漏或者侵犯其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可向政务新媒体主管或主(承)办单位提出异议。
有关政务新媒体主管或主(承)办单位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异议处理情况复杂的,经主管或主(承)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间,但累计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时办结。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普府办发〔2022〕8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人民
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2月28日
普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普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域名:www.aspd.gov.cn,以下简称“县政府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普定县政府网站是普定县人民政府对公众服务的窗口,是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总平台。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县政府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图片、数据、音频、视频、链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县政府网站以公开政府信息为主,主要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相关政策及政策解读,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办事依据;反映本地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社会发展、自然风貌等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资源,均应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
第四条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信息发布依据本制度进行管理。动态信息专栏必须保证每周最低更新1次,非动态类栏目原则上每月至少更新发布1条信息。信息发布工作应遵循“谁审查、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依据本制度对县政府网站信息实施发布、维护、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县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七条 县政府网站各站点发布、转载新闻信息应当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上网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县政府网站的信息来源必须确保来自合法的、正规的渠道。
第九条 县政府网站各类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部门负责制。
第十条 各乡(镇、街道)、部门的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如人员有变动应及时报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
第三章 信息审核
第十一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对报送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安全。
第十二条 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审核程序:
(一)各乡(镇、街道)、部门提供的工作动态类信息,由本部门办公室或相关科室审核把关,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发布;公示类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批发布。
(二)从其他媒体、组织转载的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审核把关,经县政府网站分管领导审批发布。
(三)互动类栏目信息由信息采编人员初审后,经网站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网发布。
第十三条 县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涉及秘密;
(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有利于我县的宣传和发展;
(六)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八)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九)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四条 发布信息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 县政府办和各乡(镇、街道)、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负责维护县政府网站相应栏目,相关信息按审核程序审批通过后自行发布。
第十六条 县政府网站栏目、功能等的调整,由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提出意见,经县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各乡(镇、街道)、部门如需利用县政府网站发布规定范围和形式以外的信息,须提前3天(紧急信息除外)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实施。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 县政府网站的信息由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建立信息资源库,充分发挥信息的效用,为领导决策、公众办事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第六章 网站安全
第二十条 县政府网站管理维护人员应增强密码保护意识,做好网站维护终端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病毒库,妥善保管分配的管理密码, 要做到专人专用,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互联网上泄露管理密码。若密码忘记或需变更,应及时与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联系。
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第七章 转载信息规范
第二十二条 转载的内容应具有时效性,保证转载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应工作动态。
第二十三条 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转载信息的审核负责人,所有转载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
第二十四条 重要信息需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转载发布。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转载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规定的信息,不得转载传播不健康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和县检察院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参照本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普府办发〔2022〕9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办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经中共普定县人民政府机关党组研究,决定对县政府办班子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主任龚从超同志 协助县长陈德国同志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督查室。
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海燕同志 协助副县长罗薇同志处理分管、联系工作,协助龚从超同志工作;负责老干、“工青妇”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主任杨亚同志 协助副县长刘文鹏、王泽勇、张志明、丰华同志处理分管、联系工作,协助龚从超同志工作;负责扶贫专线、会务服务及县政府系统目标考核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主任常国军同志协助县长陈德国同志工作,协助龚从超同志工作;负责财务、后勤保障、机要、保密、档案、人防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文书室、综合室、经济发展和法制研究中心。
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教育和科技局正科级督学)张济民同志 协助副县长陈智同志处理分管、联系工作,协助龚从超同志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外事、放管服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主任毛发富同志 协助副县长刘子晖同志处理分管、联系工作,协助龚从超同志工作;负责党建、宣传、组织人事、电子政务、信访维稳、信息公开(含省长、市长、县长信箱,网民留言、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管理及信息发布等)、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总值班室、电子政务室、人事股。
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卢凤刚同志 协助常务副县长张涛同志处理分管、联系工作,协助龚从超同志工作,履行政府办副主任职责。联系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信息调研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分管建议提案股、信息调研室。
