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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5年度东西部共建就业帮扶车间和优秀帮扶车间申请资料的公告
来源:普定县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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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5年度东西部共建就业帮扶车间和优秀帮扶车间申请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全市六六稳岗计划有关工作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同时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搭建更优就业、创业平台,提升就业、创业质量。结合我县实际,2025年将在全县范围内认定4家“东西部共建就业帮扶车间”和10家“优秀帮扶车间”,现作出如下公告,请有相关资质和条件的企业报名申请。

一、工作内容:1.认定4个东西部共建就业帮扶车间,每个帮扶车间补贴4万元。估算投资16万元。2.认定10个吸纳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帮扶车间为“优秀帮扶车间”,每个帮扶车间补贴1万元,估算投资10万元。

二、工作依据:

1.帮扶车间申请条件按照《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质量就业帮扶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人社通〔2021〕127 号)文件规定:四、认定工作 (一)认定标准。2.东西部共建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 1)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土地、环保、安全等要求,具有 50 平方米以上的生产或经营场地;(2)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健全;(3)稳定经营 1 年以上,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和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4)吸纳安顺农村劳动力 20 人及以上(其中脱贫人口、易地 扶贫搬迁人口、边缘户人口总数不少于 5 人)就业,签订 1 年以 上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并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5)吸纳就业人员工资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二)申报程序1.申报材料:(1)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原件备查);(2)生产或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经营主体自有的生产或 营业场地,需提供物权证明;如无法提供生产或营业场地物权证 明的需所管辖地的村委出具生产或经营场地证明材料);(3)车间生产或带动就业的照片、生产或经营场所照片;(4)与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承揽合同(原件备查);(5)带动就业劳动力花名册;(6)带动就业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7)发放劳动报酬的证明材料;(8)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9)经营主体对申报就业帮扶车间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2.“优秀帮扶车间”申请条件按照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定县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优秀就业基地和帮扶车间认定标准按《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质量就业帮扶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人社通〔2021〕127 号)文件规定的申报资料提交(其中提交资料中需要提供3个月带动就业劳动力花名册)。

第十九条 县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东西部共建就业帮扶车间)、基地,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一次性跟踪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场租补贴等政策。

三、帮扶车间和优秀帮扶车间申报材料:1.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生产或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经营主体自有的生产或营业场地,需提供物权证明;如无法提供生产或营业场地物权证明的需所管辖地的村委出具生产或经营场地证明材料);3.车间生产或带动就业的照片、生产或经营场所照片;4.与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承揽合同(原件备查);5.带动就业劳动力花名册;6.带动就业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7.发放劳动报酬的证明材料;8.就业帮扶车间(优秀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9.经营主体对申报就业帮扶车间(优秀帮扶车间)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1.就业帮扶车间(优秀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请联系普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普定县就业局综合室罗钦秋(联系电话0851-38222770);2.提交申请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按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完整的时间先后顺序评审),每日09:00-12:00时、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申请资料经经营主体所在地的党群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初审和实地考察核验,对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核验合格的经营主体申报表予以盖章确认后,提交到普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普定县就业局综合室罗钦秋处(联系电话0851-38222770)。申请资料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上述地点。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恕不接收。

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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