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二、2024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表及说明
三、2024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及说明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及说明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六、2024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七、2024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及说明
八、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及说明
九、2024年度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积极推进公安“放管服”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打造优质高效窗口服务,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我县交管工作提档升级,推动我县车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6.负责各类警卫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7.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治安秩序。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普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6个内设机构:交警大队综合办公室、事故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车管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普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一级警长3名,二级警长2名,三级警长7名,警务技术四级主任1名,2023年12月末实有在职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一)图表

(二)说明
普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计1258.3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3.48万元,降低1.0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二、2024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表及说明
(一)图表

(二)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58.3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58.35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三、2024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表及说明
(一)图表

(二)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5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87.21万元,占62.56 %;项目支出471.14万元,占37.44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及说明
(一)图表

(二)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8 万元,降低1.0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4公共安全支出。当年预算为 1205.6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1.06万元,降低0.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2023年6月在职人员退休1名民警,2024年预算减少1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当年预算为20.82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42万元,降低1.98%,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在职人员退休1名民警,2024年预算减少1人。
(3)210卫生健康支出。当年预算为14.27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88万元,降低5.81%,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在职人员退休1名民警,2024年预算减少1人。
(4)221住房保障支出。当年预算为17.61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12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在职人员退休1名民警,2024年预算减少1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58.35 万元,其中:
(1)20402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 259.07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3.82万元,降低1.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
(2)2040220执法办案。当年预算为289.56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94万元,降低1.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3)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当年预算为657.02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4.3万元,降低0.65%,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辅警工资时,因待遇低辞职人员增多,预算人数减少。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20.82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42万元,降低1.98%,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在职人员退休1名民警,2024年预算减少1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8.4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52万元,降低5.8%,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在职人员退休1名民警,2024年预算减少1人。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当年预算为5.2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33万元,降低5.91%,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在职人员退休1名民警,2024年预算减少1人。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0.57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03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在职人员退休1名民警,2024年预算减少1人。
(8)2210201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17.61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12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在职人员退休1名民警,2024年预算减少1人。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一)图表

(二)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2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医疗保险等;公用经费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六、2024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一)图表

(二)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4.06万元,比上年减少0.94万元,降低2.69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 %,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 0 %,增加(减少)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06万元,占100 %,比上年减少0.94万元,降低2.69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 %,增加(减少)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预算开支内容为: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2024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无此项支出。
七、2024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及说明
(一)图表

(二)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本年预算收入0万元,预算支出 0万元。
八、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及说明
(一)图表

(二)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本年预算收入0 万元,预算支出0万元。
九、2024年度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普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
1.办公及业务用房67.28平方米;
2.车辆8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3.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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