县政府经济发展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马黎同志 到市政府办跟班学习,暂不参与分工。
正科级督查专员齐勇同志协助龚从超同志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正科级督查专员罗吉祥同志协助龚从超同志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办公室系统协助县领导工作的有关同志实行AB互补岗制度,具体安排如下:常国军同志、卢凤刚同志互为AB互补岗,黄海燕同志、杨亚同志互为AB互补岗,张济民同志、毛发富同志互为AB互补岗。
2022年2月9日
普府办发〔2022〕10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政府
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定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4日
普定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2022年为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的要求,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作风、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坚决纠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作风、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为普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作风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开门整治原则。依托各平台渠道“开门纳谏”,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基层意见建议,随时打开“大门”接受社会监督,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提高透明度、增强实效性,以整治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聚焦“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作风、弄虚作假”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敢作敢为、善作善成,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
(三)坚持抓常抓长原则。通过对各类作风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县政府系统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营造干事创业、敢闯敢试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相关工作,决定成立全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国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 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陈 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周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 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文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子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周永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鸡场坡镇党委书记
高 立 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龚从超 县人民政府办主任、统计局局长
罗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
齐 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
陈发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常开林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崔明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唐 玲 县民宗局局长
唐保国 县公安局政委
刘家义 县民政局局长
罗 艳 县司法局局长
方 勇 县财政局局长
洪国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 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彰磊 县水务局局长
陈光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光婷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王红琼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上官亚伟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黄 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卒 县审计局局长
卢 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雷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罗 航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杜守勇 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李光梅 县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周永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县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平台公司。
五、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级巡视巡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国务院大督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审计问题和各级领导指出问题,紧密联系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深入进行自查自纠,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慢作为
1.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只满足于“知道了”“转发了”“安排了”,对具体落实情况不管不顾,不闻不问;
2.思想墨守成规、平时不注重学习业务,不研究工作,能力平庸,精神委靡不振,作风拖拉,贻误工作;
3.进取意识不强,当“守摊干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
(二)不作为
1.没有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占着位子不干事、遇上矛盾难题绕着走,“新官不理旧账”、搞击鼓传花;
2.爱惜自己的羽毛、工作畏首畏尾、遇到急难险重的问题只会左右推脱,不敢抓,不敢管,不敢动真碰硬;
3.该决策的不决策,凡事谨小慎微、裹足不前,该负责的不负责,把问题和矛盾往上交,工作中回避矛盾、怕担风险。
(三)乱作为
1.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作决策、上项目、搞建设不讲规矩、不讲效益,不顾客观实际、拍脑袋作决策,花钱大手大脚,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2.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检查、吃拿卡要;
3.程序意识不强,心存侥幸,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
(四)文山会海
1.未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视频会;
2.未做到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
3.表格泛滥、过度留痕、督查过频。
(五)官僚作风
1.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让群众办事来回跑,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
2.高高在上,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调查研究,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无所作为,遇事不负责任;
3.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查找问题,不提出建议和措施。
(六)弄虚作假
1.说假话、做假账、报假数;
2.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糊弄检查。
六、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自 2022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升、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同步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1日前)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对照“大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作风、弄虚作假”等六个方面,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作风、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有效措施,扎实搞好整改。 坚持开门查找问题,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搞选择、不打折扣,真正把问题查深找准。坚持边查边改、 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问题逐一纠正、件件整改。坚持教育为先,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激励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平台公司)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1.开展明察暗访。县政府将成立明察暗访组,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时、不打招呼,直接深入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工作现场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
