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遗失补证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补证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09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定县新政府政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51——32228119 编号:2020030号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 途 |
备注 |
1 |
王开龙 |
出让 |
普定县顺时小区三组团4号楼一层20号 |
81.56平方米 |
商业 |
原产权证号:黔(2018)普定县不动产权第0003210号 |
普
普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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