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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802576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12-14
  • 文  号:
  • 普府办发〔2023〕7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普府办发〔2023〕75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进一步加强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府办发〔2023〕75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进一步加强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字号:


普府办发〔2023〕75号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进一步加强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单位):

《普定县进一步加强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普定县进一步加强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

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增耕地(包括农民自行从园、林草等其他农用地恢复种植的耕地、本年度及后续年度乡镇<街道>恢复整改形成的耕地、土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形成的耕地)质量建设,巩固新增耕地整治成果,提高新增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新增耕地可持续利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乡镇(街道)全面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合理规划、分类稳步提升巩固”的原则,以巩固提升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为目标,2023年起,全面加强对我县新增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管理工作,落实应种尽种管护责任,每年种植农作物面积达新增耕地面积的95%以上。新增耕地后续管护满3年后,配套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后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耕地质量大幅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新增耕地项目选址。新增耕地项目必须符合土地整治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立地条件和新增耕地的适宜性,科学合理做好项目规划选址,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重点抓好新增耕地地面整理和地表碎屑杂物清理,耕地质量达到农作物种植条件,耕作层能满足农作物生长要求。

(二)全面落实经营种植任务。及时进行新增耕地登记造册,通过稳定承包经营权、政策扶持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等措施,全面落实新增耕地的经营种植。鼓励将新增耕地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经营主体规模集约经营。新增耕地主栽作物原则上以粮油作物为主,严禁抛荒、撂荒,每年种植面积应达到新增耕地面积的95%以上。

(三)强化土壤培肥技术推广。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科学引导农民种植有利于提高耕地地力的粮油作物。大力推广绿肥轮作或套种,培肥地力。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切实提高新增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

(四)强化田间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建立新增耕地地力提升和管护专项资金,争取上级各类财政资金加大投入,重点用于新增耕地耕作层改良、有机肥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切实加强新增耕地范围内水利设施、田间道路优化修缮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沟畦配套、排灌畅通、操作方便。

(五)健全新增耕地管护制度。各乡镇(街道)是复垦耕地后续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护、农技员指导、台账管理等制度,科学评议新增耕地质量和管理使用成效,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复垦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六)强化新增耕地利用监测。建立新增耕地质量和管理使用数据库台账,对新增耕地质量和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测,定期跟踪新增补充耕地的质量变化和管理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新增耕地地块及时进行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定县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抓好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组织各村(社区)签订管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开展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工作。要组织各村(社区)及时对新增耕地进行土地利用变更登记,落实承包经营主体。同时,将耕种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配备农技人员指导长期耕种,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后期管理制度,落实好各项管护措施。

(二)强化相互协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利用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县新增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利用跟踪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地块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对存在问题的新增耕地地块及时督促乡镇(街道)进行整改,并参与新增耕地后续管护的督导检查,每年将新增耕地矢量范围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管护资金的筹措和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要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成本回收资金,以及积极向上争取其它可用于新增耕地管护利用的资金,统筹建立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管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新增耕地耕作层改良、有机肥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利用各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工作统筹,定期开展调度,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判处置,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研究。

附件:普定县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工作台账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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