2.强化综合监督。将党员干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作风、弄虚作假等问题列为2022年县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各级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3.从严查处问责。对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要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从严问责追责,真正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督查室)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
全县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平台公司在“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工作结束后,要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办督查室。(责任单位:县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平台公司)
(四)建章立制阶段
各级各部门要把整改贯穿于集中整治全过程,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针对集中整治中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性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发文、会议等制度, 努力补齐短板,固化整治成果。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平台公司)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自查自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扛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职担当,精心部署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有力的措施抓好该项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及时解决“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抓好本地本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
(三)注重结果运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进行问责处理,对成效显著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存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形,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曝光、提交组织处理、追责问责。
普府办发〔2022〕14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
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普定县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3月9日
普定县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黔民发〔2022〕1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安市民发〔2022〕9号)要求,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2022年4月20日前,全面完成低保年度核查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缓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全面提高低保政策精准性,严格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合理确定保障待遇,做到对象精准、待遇公正。
(二)做细做实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坚持“实事求是”“应算则算”,对低保家庭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开展逐项核算,切实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确保核算的低保家庭收入与实际生活情况相符,杜绝随意压低或抬高收入。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关于“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以及自我提升方面的支出等就业成本,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的要求,以及《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黔民发〔2021〕15号)中“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的规定,合理确定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抵扣项目和抵扣金额。“十四五”期间,省级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三)认真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认真落实《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要求,对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患有当地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按1.5倍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差补差发放基本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指乡村振兴部门依规识别的易返贫致贫家庭)。
(四)持续落实低保“渐退机制”。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关于低保渐退机制的有关规定,对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视其收入稳定情况,分别给予3至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低保渐退动态管理,认真完善渐退人员台账。渐退期内如发现对象家境优越,远超出低保条件的,可以提前终止渐退期,及时取消。家境较为优越明显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不适用低保渐退机制,应按程序直接上报取消。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死亡的,在 3 个月内停发死亡人员最低生活保障金。
(五)全面建立低保对象精准分类台账。各乡(镇、街道)要在低保年度核查的基础上,对低保对象按困难原因、人员属性等进行分类标识,认真填报《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统计表》,做好台账动态更新,全面掌握保障人员属性构成。
(六)全面落实低保监督检查责任。一是强化低保入户核查责任。入户干部要签订入户核查责任书,切实履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二是认真落实公职人员近亲属、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报备制度。对公职人员及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的,必须认真核实,全面调查,谨慎研判,杜绝走过场,一备了之。三是落实低保家庭财产、信息报告制度。低保家庭成员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主动报告家庭成员变动信息、财产信息、收入变化等信息。
(七)同步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结合低保年度核查,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拟退出保障范围对象,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对新申请低保经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倍的,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已认定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其家庭其他人员认定为低收入人员。各乡(镇、街道)要对以上三类情形的家庭成员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并纳入低保边缘家庭信息台账管理。
(八)强化部门联动。医保、住建、教育、公安、卫健、乡村振兴、人社、市场监管、畜牧、残联、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数据进行有效比对,切实提高对象认定精准性和分类施保政策落实精准性。要在年度核查基础上强化动态监管,确保相关台账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基本要求
(一)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采取数据比对、定期排查、发现报告等措施,定期核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家庭人员构成和收支状况动态变化后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动态消除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县民政局新增纳入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范围的基本生活救助对象名单同步提供给县乡村振兴局,作为防贫监测的重要线索。县乡村振兴局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符合监测条件的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按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同时县民政局每月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完整名单提供给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基本生活救助对象纳入专项社会救助范围。
