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综立字〔2025〕08001号白岩镇断桥村7组(马鞍山)9号居民阮大琴非法储存无信息化标签燃气瓶案,已于2025年9月3日办结,对案中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的有关物品实施了查扣,并予以统一存放和保管。经登记清点,共查扣液化石油气瓶186瓶,其中YSP35.5:176瓶(空瓶137只,有气瓶37只),YSP12:10瓶(空瓶9只,有气瓶1只)。注:详见附件1
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查扣物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请当事人在公示期内携有效证件前往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公示期满,当事人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上述物品进行依法处置。
附件1:普综立字〔2025〕08001号处置查扣物品清单
本机关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中兴大道58号
联 系 人: 卢煌 联系电话: 18086068021
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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