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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月琼、杨高祥】不动产权利遗失补证登记公告
来源:普定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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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补证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普定县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51-32228119     

编号:2025012号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 途

备    注

1

谢月琼/杨高祥

国有/出让

普定县中心大道金地翠园23栋2单元6层1号

房屋面积:94.72

住宅

原证号:010642-010642-1




普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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