(二)认真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和县乡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一是优化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扎实开展入户收入核查,真正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确保收入核查结果与被调查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符;张榜公示做到内容全面、形式规范、长期公示,又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严防公示对象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电话号码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泄露;县乡抽查做到检查比例和范围符合规定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检查。按照市级要求,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今年暂不扩面,白岩镇继续开展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审批情况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要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健全社会救助“零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低保对象家庭人员构成变动、收入和财产变化等情况,全面杜绝“漏保”、“错保”问题。
二是规范实施低保分类施保。按照《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黔府发〔2015〕2号)有关规定,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计生独双户、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根据困难程度,按照低保标准一定比例增发分类施保金。其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30%增发;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按低保标准20%增发;计生独双户、单亲家庭按低保标准15%增发;非重度残疾人统一按照每月70元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核实人员信息,严格对照人员类别和标准兑现增发补助金。对重病患者家庭,要认真收集就医及报销相关资料;对于残疾人、计生独双户家庭,要认真收集残疾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老年人,以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年龄为准;对于在校学生,需出具在校证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除外)。对身带残疾但未办理残疾证的低保对象,要督促其及时办理后根据级别兑现增发金。对残疾证过期的增发对象,由乡(镇、街道)配合村居及时通知对象于2个月内办理换证后按新证级别兑现增发金,换证期间维持原增发标准,超期未换证的,取消增发。各乡镇要切实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符合增发低保对象核实和印证资料收集工作,切实避免“错增”、“漏增”等情况发生。
三是提升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应用新版低保信息系统,通过手机终端上的多彩宝手机APP开展入户核查,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状况入户调查表》,并填写一份纸质的留存,新增纳入保障户还须纸质的相关资料报县民政局审核审批,保证数据采集质量,强化入户核查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全面运用好社会救助主题数据库(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所有新申请和原保障低保对象及时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及时处置预警信息。
四是深入开展“救急难”排查。全面落实急难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制度,将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作为排查重点,对遭遇重大疾病、家庭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在其申请低保时,可以视情况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确认。情况紧急的,立即启动紧急救助程序,取消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直接实施先行救助,坚决做到及时救助、有效救助。全面落实急难救助发生地首问责任制度,民政局会同涉及乡(镇、街道)开展必要的紧急救助,并主动对接急难对象户籍地民政部门,确保发生地与户籍地民政部门对急难对象的救助无缝衔接,全面消除救助盲区。
五是同步做好相关工作。结合低保年度核查,各乡(镇、街道)同步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认定工作,按时发放救助粮。同步开展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年度复核工作,切实做到准确认定、准确评估。同步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人考核评估,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对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人进行考核评估,按照《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人员评分表》,对照料护理人逐项量化打分,确定每个照料护理人的考核等次,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取消照料护理资格,并及时更换照料护理人或安排机构集中供养。加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其入住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愿入住的,帮助其选好照料护理人,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压实照料护理责任。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访视,重点跟踪关注高龄、重度残疾人等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步开展低保、特困等对象电表号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确保免费电量电费减免工作如实兑现;同步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有关要求,抓好本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不漏一人纳入保障。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继续做好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适当提高救济标准。
六是持续巩固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坚决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等。各乡(镇、街道)务必要以此次核查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低保有关政策,变被动为主动,彻底纠正低保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在处理有关问题矛盾中,坚决杜绝以低保作为交换条件,确保低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切实打造“阳光低保”。县级民政部门要强化工作督导,对发现的“政策保”等行为,一经核实,可立即取消,由此引发的问题矛盾由所在的乡(镇、街道)自行处理。对在低保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一是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乡级政府具体责任、民政部门业务指导责任、有关部门协助配合责任,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乡镇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按照“六稳”“六保”要求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47号)规定,县财政要加大对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科学整合驻村工作组及乡村干部队伍,切实保障入户核查所需工作力量。认真落实《省民政厅 省编委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18〕3号)相关规定,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全面落实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要求,实行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全覆盖。
