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2024〕45号)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地价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组织开展并完成了2025 年普定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形成了《2025年普定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025年普定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予以公布,自2025年7月28日起施行。
特转发至普定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自然资源栏,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普定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普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