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司法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7 17:09 字体:[]

普定县司法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普定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履行公开职责。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条,均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普定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日常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的维护更新。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严格进行“三审三校”,坚决杜绝出现涉政表述错误,坚决保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等。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政府网站更新维护工作,全力配合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强化“普定司法”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2024年,依托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信息发布信息321篇,其中,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43篇,转载法律法规类信息137篇,理论政策类信息51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股室局处所各司其职定期上报信息,专人审核发布,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强化队伍建设,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信息写作专班,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写作水平,有效提升信息质量。2024年,普定县司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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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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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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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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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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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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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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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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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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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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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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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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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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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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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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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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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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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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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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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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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普定县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充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普定县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一是立足群众需求,不断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让公开的信息更加贴近民心民意,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