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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下达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 及稽核告知书内容
来源: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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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下达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

及稽核告知书内容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在稽核中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下达稽核结果告知书。

稽核告知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稽核的内容、范围和时间;

(二)被稽核单位的有关情况;

(三)与稽核事项有关的事实;

(四)对稽核事项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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