三是强化工作调度。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调度指导,及时指导基层解决低保年度核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新版低保信息系统运行和低保手机APP应用中出现问题的分析研判,上下联动研究解决。要建立定期调度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务必于4月10日前完成入户核查工作,4月20日前完成对象审核确认以及系统数据录入校准工作,并于4月底前将核查后新确定的补助待遇兑现到位。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各级民政部门“两微一站”,挖掘宣传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正面典型,宣传普及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开展好2022年社会救助宣传周活动,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普府办发〔2022〕15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动物预防注射工作安排的意见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整体部署,做好我县2022年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动物防疫工作“预防为主”总方针,以免疫和消毒灭源为主,驱虫灭疥为辅,以增加农户收入为核心,以强制免疫为手段,狠抓动物防疫工作,努力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全力营造一个清静无疫的畜牧业发展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动物免疫
1.免疫病种。禽流感、牲畜W、小反刍兽疫实行国家强制免疫,狂犬病实行省级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实行市级强制免疫,有针对性地加大牛结节性皮肤病、炭疽免疫力度,其它疫病因病设防。
2.免疫面。严格按照“六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量的要求开展工作。
3.免疫密度。禽流感、牲畜W、小反刍兽疫、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七种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炭疽病等其它因病设防的疫病在疫区疫点等高危地区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4.免疫质量。禽流感、牲畜W、小反刍兽疫、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七种疫病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80%以上。
5.免疫登记。逐村、逐户、逐头如实登记,畜主或村干部签字认可,健全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备查。
(二)消毒灭源
重点是历年来的牲畜W疫点、非洲猪瘟疫点、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点、狂犬病疫点、炭疽疫点、城镇近郊、公路沿线、牲畜流动量大的村寨、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场进行消毒,确保消毒质量。并对消毒对象、数量、面积等分项如实登记归档。
(三)驱虫灭疥
采取统一购药分发驱虫灭疥收取服务费方式为主,鼓励指导养殖户自行购药驱虫为辅方式进行驱虫灭疥,各乡(镇、街道)要对驱虫范围、畜别、数量如实进行登记造册归档。
(四)疫病排查
在全县境内所有的村寨、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场,在利用免疫注射工作时,进行一次拉网式的重大动物疫病的疫病排查,特别是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的排查,对排查对象、数量、结果登记造册。如发现疫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并迅速组织力量控制扑灭,防止疫情扩散。
(五)“动物防疫日”工作
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结束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做好动物“防疫日”补免工作,确保动物“防疫日”制度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一)春防工作时间安排
1.2022年3月初召开全县春季畜禽防疫工作动员会议。
2.2022年4月26日前全面完成春防注射工作。其间,县督查组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实行督查结果通报制。
3.2022年5月初,县畜牧服务中心要会同县政府办督查室等部门(单位)对各乡(镇、街道)春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秋防工作时间安排
1.2022年9月初召开全县秋季畜禽防疫工作动员会议。
2.2022年10月26日前全面完成秋防注射工作。其间,县督查组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实行督查结果通报制。
3.2022年11月初,县畜牧服务中心要会同县政府办督查室等部门(单位)对各乡(镇、街道)秋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动物防疫是建设生态畜牧业强县的有力保障,为切实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确保畜牧业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和畜产品公共卫生安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做好做细动物防疫工作。县级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成立相应的动物防疫领导小组和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小组,及时划拨专项资金,购置补充动物防疫器械、反应治疗药品、牲畜W免疫反应死亡补助及必要的工作经费,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双轨运行机制,加强对村(居)动物防疫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全身心投入工作,保证动物防疫工作全面按时完成。
(二)成立以普定县畜牧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站股及乡(镇、街道)农业中心负责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普定县2022年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兽医防治技术服务小组,加强畜禽防疫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采取分组划片方式开展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乡(镇、街道)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保量的双向管理、双轨运行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服务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的密度和质量。具体要求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根据工作需要足额落实疫苗配套、免疫反应死亡补助、防疫药械购置及开展免疫工作等必要的防疫经费;二要组织开好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三要保证全体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实施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四要督促农业中心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技能培训并督促其防疫工作到位;五要组织动员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参加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增强防疫力量;六要组织好宣传发动,包括出黑板报,贴公告、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和全面落实有关动物防疫工作的文件精神,动员养殖户接受防疫,积极配合做好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七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工作正常推进。
(四)在防疫注射工作中,如出现拒免户,各包片技术干部要对该户作思想工作,对作了思想工作仍不愿进行防疫注射的,各包片技术干部每周要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汇报,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力量进行强制补免。
(五)在开展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的同时加强检疫工作的开展,以检促防,做到防疫检疫两不误。特别是与六枝、织金、平坝、西秀、开发区接壤的乡(镇、街道),一定要严防死守,加强值班值守,防止外源病畜(禽)进入我县境内。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免疫程序。一是对同一动物注射两种以上疫(菌)苗的,按照今年疫苗的供应情况,先接种“W”疫苗和禽流感疫苗,再接种常规疫苗,间隔时间应是前一种疫(菌)苗产生免疫力所需的时间,一般间隔15天为宜。二是两种以上的不同疫(菌)苗不能同时注射。三是对同一动物既接种又驱虫时,应适当间隔一定时间,不能同时实施。
(二)严格操作规程。一是对被接种的动物要进行临床健康检查,严格实行“三不打”原则,即:“病畜不打、未满免疫日龄不打、孕畜不打”。二是生物药品、稀释液选择、稀释倍数、免疫对象、注射部位、注射剂量等要与瓶签要求一致。三是对注射器械严格消毒。四是免疫接种后及时复查,发现有反应的牲畜及时救治。五是防疫员入村时必须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防护措施,严格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畜牧服务中心要组织工作督导组适时对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相关单位组成督查检查小组,对辖区内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进行适时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确保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畜禽防疫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今年的春、秋季畜禽防疫工作顺利进行。如因工作不力造成疫病流行和扩散的,将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2022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