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部门频道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550391
  • 信息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4-29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关于(普府办发〔2022〕32号)文件的解读
关于(普府办发〔2022〕32号)文件的解读
来源:政府办
字号:

关于(普府办发〔202232号)文件的解读


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贵州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贵州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办法》《贵州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报告程序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目标任务:

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充分调动利用一切力量,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主要任务: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煤矿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涉及范围:

    普定县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执行标准: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煤矿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事故的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实施国家、省、市、县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部门和煤矿的应急组织机构、措施、物资等管理,使应急工作不断完善、规范。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煤矿自身应急处置队伍为主,与就近有资质的专业救护队伍签订救护协议,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体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惠民利民举措:

充分调动利用一切力量,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